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七品縣令殺欽差(3 / 3)

王縣令知道大事不好嘍,連忙掏出袖中的絹子,擦著額頭上冒出的一層細密密的冷汗,連連點頭,說:“我這就去查,我這就去查!”

可就在那位王縣令退出李毓昌內帳時,他給門口的丁飛遞了個眼色,讓丁飛到他府上去一趟。

那丁飛原本是吃了王縣令賄賂的,先是船隊到徐州時,王縣令安排家中的歌女(家妓),陪他過夜,並打點了他不少的白銀。後期,船隊到山陽縣以後,王縣令明裏暗裏地,也給了他不少好處。此刻,王縣令遞個眼神給他,自然是有求於他,他丁飛私吞了人家的錢財,理所當然地要聽人家使喚。

當天午後,丁飛來到王縣令的住處。

當時,王縣令的桌上,已擺好兩樣東西,一是黃金300兩;二是他丁飛在徐州時,與他家歌女過夜用的那塊“墊羞布”。王縣令把實底交給丁飛,說他私藏部分賑災的白銀,隻想與他丁飛平分,不想與他同赴黃泉——掉腦袋。

也就是說,他王伸漢私藏了賑災的白銀要掉腦袋。但是,他丁飛睡了他家歌女,給他定一個強霸美女,同樣也就沒有性命了!再說,在他結識了王縣令以後,他丁飛已不止一次地吃了王伸才的賄賂,他還有什麼好說的呢?隻好乖乖地聽他王伸才擺布。

早就把頭耷拉下來的丁飛,吱唔著嘴,問王伸漢:“你想讓我怎樣?”

王縣令拍拍丁飛的肩膀,和風細雨地說:“你的主子不是生病了嗎?我想讓他早點康複,好領著你們啟程回京!”說話間,王伸漢遞給他一個紙包,讓他如此行事。

當天晚上,李毓昌飲“茶”身亡。

王伸漢作為地方父母官,親自為其驗屍,所下結論是“欽差不適水土,中暑暴死”。呈文上報至江寧(今日南京),江寧巡府派出的核查官趕到山陽縣後,又被王縣令重金收買。所得結論,自然是與王伸漢共同唱一個曲子。

五、查無證據

李毓昌的死訊傳至他的老家山東即墨,李毓昌的妻子喬青青正好在坐月子,家中已經把李毓昌得子的喜訊,寫信給李毓昌京城的住處。可李毓昌的死訊偏偏就在這個時候送達到他的家鄉。

老父李家山一時間不敢相信這個事實,他在安置好家事,前往山陽縣認領兒子的屍體之前,再三囑咐家裏人,在他沒有回來之前,不許把毓昌的死訊,告訴正在坐月子的兒媳,他悄悄地領著六歲的小孫女李小小,一路南下,晝夜不停地趕往江蘇山陽縣。

當時,山陽縣按照李欽差宮中的身份,大擺靈堂,周邊三州、五縣,五品以下的官員,全都前來吊孝。

李毓昌李大人的屍體,擺在靈堂正中的一口厚厚的黑色棺材裏,山陽縣縣衙的衙役們,全都身披重孝,跪立兩旁。聽說李欽差李大人的父親及女兒從山東老家趕來了,王縣令率領眾衙役迎出山陽縣城,並一把抱起了李欽差六歲的小女兒李小小,親如骨肉般地攬在自己懷裏。

靈堂裏,白發老父為失去愛子的聲聲痛哭,以及小女兒呼喊爸爸的尖利呼喚,讓在場的人無不落下悲傷的淚水。王縣令在勸慰老人家要節哀,保重身體的同時,也落下了一串串渾濁的淚珠。

當晚,李毓昌的父親在整理兒子的遺物時,忽而發現兒子的一件內衣領口處,有兩塊發了黑的血跡,老人家立刻多疑起來。但他沒有聲張,他在運送兒子屍體回老家時,拐道奔向江寧城,老人家攜孫女,捧著兒子留下的血衣,前往江寧巡府擊鼓鳴冤。

此事,傳至紫禁城,引起嘉慶皇帝的重視!害死欽差,如同在太歲頭上動土,這還了得嗎!嘉慶皇帝下令,將欽差李毓昌的屍體,運至江寧府內,執行蒸骨驗毒。

皇帝的禦旨傳到江寧,山陽縣的縣令被連夜招到江寧巡府,好一番驚駭之後,總算是有驚無險,蒸骨屍檢以後,仍屬於正常死亡。李毓昌的父親李家山,不但沒有為兒子討個說法,反而被定了個“誣陷”之罪,押進大牢。

六、妻愛慧眼斷真凶

三個月以後,李毓昌的屍骨幾經周折,總算被運送到山東即墨老家。

那三個月,正值七、八、九的酷暑季節,屍體在棺槨裏早已腐臭,可李毓昌的妻子喬青青,奶著孩子,哭天嚎地呼喊“生要見人,死要看屍”。

鄉鄰們都說,毓昌已經死去三個多月,又在江寧進行了蒸骨驗屍,哪裏還能看得呀!可那喬青青硬要把棺槨打開。

鄉鄰們被那女子悲切的心情打動,隻好把棺槨打開。

麵對慘不忍睹的白骨,細心的女人,還是發現了疑點,先是棺木上遺留的胡須過長。李毓昌死時還不到30歲,所留的胡須是很粗壯的。而棺槨上遺留的胡須,彎細且花白,這分明與毓昌的年齡不服;再者是,棺槨中的腿骨過短,那喬青青親手把棺槨中的白骨與自己腿骨比長短,並準確地說出毓昌的與她站在一起的高度,與棺槨中的腿骨不符。

種種跡象表明,這不是她男人的屍骨,那個看似弱不經風的喬青青,憤然要為亡夫討個公道,她帶著棺槨中的白骨,和那可疑的胡須,隻身一人,奔向了紫禁城。

嘉慶皇帝看了李毓昌妻子呈上的訴狀與“胡須”,再降禦旨,並指派親信前往江寧巡府重審此案。

那個心懷鬼胎的山陽縣縣令王伸漢,一見舊案重提,就知道大事不好了,傳他到江寧大堂以後,沒動一棍一棒,他便嚇得屎尿撒在褲襠裏了。

原來,王縣令收買了李欽差的隨從丁飛,讓其在茶裏投毒,毒死李毓昌之後,他看出李毓昌的父親來領兒子屍體時的多疑神情,就猜到他在運送兒子回老家時,要到江寧府擊鼓鳴冤,便在運送屍體的前一天夜裏,盜來一具新墳裏的男屍,與欽差李毓昌的屍體交換。致使蒸骨驗屍,有驚無險。但他沒想到,體無完膚的屍骨,運送到李毓昌的老家後,偏偏被李欽差的愛妻看出破綻。

案情大白之後,嘉慶帝禦筆寫下碑文,刻在李毓昌的墓碑上,以弘揚他的清廉之舉。李的父親被無罪釋放。參與殺害李毓昌的家丁以及作惡多端的王伸漢,死前,先被押至李毓昌的墳前,重打五十大板後,才砍下腦殼。參與原審的江寧府的數十名官員,也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紛紛被革職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