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生意場上殺得幾進幾出的商人對當時的社會現實了解得也很透徹,他們正在經曆或者已經經曆過一夜暴富或者一夜回到解放前的風險遊戲,他們比誰都清楚“得權力者得財富,失權力者失財富”的道理。有了官府在背後撐腰,想不發達都很難,而一旦權力抽身而去,商人們累積起來的財富大廈也會轟然倒塌。為了夯實基石,有很多商人匍匐於古代官權之下,還有很多商人通過施展各種手段結交可以為自己提供保護傘的官員。於是,在官商合作共謀利益的路徑指引下,商人很快就將自己的財富大廈構建起來。
既然商人可以拿到進入權力係統的通行證,這樣就導致了商人與官家之間權力資源的貼身肉搏。其實在這種博弈的狀態中,是沒有輸贏可分的。官家會拿出正式權力向商人征收稅費,按說官府應該保護納稅人的權益。但是在封建官家製度下,往往侵害商人利益的是官府。
段光清在其官場日記《鏡湖自撰年譜》中記載過一則地方官府傷害商人的事例。道光二十八年(公元1848年),段光清在浙江省寧波府慈溪縣當縣令,由於地方財政困難,讓他的很多工作無法開展。屋漏偏又逢連夜雨,這時候趕上的三件事都需要花大錢:他的頂頭上司寧波新知府剛剛到任,浙江巡撫(省府一把手)到寧波閱兵需要路過他的轄區,還有就是浙江學政(主管教育的副省長)到寧波督查科舉考試也要經過慈溪縣。本來這三件事和縣裏的正常工作並沒有多大關係,但是按照晚清的官場潛規則,這三件事涉及的三個人都是他的頂頭上司,而且兩個省部級幹部路過他的轄區,就算他們沒有經過自己的地盤,逢年過節都要去孝敬,更別說現在大老遠路過慈溪縣縣境。他肯定要孝敬孝敬,可眼下縣財政吃緊,一時半會湊不出錢來。負責財政的胥吏便向段光清出主意,說地方上有個不成文的規矩,一旦縣裏財政出現赤字,地方各商家都要共克時艱,幫助縣財政補貼費用,現在這個當口要不要發文催促?段光清沒有同意發文,他認為,這是官場陋規,怎麼能堂而皇之地發文呢?他讓手下胥吏去和地方商人好好商量,本著自願的原則,不要強迫。
胥吏下去轉了一大圈,商家紛紛掏錢,“幫貼公費”上千兩銀子,而且連一張白條都沒有打。
知縣段光清在這裏說話特別有技巧,活在古代官場,無論說話做事都需要藝術性,不然根本沒辦法生存下去。用現在的表達方式,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就是亂攤派嗎?但是仔細品品人家的措辭,“幫貼公費”和“自願”,讓被官家索取的商人變成了主動掏錢方。本著自願的原則顯然是段光清在這裏說的官話,其實質是公權力發出的指令。商人們在官家“溫柔一刀”似的變相勒索麵前,表現出了很高的政治覺悟和境界。這也表明了,商人的利益是廉價的,官家的權力卻很昂貴,商人與官家交換利益,無異於與虎謀皮。
要想在封建官家製度下,讓官商博弈中能夠分出輸贏、縮小差距,必須要滿足一個條件,那就是在官家的正式權力之外尋求彼此更大的隱利潤空間。這種潛在的利潤才是官商博弈的目標所在,而那些依托正式權力獲取的不過是冰山的一角。古代商人在權力麵前的覺醒,使得官家製度發生了變化。但這種變化帶來的卻是更大的權力資源的流失,也就是說,“官”憑借著手中的權力不斷蠶食著“商”的利益,而“商”又會反過來威脅“官”的權力根基,有點一損俱損的意思在裏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