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 周恩來被“伍豪事件”惡意中傷(1 / 3)

1931年12月,一天晚上8點多鍾,在海寧路與山西路轉角處,從樓上下來兩個人,其中一人頭戴一頂藍色便帽,穿著對襟藍嗶嘰中式短上衣,下麵也是一條藍嗶嘰的中式褲子,手提一隻小手提箱,招呼兩輛黃包車,朝十六鋪碼頭趕去。

這人就是周恩來,旁邊是替他送行的共產黨員黃平。

為了不引人注意,鄧穎超也沒有下樓來送行。

到了碼頭,立即上了一艘不知是太古洋行還是怡和洋行的輪船,也不知是經過香港還是直達汕頭。但上了船,危險畢竟減輕。他們在統艙裏找到一個綽號叫“小廣東”的交通員,周恩來認識他。於是黃平就把護送周恩來的任務交給“小廣東”,自己在香港下了船。

月亮已掛在了海天之上,茫茫大海推送著黑色的波濤。濤聲仿佛在詢問這天涯的孤客。回想四年前他一人來到上海,四年後又是孤身一人離去,心頭便有了鉛一樣的沉重。

12月底,周恩來安全抵達中央革命根據地的瑞金,就任蘇區中央局書記。

可是在他身後,“滅周之火”又在竄動。

經顧順章和中統要人的籌謀,1932年2月16日,上海《時報》首先登出一則啟事:

伍豪等脫離共黨啟事

示敝人等深信中國共產黨目前所取之手段,所謂發展紅軍牽掣現政府者,無異消殺中國抗日之力量,其結果必為日本之傀儡,而陷中國民族於萬劫不回之境地,有違本人從事革命之初衷。況該黨所采之國際路線乃蘇聯利己之政策。蘇聯聲聲口口要反對帝國主義,而自己卻與帝國主義妥協。試觀目前日本侵略中國,蘇聯不但不嚴守中立,而且以中東路借日運兵,且與日本訂立互不侵犯條約,以助長其侵略之氣焰。平時所謂扶助弱小民族者,皆為欺騙國人之口號。敝人本良心之覺悟,特此退出國際指導下之中國共產黨!

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啟

同樣的內容在17日的《時報》,以及20日、21日的《申報》上又連續刊出。輿論界頓時一片迷霧。

仍在上海堅持鬥爭的地下黨認為此事不能沉默。在22日的《申報》上就登出一條信函:

伍豪先生鑒:

承於本月18日送來廣告啟事一則,因福昌床公司否認擔保,手續不合,致未刊出。

申報館廣告處啟

此廣告的用意是讓人覺得有兩個伍豪,起碼對已經登出的《伍豪啟事》有所考慮:到底誰是伍豪。

為了在黨內澄清事實,2月27日共產黨的內部刊物《實報》登了一篇《伍豪啟事》,指出:“最近在各報上看到‘伍豪等脫離共黨啟事’一則,說了許多國民黨走狗所常說的話,這當然又是國民黨造謠誣蔑的新把戲!……一切國民黨對共產國際中國共產黨與我個人自己的造謠誣蔑,絕對不能挽救國民黨於滅亡的!”同天的《實報》上還發表了《國民黨造謠誣蔑的又一個標本》一文,無情地揭露批判了特務們的可恥手段。

後來地下黨又讓黃慕蘭找大律師陳誌皋出麵,為伍豪辯誣。陳誌皋世代為官,其父陳介卿在法租界任會審公堂刑庭庭長數十年,盛名遍布司法界。陳誌皋思想進步,並不認識伍豪,但讀過以此名寫過的不少文章,便一口答應。但三思之後,他覺得自己出麵,國民黨當局肯定要幹涉,不如找個外國律師出麵,讓國民黨奈何不得。於是由陳誌皋出麵,請上海著名法國律師、《申報》常年法律顧問巴和先生吃了一頓飯,送給他一幅古畫,巴和答應了所求之事。於是,3月4日《申報》的廣告欄醒目地刊出一則《巴和律師代表周少山緊要啟事》:

茲據周少山君來所聲稱:渠撰投文稿,曾用別名伍豪二字,近日報載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脫離共黨啟事一則,辱勞國內外親戚友好函電存問,惟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絕未用作對外活動,是該伍豪君定係另有其人,所謂二百四十三人同時脫離共黨之事實與渠無關。事關個人名譽易滋誤會,更恐有不肖之徒顛倒是非藉端生事用,特委請貴律師代為聲明,並答謝戚友之函電存問者雲雲。前來據此舍行代為登報如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