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審賊(2 / 3)

慈禧傳令,給那狼狽不堪的王縣令鬆綁,並拽下他口中的髒毛巾,問他為何弄到何種地步。

王縣令蜷在地上,好大一會兒才緩過勁來,且不等胸中的一口悶氣呼出來,早已嚇出一身冷汗,賴皮狗似的跪爬到慈禧腳下,捶胸頓足,“劈叭”地打著自己的耳光,連聲說:“下官有罪,下官該死,讓老佛爺、皇上受驚啦!”

李蓮英聽他沒把老佛爺要問的話答上正題,訓斥他:“老佛爺問你為何弄到這種地步呢?”

王旺本說是強盜所為,一再磕頭求饒,請皇上、皇太後饒命!

慈禧感覺不對!既然是強盜想抓他臨汾縣令,選一個什麼時候不好,偏要在他皇家的車隊路過此地時,將他捉拿了獻給我老佛爺!再者,大凡匪盜,十有八九,都是劫色搶錢,抓他一個七品縣令,又不動他毫毛,將其裝入布袋,並寫上“敬奉皇太後查收”,這又是為何呢?

慈禧想,莫不是這臨汾縣令作惡多端,十惡不赦,被強人綁架來,讓我老佛爺治他罪責?既然如此,必有上訴的言詞才是。於是,老佛爺令人將布袋剪開,查看有無狀紙。

太監們當即將布袋剪開,果然有一個紙卷,列述了臨汾縣令王旺本,為迎接皇家車隊的到來,打著皇太後、皇上的旗號,四處搜刮民財,強霸美女,血債累累!其中,詳細講述了王旺本進住昌家大院後,在張絡如何迎駕皇上、皇太後期間,看上昌家四姨太羅美娘的美色,以選美為幌子,將年方二八的羅美娘強行奸汙,致使羅美娘受汙後,無臉見人,懸梁自盡,屍體現藏在昌家大院的地窖裏。

訴狀中說:“約按奸官王旺本的罪狀,小民立可結束他的性命,可小民想到王法如天,奸官雖不依王法行事,而小民為了安身立命,尚不願越法殺人,迫不得已,出此下策,將奸官王旺本呈送給皇上、皇太後懲處!若皇上、皇太後不能為民作主,小民今後隻能像奸官一樣無視王法,為所欲為了!”這最後兩句話的意思很明顯:如果皇上、皇太後不把奸官王旺本懲辦了,有人要造官府的反了!

慈禧的臉色當即沉下來,她猜到那個蒙麵強人,一定與昌家有關,與死去的羅美娘有關。

也就是說,王旺本這個狗官,淩辱了昌家的美妾,惹下了禍端,昌府的人想治他王旺本於死地,又怕手中沾上血跡,便把他王旺本交大清國的皇上、皇太後來治罪。當下,慈禧聲嚴厲色地問那臨汾縣令王旺本:

“你可知罪?”

王縣令磕頭如搗蒜,一口一個老佛爺、皇上,皇太後叫著,隻求老佛爺饒他一條狗命!

慈禧看那狗官嚇得四肢如篩糠一樣發抖,猜到那訴狀中所述罪狀屬實,令人在昌家地窯裏找到羅美娘的屍體後,準備次日公開懲辦王旺本這個狗官。也就在這同時,兩位侍衛匆忙來報:“回老佛爺,蒙麵賊寇已被捉到!”

原本想回內帳休息的慈禧,一聽說“強盜”已被抓到,頓時沒了倦意!此刻,慈禧很想見識一下,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仗義之徒,竟然想出如此高明的策略,借她皇太後的手,來殺一個罪大惡極的七品父母官。

然而,當侍衛們將一個身高八尺的漢子押上來時,慈禧從那人所配帶的刀劍和他的身板上看,這人是一介武夫。慈禧意識到,這人的所作所為,一定是身後有人,他本人是不會想出如此借刀殺人的巧計。慈禧讓他報上姓氏。

那漢子一身豪氣地報上:“姓龐,名虎,昌家大院的家丁。”

慈禧明白了,此人端著昌家飯碗,一定是受“昌府”的指派,竭盡全力地為昌家做事情。

這時候,一旁的侍衛,將龐虎身上搜繳的長劍、短刀和一隻五色絲線繡出的荷包,呈給老佛爺過目。

慈禧看其劍,觀其刀,問那龐虎:“帶此凶器何意?”

龐虎說:“殺狗官王旺本!”

慈禧繼續問他:“那荷包呢?”

說話間,慈禧隨手拿起那個精巧、秀麗的荷包左瞧右看,就在老佛爺等那龐虎回話的時候,老佛爺忽而看到荷包上繡著的兩個端壯而秀氣的小字——美娘。

慈禧問他:“這‘美娘’是何意?”

那龐虎低頭不答。

慈禧輕蔑一笑,心想:莫不這賊寇與那臨汾縣令王旺本爭風吃醋不成?若真是這樣,這個案子可就有戲可看嘍!慈禧決定明日推遲半天上路,待把這個案子的來龍去脈查個水落石出,給昌家一個說法,也給當地百姓一個交待。

然而,當這個案子仔細查來,方知那昌家的四姨太羅美娘,原本就是一個勾引男人魂魄的美人胚兒!她是“昌府”昌老爺前年春天去揚州時,從青樓裏帶來的,二八年紀,楊柳細腰,一張媚人的麵龐,悲傷落淚時,都賽梨花滴露一樣好看!

昌老爺把她從揚州哄來,討個一時歡心!沒想到這羅美娘耐不住昌家深宅大院的冷酷與寂寞,私下裏與看門護院的龐虎勾搭成奸!昌老爺雖有所察覺,但苦於沒有真憑實據,曾幾次動意要趕那龐虎滾出昌家大院,又怕那龐虎武藝高強,惹怒了他,也沒有什麼好處。昌老爺的另一個想法是,找個治罪的借口,把那龐虎交給官方去懲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