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況,這個知府平日裏沒少從王夢梅那裏受賄,兩人的關係也非同尋常。知府心裏向著王夢梅,決心壓下這紙訴狀,讓當事人“私了”結案。
買官賣官行為是一個複雜的利益鏈條,必須具備設租和尋租的動機和條件,對於尋租和設租雙方而言,必須產生利益和風險的比較效益,必須具有最大的利益和最小的風險。從賣方來看,通過正式的選人用人程序,掩蓋買官賣官的腐敗事實和行為,使買官賣官合法化,從而產生最大的利益,規避行為風險。與此同時,買官賣官是設租和尋租雙方的共同利益,一旦成功,便自然形成買賣雙方的利益合謀機製,從而大大降低買官賣官的共同風險。
於是,知府找來刑名師爺,要他出麵“開導開導”王夢梅,把事情解決在萌芽狀態。刑名師爺就派人拿著名帖來到了玉山縣,請王知縣便衣來訪。上級領導的秘書來訪,王夢梅早早就如約而至。寒暄過後,刑名師爺說了蔣福來府裏告狀的事情,又提到了知府的意思,說:“知府大人說,大家一團和氣,不要弄出笑話來。你把用他的錢還了他,其餘無憑無據的事我們也斷不能容他放肆。”
王夢梅聽了這話,臉上一紅,知道隱瞞不了,就把來龍去脈尤其是蔣福的可惡之處說了一遍,“現在已經三天沒有人來交錢糧。兄弟心裏恨死那個蔣福,雖然有些錢,也要叫他難過幾天再給他,並沒有賴債的意思。至於蔣福控告兄弟的那些事情,純屬子虛烏有。我的所作所為,大家都是看在眼裏的,府台大人又是精明不過的,況且蒙您老夫子拿兄弟當人,我即使有什麼不法行為還能瞞過府台大人和您的眼睛?我如果貪贓枉法,不要說對不住府台大人,連您老夫子也對不住。”
刑名師爺平靜地說:“蔣福的那些控訴,誰有工夫去聽,我也不過當做閑話而已。隻要你老哥早一天給他錢,早一天讓他滾蛋,大家耳根清淨,不都結了嗎?”
王夢梅臉又是一紅,忙道:“這蔣福原是一個朋友薦來的,說他如何可靠。我當時如果不是缺錢,也不至於用他的錢。”刑名師爺說:“是呀,你隻要還他就是了。”王夢梅說:“說到如此,兄弟敢不遵命。明天我便把三千兩劃過來,放在老夫子這裏。兄弟那裏,總要查過他沒有弊病,才能放他滾蛋。”
刑名師爺知道目的達成,借勢給王夢梅一個台階下,“很好,就這麼辦。如果他蔣福有弊病,我就告訴府台大人,咱們重重辦他一辦。”說完,王夢梅告辭,第二天就帶來一張三千兩月底期的銀票。師爺再交給蔣福。蔣福在壓力下,收拾東西回省城,給下一個長官當隨從跟班去了。這一樁隨從狀告長官的案子,全賴知府從中斡旋,蔣福不敢多要,王夢梅也未曾出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快過年的時候,府裏的刑名師爺給王夢梅寫信,說年關困難,請借五百兩銀子過年。王夢梅回了一封信,說小弟兩袖清風,年關也很吃緊,但老夫子的忙是一定要幫的,隨信寄去二百兩銀票(王夢梅的月俸是紋銀四十八兩),“以表心意”。這個案子就算徹底過去了。
蔣福控告王夢梅案,奇就奇在他的身份。他隻是王夢梅雇來幫助處理文案的下人。王夢梅一個欽命知縣,主政一方,竟然被一個下人威脅,處於下風,著實可憐可恨。古往今來,官員被身邊的“小人物”脅迫,“離不開”身邊人的情況不在少數。一些官員新官上任,不熟悉業務、不了解情況,甚至不會說官話,需要仰仗跟班隨從,情有可原。這種情況會隨著官員進入角色得到改變。怕就怕,像王夢梅這樣從上任到主政都被隨從下人威脅,極難擺脫隨從的束縛,更毋庸說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了。
官離不開仆,說到底是當官的坐得不正,有把柄抓在隨從跟班的手裏。如果官員們都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自然就不存在“官離不開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