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改革,是在明王朝統治機構近乎解體,財政瀕於破產的局麵下,自上而下發動的一場挽救王朝統治危機的運動。

他有句名言:“當大過之時,為大過之事,未免有剛過之病,然不如是,不足以定傾而安國!”,當國家紛亂之時,需要雷厲風行地采取非常措施,雖然有可能因此而矯枉過正,但不這樣的話,就無法穩定亂局,使國家安定。這句話充分表現出他以剛毅明斷的見識和魄力,把新政以迅雷之勢推向全國,但張居正本人也因此遭到時政苛猛的責難。是是非非,固然一時難以辨明,張居正為人行事,也難免為人詬玻但作為一個政治家,張居正過人的膽識、勇氣和眼光,以及其用人不拘一格的特點,確實值得後人師法的。

明朝中後葉,統治階層昏庸腐化,軍政敗壞,財政破產,農民起義,此伏彼起,社會矛盾尖銳,危機四伏。為了穩定明王朝的統治,一方麵,張居正以得盜即斬的手段加強鎮壓,一方麵采取了一係列富國強兵、使民足食足衣革新政治的措施。

萬曆六年(公元1578年),張居正通令清丈全國田地,詳審細核,三年查出漏稅土地八十餘萬頃,從嚴打擊了違法的權貴地主,迫使他們守法,不敢輕易欺隱,小農免受賠累,國賦按時收納,扭轉了財政虧損。後人認為這一舉措既不減額,亦不增賦,農民的貧困得到了緩解,地主豪強沒法侵占農民土地,欺壓百姓。在賦稅不均的現象初步糾正後,張居正立即著手解決逃役問題。萬曆九年(公元1581年),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即是將賦役中的各項名目,如雜泛、均徭、力差、銀差等各種稅收合並為一種,將力差歸入田賦,一律按田畝核算,簡化手續,統一征收。並可改折銀兩,允許被征調的差役出銀雇人代役。這就擴大了貨幣流通的範圍,削弱了人身依附關係,使商販和工匠獲得了人身自由,這對商品經濟的發展起了促進的作用。

張居正的任政,是和他的嚴苛的風格聯係在一塊,沒有他那卓越膽識、勇氣和目光,明朝殘破混亂的財政局麵,恐怕難以補救。在他執政的10年期間,邊境大安、太倉粟可支十年、太仆寺積金四百餘,一時政績斐然。

雖然這樣,張居正最為人稱道之處,恐怕還在於他選拔人才的不拘一格。張居正對這些選拔上來的人才,能夠信任他們,並委以重任。

張居正的不拘一格,不單單是排除論資排輩的偏見,還包括重視從下層選拔人才,殊屬難得。他倡導:“采靈菌於糞壤,拔姬薑於憔悴。”認為選拔人才沒有固定的思路方法,唯才是用,哪怕是身份低賤的僧道皂隸,隻要出類拔萃,同樣可以位列九卿,作為國家的棟梁。他突破成規起用士兵出身的李成梁為鎮邊大將,破格重用殘疾小職員黃清為太仆卿高級官員,重新起用被罷官的水利專家潘季馴治理黃河。在改革推向高潮時特許府、州、縣的考生越級報考京師的國子監,把各地人才收羅到中央,很快組成精幹的班底,形成改革的中堅力量,為建樹新政作出貢獻。

因為張居正用人能夠破除成見,不拘一格,所以在他執政時期,雖然明王朝四麵都是強敵,但南有戚繼光,北有李成梁,邊境一時整肅,呈現少有的安定局麵,而在之前的百餘年時間裏,明王朝還在為東南的倭寇,北方蒙古部落的頻繁騷擾分身乏術,苦惱不已。曆來治河的方針隻顧漕運,為朝廷運糧,不顧民生,因此大多采用分疏黃河的辦法保障運河渠道的暢通,也就是在黃河下遊多開支河,分泄河水,這種辦法容易淤塞河道,墊高河床,但卻急功近利為曆代王朝慣用。張居正大力支持水利專家潘季馴摒棄傳統方法,采取漕運與民生兼顧的方針,築堤束水,以水攻沙,利用奔騰的河水,衝沙入海,自此多年沒有大患,使得黃河兩岸荒蕪了十幾年的土地又變成了良田,同時因為河道治理得當,水利運輸也發展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