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數國法院嚴審重判(3)(1 / 1)

除上述西方國家外,其他地區的一些國家也有將本國海軍擒獲的索馬裏海盜押回本國受審的實例。例如,因劫持韓國貨輪三湖珠寶號而被韓國海軍擒獲的5名索馬裏海盜於2011年1月30日在韓國法院出庭受審。再如,7名索馬裏海盜在亞丁灣海域試圖劫持文加·勞雷爾號貨船而被馬來西亞海軍擒獲。

在不將海盜嫌犯押回海軍艦隊所屬國家的情況下,為了使嫌犯受到審判,一些國家與索馬裏鄰近國家簽訂了協定,以便向後者移交嫌犯和證據。例如,歐盟於2009年3月6日在內羅畢與肯尼亞簽署了移交海盜嫌犯的協議,並於同年10月30日與塞舌爾達成了類似的協議。作為這一機製的配套措施,歐盟委員會在授權成立亞特蘭特護航艦隊時,授權艦隊指揮官逮捕並移交海盜嫌犯。除歐盟外,截止到2010年7月,美國、英國、加拿大和丹麥分別與肯尼亞簽訂了這類移交協定。另外,英國也與塞舌爾簽訂了這類移交協定。更多的國家正在尋求簽訂類似的協定。

根據這些協定,有關國家或國際組織的海軍在海上抓獲索馬裏海盜嫌犯之後,將向肯尼亞或塞舌爾等國提出移交嫌犯的請求,被請求國隨後決定是否接受嫌犯。在決定過程中,被請求國主管機關可以對證據作出初步的評估。肯尼亞和塞舌爾都曾經拒絕接受定罪證據不足的海盜嫌犯。另外,塞舌爾在同意接收嫌犯以便起訴時,往往會提出這些嫌犯被定罪後移交到索馬裏服刑作為接受移交的條件。原因是塞舌爾的監獄規模有限,難以承擔監禁索馬裏海盜的任務。

為了提高索馬裏鄰國起訴和監禁海盜的能力,一些聯合國機構,特別是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索馬裏政治處和國際海事組織,向這些國家提供了援助。歐盟也在這一領域提供了援助。其中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的援助對象主要是肯尼亞和塞舌爾,並且援助項目與這兩個國家和派遣海軍艦隊的國家簽訂移交協定一事直接掛鉤。援助的領域包括完善相關法律,向警察、檢察院和法院提供支持,提供後勤和信息技術支持,維修監獄,為海事主管部門以及監獄主管部門和人員提供培訓等。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在肯尼亞的援助項目有230萬美元,在18個月的時間跨度上涵蓋了30起刑事訴訟(每起訴訟都有多名被告)。該辦公室在塞舌爾的援助項目有110萬美元,在18個月的時間跨度上涵蓋了針對約40名被告提起的刑事訴訟。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已經或者即將對毛裏求斯、馬爾代夫和坦桑尼亞進行援助需求評估。該辦公室估計,如果肯尼亞、塞舌爾、坦桑尼亞和毛裏求斯全麵投入審判索馬裏海盜的工作,並且得到國際社會的全力支持,那麼,這幾個國家每年有能力起訴600~800名海盜嫌犯。

考慮到索馬裏本身(主要是索馬裏蘭和邦特蘭地區)審判的海盜嫌犯人數超過了其他國家審判的海盜嫌犯的總人數,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也對索馬裏這兩個地區的政府提供了援助,這些援助主要涉及三個領域,即監禁體製的改革、法律的完善和起訴能力的建設。該辦公室認為,為了使這兩個地區的起訴工作,特別是在證據要求和被告獲得律師協助等方麵能夠符合“國際標準”,國際社會有必要進一步提供援助。

為了援助有關國家對索馬裏海盜的訴訟和監禁,在索馬裏沿海海盜問題聯絡小組的框架內,經過談判,於2010年1月27日成立一個國際信托基金(InternationalTrustFund)。自成立到同年7月,這一信托基金收到了近300萬美元的捐贈,並已向肯尼亞、塞舌爾和索馬裏提供了243萬美元,用於資助與訴訟和監禁有關的6個項目。另外,國際信托基金還援助了索馬裏過渡聯邦政府實施的一個向索馬裏民眾說明從事海盜活動危險性的宣傳項目。

小結:對海盜嫌犯予以審判是國際社會打擊索馬裏海盜的重要環節。積極呼應聯合國安理會打擊索馬裏海盜問題的決議,截止到2010年7月底,肯尼亞、塞舌爾、索馬裏、馬爾代夫、也門、荷蘭、美國、法國、西班牙和德國等十國法院先後開庭審判了580多名索馬裏海盜,予以定罪量刑,索馬裏海盜多被判處10-20年長期徒刑,最重者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