第三點,皇帝出麵的可能性幾乎為零。這種案例一般也並非皇帝親自坐堂問理或書麵審理,而是由受理機關的臣僚們先行審理並提出處理意見後交皇帝斟酌決定。
也就是這麼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變成了現實,成就了陳壽六,也成就了朱重八(朱元璋)。
朱重八是個當了皇帝的農民,陳壽六是個一輩子都不會實現農轉非的鄉民。當過農民的朱重八應該很了解陳壽六,一個農民能夠綁架縣吏,大老遠跑到自己這個披上“皇帝新裝”的農民麵前“告禦狀”有多麼艱難。當然,此時的朱元璋並不是站在一個農民的角度來考慮其中的利害計算,那樣的話,他充其量隻能算是一個有政治覺悟的農民,而不是一個政治上成熟的皇帝。此時的朱元璋就是用自己手中的聖諭賦予鄉民集團一項特權,用來製約官僚集團,以達到整頓吏治的目的。當然,這麼做也是有風險的,哪個貪官汙吏會坐在屋子裏讓群眾捉去殺頭滅族?群眾捉官吏隻是被逼到了拚命的狀態,他們才敢玩命。話又說回來,值得普通農民玩命的事件又能有幾件?大部分還是打掉牙往肚子裏咽的委屈事。
當然,朱元璋的“旁入公門”的門並不是隻拍蒼蠅,不打老虎。貪吏要治,貪官的頭上也要懸一把利劍,隨時警醒這些困在籠中的猛虎。在頒布這些破天荒的新製度以前,朱元璋已經采取了許多霹靂手段來懲治這個帝國泛濫成災的貪汙腐敗。大批大批的官員們都倒在了他雷厲風行的肅貪風暴之中,被逼無奈,他甚至動用了剝皮的酷刑。
酷刑雖酷,但效果看起來似乎並不酷,貪風依舊熾烈。用朱元璋自己的話說,是“前屍未移,後屍繼之”。《大誥》裏製定的這些破天荒的新製度,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產生的。很顯然,朱元璋已經對從體製內根治貪腐喪失了信心,所以他才會把希望最後寄托在陳壽六這樣敢於站出來與官僚集團權力分肥的農民兄弟身上。
但是,陳壽六畢竟隻是社會最底層的農民,朱元璋會在他們身上寄予什麼厚望?朱元璋在《大誥三編》裏就講過一個捉拿不法胥吏的案例。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山西人李皋來到溧陽縣做知縣(縣長)。上任時間不長,李縣長就和衙門裏的差役潘富勾結起來盤剝老百姓,巧立名目,大肆科斂。潘富是個很會和領導搞關係的人,李皋到任不到一個月,潘富就用搜刮來的錢財買了一名蘇州女子賄賂他。
可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這個送給縣長當“二奶”的女子被安頓在潘富家中,李皋私底下幽會過幾次之後,潘富竟然舍不得這個做了縣長“二奶”的女子,而是將其納為小妾,據為己有了。
李皋雖然不痛快,可也無可奈何。既然撈不到美人,那就撈些真金白銀。在潘富等胥吏們的教唆下,李皋下令科斂荊杖(拐棍),也就是要求溧陽縣的所有百姓,都要向官府繳納一根拐棍。百姓們把拐棍送來,潘富們又借口質量不合格,拒絕收納,甚至拳打腳踢。
不合格怎麼辦?“潘富們”想出了一個點子,那就是要求老百姓把拐棍“折換”成銀錢直接交上來。
無奈之下,當地百姓黃魯到京城告禦狀,因為這個案子涉及知縣(縣長),百姓們沒有“旁入公門”自發捉拿的權力,隻能通過上訪。上訪還算順利,朱元璋獲悉情況後,下旨嚴查屬實,並派人去捉拿潘富。誰知道走漏了風聲,潘富提前開溜了,成了一名在逃犯。
潘富還是具備在逃犯基本素質的,他在沒有任何先進交通工具的情況下,一口氣跑到了千裏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