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許多多有理想、有抱負卻又由於各種原因當不到官的人來說,既然“當官”是和“發財”緊密聯係在一起的,那麼,在當不到官的情況下,直接跑出去“發財”也是一條捷徑。
這樣一來,皇帝不高興了,都跑去“發財”了,誰給我幹活啊!
皇帝能夠“忽悠”天下人才為己所用的一個絕招,就是為廣大讀書人提供取財之“正道”——當官。倘若沒有機會走上當官的“正道”,盡管是一大不幸,但如果能退而求其次,通過經商來實現自己發財的願望,也不失為上佳選擇。在從商的路上,從來就不缺乏人才。
帝王們都知道,官商勾結的後果是把“皇家私有”變成“官家私有”,從本質上講,就是把社會財富從一家之“國有”變成千百家之“官有”。從這個意義上說,封建社會的宮廷之爭也好,官場之爭也好,都可以說是國家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鬥爭。王朝的皇帝們為了穩固自己的“天下”,一麵堅決讓有錢的商人沒有社會地位,一麵又想法子抄官員的家。這也是“天子”們的政治智慧。
根據曆史學家黃仁宇的觀點,中國封建社會由於沒有一套準確的數字化管理,皇帝往往不知道老百姓被壓榨的承受力究竟有多大。所以,一方麵揮霍無度,另一方麵逼迫各級官府強征暴斂。官府則借機巧取豪奪,變本加厲。最簡單、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從掠奪商家入手,因為吃大戶的交易成本低,且不容易引起民變。於是,商業的發展總是受到周期性的政治打擊,無法持續。
我們來看一看巨商沈一石最後攢下了的那些權力資本:二十五個作坊,三千架織機,一百零七家專營綢緞的分支機構,幾萬畝桑田。二十年時間,累計織綢緞四百萬匹,按市價和出口價的平均價計算,約合三千多萬兩白銀,上繳織造局二百一十萬匹,各任官員分利一百萬匹,所餘九十萬匹用於生產流動。
通過上麵的數字,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在承受官府的層層盤剝加上自己的無度揮霍之後,沈一石的淨資產其實已經成了“強弩之末”。
在這種情況下,沈一石決定孤注一擲。他把最後的流動資金全都用於買糧,做最後一次豪賭,打算發一筆天災人禍之財——借助官府的力量,低價收購災民的土地。但因海瑞生扛硬頂,情況發生突變。他用於買地的一百多船糧食“奉旨賑災”,在這次博弈中血本無歸。沈一石被迫走上了絕路,於是他點上一把冬天裏的火,把自己送上了絕路。當然,作為商人,他沒有忘記把所有的經營賬冊拷貝一份,分兩個渠道送給了官府和朝廷,最終以自己的死點燃了燒向浙江官場更大的一把火,把官員燒得雞飛狗跳。誠如他給高官的信中所言,“沈某先行一步,俟諸公鋃鐺於九泉,此日不遠。”
沈一石在他留給楊公公、鄭泌昌、何茂才的信中這樣寫道:“我大明擁有四海,倘使朝廷節用以愛人,使民以時,各級官員清廉自守,開絲綢、瓷器、茶葉通商之路,僅此三項即可富甲天下,何至於今日之國庫虧空。上下揮霍無度,便掠之於民,民變在即,便掠之於商。沈某今日之結局皆意料中事。然以沈某數十年備受盤剝所剩之家財,果能填國庫之虧空否?”所以,晚清時期湧現的商人買官,與其說這是官商勾結,倒不如說它是官商互動。有官方的許可和支持,商人才有從事商業行為的可能和保障;而缺乏商人們的大力合作,官家恐怕也很難控製經濟和商業活動,難有穩固的政治依托。商興則官固,官固則商興。商與官,誰也離不了誰,就像魚和水一樣息息相關。如果說商人的競爭起點是相同的,那麼誰能背靠政府的支持,誰就擁有了最大的無形財富,這種邊際成本小於等於零的資源當然是人人眼紅的。如果說有雄厚的資本支持,最無能的政客也會仕途興旺,應者雲集,山雞也會變鳳凰,差的不就是這一層金子做的外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