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賣官的先決條件是讓官爵成為一種商品,在秦之前,官員的爵位基本是靠世襲得來的,這樣就不存在花錢買官,所以也就不可能出現賣官。通常情況下,要想讓權力成為一種商品流通,首先需要特定的曆史時期,比如說國家遇到一些突發性事件,如賑災、興建水利工程、軍事行動等,這時候國庫裏的真金白銀就會出現短缺。這時就有一個問題擺在那裏,錢從哪裏來?一是向老百姓攤派,可祖製不答應;二是向商人攤派,向官員募捐,可自己的錢還不夠花,還讓我向國家捐錢,真是沒天理。
於是,權力集團就會在“官商”兩個字上大做文章,最後他們發現,以權牟錢是最為便捷的通道。官家將部分烏紗帽拿到市場上交易,買賣雙方皆大歡喜。烏紗帽永遠不會缺少追逐者,生意興隆是必然的:買者心滿意足,用金錢將自己的身份來了一個華麗的轉型;賣者壟斷經營,人如海錢如潮。賣官在當時還有個欲遮還羞的名字叫做捐納或開捐。在漢朝時期,皇帝成為賣官的第一操盤手,賣官正式步入法製化軌道。什麼官賣什麼價,價格隨著官階浮動。為了體現公正公平,由皇帝親自頒發詔書,將標準公告天下。隻要你能拿得出錢,不管你是做什麼買賣的,都可以體驗一把當官的滋味。也就是說,這項政策很有人性化,時時處處體現公開、公平、公正,還具有透明度。這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皇帝賣官目的是為了充盈國庫,主要是因為國家出現了經濟危機,軍費開支也陷入困境。也就是說,這個時期的賣官是官家出台的一項財政政策。賣官得到的收入,全部納入國家財政,不允許化公為私,進入官員個人的口袋裏。
皇帝為了在賣官這件事上體現出以人為本,有時候他們會降低標準,放低門檻。在這一點上,漢景帝劉啟明起到了很好的帶頭作用。他頒發詔書,將官價一再打折甩賣。詔書的大致意思是:這些買官的人也不容易,攢了一輩子錢,都買不起一頂烏紗帽。原因是官帽價格太高,普通的一頂帽子也要花十萬個錢才能買到手。為了不讓買官者因買官而返貧,今後官帽全部五折,用五萬個錢就可以買到一頂官帽。
不用說那些富二代有本錢買官,有時候沒錢的文人也會借錢買官當。西漢風流才子司馬相如,在權力場上謀得的第一個官銜——“常侍郎”,就是他從朋友和親戚那裏借來錢買到手的。有個詞叫“以貲為郎”,意思就是用錢買來“常侍郎”的官銜。像司馬相如這樣在權力麵前“甘為孺子牛”的文人並沒有為此而臉紅,因為在當時有很多人像他一樣,用錢來打通權力管道。
在權錢交易者中,最瘋狂的要數那些皇帝們了。他們本來就是官家集團的董事長,連整個天下都是他們家的自留地,就更不用說買官賣官了。在賣官的皇帝中間,東漢靈帝劉宏是其中的佼佼者。在此之前的皇帝,雖然也因為國家財政陷入困境,為了“佐國之急用”也賣過官。但是與靈帝相比,那就差得太遠了。漢靈帝賣官不是為了國家急需用錢,而是個人為了追求糜爛奢華的生活。漢靈帝是個從不掩飾自己欲望的人,也許在他看來,這種交易本來就是赤裸裸的事。
既然是交易,那就要將市場放開搞活,漢靈帝成立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家官吏交易所,“自關內侯、虎賁羽林人錢各有差”,也就是說,所有的官職就像超市裏的貨物明碼標價擺在那裏。同時,他還出台了交易的正式規則:地方官的價格要比京官高一倍,地方官員因所在崗位不同,價格也有所區別;官吏的調動升遷也要按職索錢,求官者需要估價投標,價高者就可中標上任;除明碼實價外,市場價格還根據消費者(買官者)的實力隨時做出調整。當時打出來的明碼實價是:三公、司徒、司空、太傅、太尉、太仆、尚書令、牧、一等侯等享俸兩千石的,其官位要價兩千萬;郡守、縣令、校尉、州掾、丞、主簿等食俸四百石的,其官位要價四百萬。根據推算,這些標出來的官價通常是一名官吏年收入的萬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