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萬曆的死局 (2)(2 / 3)

二是官吏人數不斷增長,超過了以往任何一個朝代。明朝實行的是兩京製,也就是在北京和南京,各有一套機構,各有一幫官員。這樣就導致機構臃腫,官員隊伍龐大,各項俸糧達到了數千萬,而十三布政司和南北直隸額派的夏稅秋糧二千六百六十八萬石,出多入少。這樣的結果就造成了王府缺祿米,衛所缺月糧,各邊塞地區缺軍餉,各省缺廩俸。

三是皇帝都是財迷。明朝的財政體製是分灶吃飯,皇室收入主要來源於礦冶鹽業關稅,稱為內帑。明朝建國初期,國家不主張開礦,一直持續到仁宗。到了萬曆時期,采礦政策漸漸放開,並逐步走向紊亂。明朝金銀之課,一般采用包稅製,即規定某場一年應納稅額,責民交納。明朝初年,金銀之課還是很輕的。福建各銀場歲課僅二千六百七十兩,浙江歲課二千八百兩。

張居正當政時期,萬曆朝光太倉銀收入就有四百五十多萬兩,這僅僅是太倉銀。按照曆史學家黃仁宇的估算,太倉銀收入僅占明朝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十二,也就是說張居正時期明朝歲入折銀接近四千萬兩,這是國庫裏的錢。但是對於皇家支出,有專用經費,也就是皇銀內帑,也稱皇帑,說白了就是皇帝的私房錢。

因為國庫的錢並不等同於皇帝私人的錢,皇帝要動用國庫裏的錢,必須先跟大臣們打商量,要是群臣反對,戶部尚書硬頂就是不給,皇帝也無可奈何。當然如果碰上臉厚心黑的暴君,就另當別論。

而皇銀內帑則完全是皇帝私人的錢,不管怎麼花,都不用跟任何人打招呼。這規矩代代相傳,新皇帝登基時,繼承上代皇帝江山的同時,連皇銀內帑也一並繼承,每代或增或減,一般存放在內庫。

內帑和太倉銀雖然用度不一,但從理財上說,應該形成互補機製。本來,這是很科學的分配機製。然而,明末的皇帝卻像守財奴一樣,將自己的內帑銀子看得很緊,絕不肯拿出來給太倉銀開支,反而讓太倉銀為皇室補貼。

明朝開國後,製定了一整套不成係統的規章製度。而其中有一條是:皇親宗藩受賜的田地都要登記造冊,登記造冊的目的,就是免除他們的稅糧和差役。也就是這些占有大量生產資料的人,他們可以躺在曆史的功勞簿上吃過了拉,拉過再繼續吃。那些良田沃土對於他們來說,隻生地租,不產稅收。

對於這幫特權階層來說,人生就是吃喝拉撒睡,國家對他們來說就是祖宗留下的大筆遺產。他們生來就是為了揮霍。

當賞地成為一種“灰章程”被固定下來,這幫特權階層的眼睛便閃現出了金子般的光芒,真金白銀的金。我們從中間發現的是權力的貪婪,是財富的攀比,是社會價值的崩潰,是人心的欺詐和權謀的博弈。如果說最初的土地賞賜構築了一種激勵機製的話,那麼,後來的土地賞賜則摻雜了許多權勢角逐的複雜因素,而且權勢的因素是決定性的。這時的論功行賞,往往淪落為官員政治地位和集團權勢的因變量。

有好處誰都不願意放過,一個跟著一個學,資源是有限的,皇帝對於皇親宗藩的愛是無限的。萬曆年間,皇親貴戚奏討土地一度興盛,隻要開口,有求必應(求無不獲)。

本來賞幾畝地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一邊沒完沒了地要,一邊沒完沒了地賞。

明朝後期,這種免稅土地的受賜和受益範圍被毫無節製地擴大,逐漸形成一個足以衝擊直至動搖國家稅基的龐大免稅特權階層。比如當時福王就藩河南,神宗賜良田四萬頃,後改賜兩萬頃。就拿天府之國四川來說,本來是國家的大糧倉,可就是這麼一塊寶地,“為王者什七,軍屯什二,民間僅什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