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權力的灰色地帶 (2)(2 / 3)

從晚清至民國時期的各種資料中可以獲知,在以身試法的盜匪中間,排在第一位的出身便是無業遊民,其次是士兵,第三位是苦力,第四位是農民。其中,無業遊民的比例在七成以上。著名學者吳思先生在《血酬定律》一書中認為這種排序,正是生產性收益遞減的次序。農民有地種,隻要不鬧天災人禍,就可能有一些生產收益。一旦失去土地或者鬧災荒莊稼絕收,隻好“以身為業”,去幹苦力或者當兵,幹苦力掙的工錢還算生產收益,當兵已經被看做“賣命”。如果再失業了,生產性收益徹底斷絕,除了朝不保夕的性命之外,無業遊民一無所有,被迫以性命博取生存資源,有搶劫能力者便淪為盜匪。

這些混進胥役隊伍裏的盜賊還是有自己的職業操守的,正所謂盜亦有道,他們遵守著“兔子不吃窩邊草”的盜匪章程。通常情況下,他們會跑到離家數百裏外的其他州、縣的地盤上作案。作案所獲取的贓款贓物,他們都要上交盜匪組織的首領處理,由組織上統一分配。有的案子如果碰到官府督促破案抓得緊,難以搪塞過去,他們就會出錢找人為他們頂罪,很容易就蒙混過關。而作為當地主管部門的府、縣衙門的領導,大多是接受過他們贓款贓物的。就算沒有接受過賄賂,出於自身安全考慮,在這件事上,往往也是能敷衍就敷衍。在這場官與匪的博弈中,官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首先做出讓步,這就等於為盜匪騰出了更大的利益空間,他們不會收斂,隻會更加猖獗。

這時候在河南地界上,有這麼一件事,讓我們見識了穿越版無間道的劇情。

當時,南陽府鎮平縣的衙門裏有個胥役名叫胡體安,這個人在當地黑道上很有名氣,屬於盜匪集團的首領級人物。在道上以凶狠狡猾著稱,堪稱盜匪界的王牌。光緒五年(公元1879年)的一天,胡體安的盜匪集團洗劫了外縣一位巨富人家。盜匪自己製定的規則,搶就是規則,你給他錢就是規則,隨他說了算,從來不顧官家的正式規則。但是這幫盜匪卻始終不吃“窩邊草”,其實這是專業盜匪的潛規則。盜匪集團不可能一直處於搶的狀態。有一天他們也要轉型,也要養家糊口,這樣的話,他們就有可能麵臨金盆洗手,就得坐下來過日子,那時他們就可能成為另一股強勢集團的待宰羔羊。所以,一個隻顧自己眼前的利益而無視規則的盜匪,是根本不懂盜亦有道的盜匪,是活不長久的。那些圖一時搶得痛快、殺得痛快的盜匪,其實是陷自己於更危險的境地。換句話說,一個真正的盜匪,既要考慮自己的利益,也要考慮別人的利益,即使其製定的規則違反了官家的章程,受益的當地老百姓也不會將你完全拋棄,一旦等到你放下刀槍,麵臨官家與仇家的懲罰,他們也許會敞開懷抱將你接納。

被胡體安的盜匪集團洗劫的外地巨富在第一時間向官府報了案,但案子的偵破始終進展不大。這樣一來,受害者就不願意了,自己在當地還算是有頭有臉的大戶人家,家裏被人洗劫一空,臉麵上難看。於是,受害者自己雇傭了一幫私家偵探,很快就查明了情況,是胡體安盜匪集團幹的。

受害者一紙訴狀就將胡體安告到了省裏的臬司衙門(省高級法院)和撫院衙門(省政府)。這事如果放在普通人家,忍氣吞聲也就過去了。當時在河南地界上,大戶人家被搶被盜也是家常便飯。可對於巨富人家來說,丟的就不僅僅是財物,還有在地方上由財富積累起來的威權。對於一些富紳,他們會用錢財去結交官員,以尋求庇護。這戶人家通過正常司法程序在走的同時,也動用了權力係統的關係網。訴狀遞交到省高院後,很快就得到了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