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出售官帽 (2)(2 / 3)

何藩台作為一個過來人,他非常清楚一分錢一分貨。買賣雙方交易欲望強烈,對方看中九江知府將會給自己帶來的巨大利益,希望投入能產生更大的產出;而作為賣方的何藩台也非常清楚交易成功能給買方帶去更大的利益。

就因為何藩台在心裏有一個他自己認為的合理價位,所以才與弟弟爭執不休。

兄弟倆商量來商量去,何藩台就是不讓步。最後逼急了,“三荷包”就同自己的哥哥算開了賬。原來,他們老爸臨終時,留下了十萬兩銀子。何藩台捐知縣、捐知府、捐鹽道,再加上走門子、托關係,一共花掉了七萬一千兩銀子。賣官收入,“三荷包”經手的就有六十一萬七千兩。

“三荷包”和何藩台因為分贓不均,兄弟二人大打出手。在何藩台這樣的買官者看來,官帽不過是用金錢換來的商品而已。他何藩台頭上的這頂帽子,就是花掉了七萬一千兩銀子才買來的。作為一個用金錢敲開官場擢升捷徑的人,當他如願以償戴上“官帽”後,他同樣會用商人的眼光去看待手中的權力,隻對自己曾經的巨額“投資”負責,將權力當成尋租的資本,不失時機、不擇手段地連本帶利全撈回來。

在這裏,就涉及一個權力成本,從投資用途的角度來看,官員的權力成本可以分為兩種:一是購買入場券的初始成本。因為按照清王朝的用人機製,任何人要進入官場舞台的表演區域,就要先獲得入場資格,隻有這樣你才能獲得官員的資級。二是權力的養肥成本。獲得入場券,並不代表你就能收回權力成本。因為獲得進場資格的每個人,都有可能分肥你的權力,攤薄你的利益。你需要對自己手中的權力之花不斷施肥、保養,使其枝繁葉茂,這裏就需要一個養肥成本,沒有這個養肥成本,權力值會大打折扣,更不要說升官發財了。

明清時期,州縣衙役、書吏日增,政府運轉主要是靠他們來推動,相關的實權帶來了極大的獲利空間。雖然他們地位較低,薪俸微薄,加之進入門檻(即交納銀兩)一再提高,但樂意充任者依然擠破門坎,其中有的人,寧可借貸

也要充吏。在吳鉤先生的書裏,我曾經看過一張清朝乾隆年間和光緒年間的“賣官價目表”,價位精確到個位數。

對照那張表格,我們可以知曉,在乾隆中葉,隻要掏得出四五千兩銀子,就可以當上知縣;假如舍得花一萬三千兩銀子的巨款,則可以當上知府。乾隆年間的銀子比較值錢,按其對大米的購買力折算,當時的一兩銀子相當於現在的兩百元人民幣,四五千兩銀子大致值九十多萬元,一萬三千多兩銀子則有二百六十萬元之巨。應該說,在乾隆年代,走捐納的路子,初始成本是巨大的。

不過,到了光緒晚期,這個成本就大幅度降下來了,因為朝廷濫賣官帽,官位含金量大大縮水,這時知縣的標價是一千兩銀子,知府的價格也才三千八百兩銀子。清末白銀的購買力已大不如前,一兩銀子折合成人民幣約一百元,也就是說,隻要掏十萬元,知縣的官帽子就送你了;當知府要不了四萬元就可以搞定。

從何藩台兄弟倆爭執暴露的買賣投資成本來看,這和乾隆年間基本吻合。

朝廷公開賣官,由於官多職少,於是形成了一支龐大的候補官員大軍。地方官員渾水摸魚,趁機撈一把,哪裏有了缺,誰給的銀子多就派誰去。

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政治上還背著處分的王夢梅就找到了何藩台,買賣公道,童叟無欺。

王夢梅從何藩台那裏花一萬二千兩買得“江西著名的好缺”——玉山縣知縣。需要說明的是,王夢梅花掉的這一萬二千兩銀子並沒有完整地落入何藩台的腰包。因為對照價目表,我們會發現王夢梅多花去了將近七八千兩銀子。

既然落到何藩台口袋裏的是四五千兩,那七八千兩的銀子又蒸發到哪裏去了呢?我們也不難發現,王夢梅作為一個犯了錯誤有前科的厘局(省財政廳隸屬科室)的普通吏員,想要升為玉山縣縣長。他需要打通關節,一個普通吏員不可能直接跑到何藩台(省長)麵前去行賄,因為他們的級別不對等,說不上話。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一個中間人,也就是所謂的“官托”。這就容易理解了,王夢梅的印把子確實是從何藩台手裏買到的,但是和他麵對麵交易的卻不是何藩台,而是中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