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也要同意!蔣福在公堂之上和王夢梅當場撕破臉皮。爭吵不斷升級,最後兩人竟然開罵。要說罵人,蔣福顯然要高出自己的領導一籌。罵歸罵,蔣福就抱著一個觀點,罵死也要重審此案。爭吵了半天,王夢梅怏怏地離開了。
這裏麵有一連串的疑問:這個蔣福何許人也,竟然膽敢當眾辱罵頂頭上司?王夢梅又為什麼任憑他罵,卻不強硬起來處理蔣福?
這一切得從縣衙的權力結構說起,在這裏,我們有必要了解清代衙門的權力結構,也就是長官獨立負責製,許多衙署不設屬官。不設屬官,也就是一人掌權,這就造成了公權力的私人化。
清朝中晚期,各省的總督、巡撫衙門,包括專署性質的漕運、河道總督衙門,都不設屬官,偌大的衙門除總督、巡撫外,沒有一個朝廷命官。沒有屬官,大量事務性的工作都由其私人聘用的幕友及國家僅承擔少量經費的吏員來承擔。因而從常理上講,一個省或兩個省的大政多由“一把手”說了算。尤其是總督(幾個省的總負責人,軍分區司令)多由滿人充任,巡撫(省長)滿漢參半。對於這些封疆大吏來說,既沒有人對其實進行真正意義的監督,他們又缺乏良好的道德操守,很多人都不是科舉“出身”,為官的素質也不算高。他們隻能將具體事務交由非國家正式編製的私人班底去做,因而公權力逐漸被私人化。
所以,清朝人經常講:今之吏治,三種人為之,即幕友、長隨、書吏。
要梳理清楚這件事,我們還有必要交代一下與此相關的另外一件事。
王夢梅所在的玉山縣隸屬江西省的廣信府,王夢梅原本是不在這個縣當一把手的,而是在江西省厘局(省財政廳的下屬機構)當官。這是一個肥缺,又加上王夢梅是一個缺乏操守之人,搜刮錢財不擇手段,結果弄得民怨沸騰,有無數商人來省上控。王夢梅上下打點後被冠以“縱容司巡,任情需索”之名,拉出幾個司巡小吏處理掉。最後的處理結果出來,王夢梅也就背了一個“記大過三次,停委一年”的處分。
就在王夢梅暗自慶幸之際,江西來了個姓何的藩台(或者布政使,相當於省長)。打聽之下,王夢梅笑了。他了解到這個何藩台和自己一樣,都是貪圖錢財之人。關於何藩台的貪財,坊間流傳甚廣。
一次,何藩台和其親弟弟在賣官分贓時發生了糾紛,先是口角,進而扭打成一團。何藩台已懷孕幾個月的媳婦趕來勸架,結果差點被撞得流產。這件事,在官府衙門內部傳得沸沸揚揚。
兄弟反目的原因,是因為分贓不均。這個何藩台,私下裏有個綽號叫做“荷包”。有人說,他的荷包口袋是個無底洞,有多少銀子可以裝多少銀子,從來也裝不滿,而且還不會漏掉。何藩台上任後,就開始實施他的斂財計劃。他叫自己的手下——幕友、官親,四下裏替他招攬生意,誰拿錢來就給誰一頂官帽子,沒有現金現銀,打張欠條也可以。
在前麵和何藩台動手之人,是他的三弟,人稱“三荷包”。
這個三弟跟著何藩台當賬房,他這個賬房對於斂財之道也是輕車熟路,替當官的哥哥拉了不少買賣。老哥留大頭,老弟私下裏留個小頭,也算合理的分肥機製。古往今來,哪有做賠本生意的呢?但賣九江知府這個官銜時,兄弟倆意見沒有達成統一,以致於發生衝突。
買方要出兩千兩銀子買這個缺,另外給“三荷包”五百現金的好處費。何藩台自有何藩台的生意經,這個缺是個肥缺,五千兩銀子少一分錢都不能出手。何藩台算了一筆賬,現在離收漕糧的日子不遠了,這一上任,一分任規、一分漕規,再做一回壽,再過一個肥年,不出半年時間就能輕輕鬆鬆弄個萬把兩銀子。讓買官的拿五千兩銀子,並沒有獅子大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