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出售官帽 (3)(1 / 3)

王夢梅也憤怒了,他才是玉山縣的縣令,再任由這幫手下的胥吏和師爺們放肆下去,他這個縣令就真成了擺設。如果自己真成為擺設,那麼對他應當獲取的權力效益來說,是一種傷害。他寫了一紙諭單貼在公堂之上,內容大致如下:我是一個很負責任的縣令,也是一個清官,如果有幕友、官親等在外麵打著我的旗號,胡作非為、招搖撞騙、受賄索賄,一經查實,立即按律從重懲辦,絕不寬待。

王夢梅也算是官場的老油條,他並不反對下麵的人參與權力分肥,這是潛規則。但是你要分清主次,不能動不動就要挾我這個縣長以令地方。長此以往,官印把子是握在你手裏,還是握在我手裏?

利益格局往往會隨著權力關係的改變而發生改變。王夢梅的擔心是有必要的,因為他十分清楚權力分肥的原理。第一,權力集團的權力收益,取決於加害能力的大小。王夢梅作為縣令,他手中握有朝廷賦予的公權力,他的加害能力是一種正式權力,他執行的標準也是打著正式章程的旗號。作為聘用製合同工的蔣梅和其他師爺、胥吏對一般糧戶而言,也同樣擁有加害能力,雖然這種加害能力更像是公權力的傳導器,但是很多時候這種加害能力來得更加凶猛,也更加直接。第二,權力集團的權力收益,取決於優勢的“食權者”。加害權的大小不是絕對的,也不是一成不變。在某一個博弈格局中處於優勢狀態的“食權者”,轉入另一個博弈情景中就有可能會處於劣勢。第三,權力集團的權力收益,取決於利害關係的改變。王夢梅一味退讓的結果,就是不斷喂肥蔣福手中的加害權,一旦這種均衡被打破,那麼權力收益的分配也將麵臨著重新調整。

蔣福看到諭單後,知道是衝著自己來的,心中老大不高興了,“他出這張諭帖,一來絕了我的路,二來借著這個清正的名聲,好來擺布我們。有飯大家吃,無飯大家餓,我蔣某人也不是好惹的。你想獨吞,叫我們餓著,哪裏有如此便宜的事?”

蔣福想出了一個壞招。第二天公堂完事,王夢梅退入後堂之後,蔣福把所有像他一樣身份的書役都召集起來開了會。會上,他告訴大家:今天這個話是我們王縣長讓我代他召開的。我們王縣長說了,他為官清正,從來不拿群眾一針一線,而且最體恤百姓了。王縣長曉得地方上百姓苦,決定今年的錢糧完全照著製度來,不多收一分一厘。這件事昨日已經定了,等到定好章程就貼出來公告。同時,你們這些書役除掉照例應得的工錢,不準在外頭多要一分錢。誰要是不聽,一旦查出來,絕對沒有好果子吃。

蔣福是縣令的師爺(幕賓),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借鬼吏之口說:“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親屬,一曰官之仆隸。其四種人,無官之責,有官之權。”與紀曉嵐同時代的邵晉涵也說過:“今之吏治,三種人為之,官擁虛聲而已。三種人者,幕賓、書吏、長隨。”不論是紀說的“四種人”,還是邵說的“三種人”,他們都是寄生在權力集團身上的血吸蟲。另外,蔣福這種人在外麵狐假虎威慣了,喜歡在別人麵前吹噓他和縣令之間的關係。整個玉山縣,沒有人不知道他是縣令養起來的“帶肚子”的二爺,真正的實權派人物。

像蔣福這種胥吏,雖然不是朝廷命官,卻是地方吏治的實際掌權者,無官之責而有官之權,而官則徒擁虛名而已。“與胥吏共天下”的局麵貫穿了整個清朝。

蔣福的身份是“胥吏”,說得難聽點就是“官之仆隸”。是官員私人雇用的家丁、奴仆,如跟班、門子等。他們沒有朝廷頒發的正式章程來確定自己的權力值,也沒有印把子來夯實自己的權力身份,但是這些理由都堵不住他們獲取權力的管道。不是有“宰相門子七品官”的說法嗎?就是說,給宰相看門的家奴,其權力不亞於七品朝廷命官。當然,這種權力格局的劃分是因人而異的,得長官信任、器重的胥吏,工於鑽營、弄權的胥吏,有過硬後台、背景的胥吏,他們手中握有的權力顯然要比一般的胥吏大得多,所以也不能一概地說某某衙門的胥吏等於多少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