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展館南裏十號(6)(1 / 1)

老從當時還是中國作協的黨組成員,在機關和出版社各有辦公室,坐著那輛香檳色馬自達兩頭跑。常常見他前腳一進文聯大樓四層,後腳就有總編室人通知開會。可能是幾個小時的大會,也可能隻是十來分鍾的小會。老從直脾氣,有事不隔夜。

有一次開會他說:今天本來不打算開會的,可剛才一進電梯,開電梯的小姑娘跟我說,你們出版社幹脆改名叫瓊瑤出版社得了,因為你們盡出瓊瑤書。老從說完,讓大家反思,選題範圍為何狹窄至這般田地。一番話五分鍾說完,散會。

老從一開會,有個習慣動作,玩打火機。不知為什麼,他兜裏總裝著一堆形狀材質各異的打火機,會議桌邊一坐穩,必定逐個掏出,於手中把玩。當然也會派上實用,他是個大煙鬼。

說到抽煙,又想起一樁舊事。一次我在老從家聊天,聊的時間有點長,我倆又都是煙鬼,他家的藏煙也少了點,愣被抽得一枝不剩,便一同下樓去買。

煙店前一堆人正吵架,不過是些雞毛蒜皮的事。我因牢記魯迅教導,堅決不當“幫閑”,所以避之唯恐不及。不想老從一個箭步衝上去,一頭紮進人堆。我當時一驚。

老從看出我表情不自然,撇嘴一笑道:想起魯迅了吧?我告訴你,我還就愛看人吵架,這一點不丟人。不過要會看,會看就能看出好多意思來。跟念書一樣,會念,才能念到字麵後的意思,不會念你就不是在念書,而隻是在念一些詞彙。

老從這番教誨,我受益至今。生活中好多事都是這樣,明明覺得不好玩、不耐煩,明明是虛妄一場,可又老是忍不住湊個熱鬧、評評道理。事一關己,還會興奮,甚至雀躍。這個說起來都是人的本能,不必奇怪也不必自責。關鍵怎麼上一個層次說話。依我看,不過就是老從說的那個“會”字。會吵會看,就能吵出意思看出意思。會生活的人,即便無聊透頂的生活,也能過得有滋有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