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

我女兒不過十歲,對我文字的本領,卻已很鄙夷。最讓她瞧不起的,是我居然不懂標點,亦即古人說的“不習句讀”。她的標點題,凡問計於我者,十九必錯。

標點不僅是小學生的苦惱,也是偶爾寫一點文章的人,屢屢犯怵的。蓋標點是外來的東西,是比量西方的語言之身定做的衣服,穿漢語上,往往不是短,就是長,不是鬆,就是緊。如我上麵的話,共有三句子,而我一逗下來,隻末尾用了句點。從英語標點的規則說,就不甚切當,漢語卻很通。蓋英語所謂的“一句”,似多從語法著眼,漢語則以“意思完整”為一句。語法好說:一個英語句子,普通隻有一個做謂語的動詞,滿足這條件,就是一句了。“意思完整”則很麻煩;寫一篇文章,上下句間,總不能東一榔頭,西一棒槌,意思全無牽連?故句號的界碑插在哪兒,有時就不好說。故英語的標點,似隻是“蒙學”,漢語的標點,卻能讓一個大人丟臉。

英語以“語法的完整”為一句,或與其語言的曲折分不開。如它的主語、謂語或賓語,可用一個句子(從句)來修飾,故它的一句,可相當漢語的數句。漢語的主謂賓,則不好用句子修飾或形容。如前麵的話,倘按英語語法寫,就成了“作為外來之物的標點是比量西方的語言之身而定做的穿在漢語身上不是長就是短不是鬆就是緊的衣服”。這是人話麼?懂了這一點,為小學生編教輔的人,就應放寬一下標點的尺度。這玩意無論怎麼用,都很難合漢語之身。

古人寫文章,不作標點,句子的起訖,以節奏為定,亦即蘇軾說的“行於所當行,止於所當止”,這個“當”,我理解為節奏的“當”。古文音調和諧,節奏分明,與無標點是分不開的。否則便不知停哪兒。最初的拉丁文,據說也無標點;故音調與節奏,也不得不講究。西塞羅說標點的使用,最終毀了拉丁語,就是從這角度說的。

美國專欄作家路易斯?托瑪斯,有一篇談標點的文章,風趣而中肯,茲譯數節,以續狗尾:

標點中最討人嫌的,是歎號。你瞧瞧!它說,我的見解多令人歎服!濫用歎號的人,就好比在客廳裏上竄下跳的小崽子,強索別人的注意。

與歎號半斤八兩的,是冒號。首先,它讓人感到被牽著鼻子,邁向你不想去的地方。其次,它把句子逐一標號,首先,其次,如此等等;這言外之意,是你的智力稍欠,不作標號,你在文路上會走丟了。許多作者使用這一套符號時,又有前無後;他們以一、二、三、四開始,隨後則舍了標號,讀者隻好一路踉蹌,去苦尋五、六、七、八那當有卻沒有的標號。

我最中意的標點是分號。分號告訴你我言猶未盡,有話要補充。遇到分號,比遇到句號要快意。句號說事情到頭了,倘你想見的還沒見到,你隻好自走一程。但在分號出現的地方,你卻有快意的期待;美景在後,接著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