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前言 海關視野裏的曆史鏡像(1 / 2)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統一台灣後,清政府開放海禁,設關征稅,先後開設江、浙、閩、粵海關,此為清代海關之嚆矢。雖製度落後,關政不修,但仍屬獨立。自此150餘年以來,關稅主權始終由清政府牢牢掌控,外人休想染指。及至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戰敗的清政府簽訂了屈辱的《中英南京條約》,對於英帝國所提出的嚴苛條款諾諾從命,於是關稅主權開始遭受侵奪,“清政府一向堅持的自主稅則,任受摧殘”,其“片麵協定的關稅製度,於是造端①”。之後數年,列強紛紛效尤,因有最惠國待遇的規定,清政府所許英人權利,各國皆得均沾,由是中國關稅主權的喪失愈形嚴重。

西方列強憑借一係列不平等條約,以極低的關稅甚至免稅輸入商品,掠奪廉價原料。而失去了關稅保護,中國的農業和工商業都遭到了極大的摧殘;得不到關稅扶植,造成中國的外貿畸形增長和巨額入超,清政府不得不依靠舉借外債和出賣主權來抵償貿易入超,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然而,中國關稅自主權的喪失並沒有使列強們善罷甘休,他們時刻覬覦著中國的海關管理權。

太平天國運動興起不久的1854年,英、美、法三國駐滬領事,趁小刀會占領上海城,奪取了江海關的行政管理權。這是第一個由外國人管理的海關,外國監督的海關製度由此發端。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中英兩國簽訂《通商章程善後條約》,載入了海關問題的條款。1859年,時任兩江總督兼各口通商大臣何桂清,根據“各口畫一辦理”,“邀請英人幫辦稅務並嚴查漏稅”的規定,劄派英人李泰國為“總管各口海關總稅務司”,負有聘用並統一管轄各口岸外籍稅務司的重任。這就把江海關實行的外籍稅務監督製度變為了外籍稅務司製度。

1861年,總理衙門正式委任李泰國為中國海關總稅務司,6月,總稅務司署在上海設立(後移設北京)。在代理總稅務司赫德(1863年繼任總稅務司)的精心擘畫下,外籍稅務司製度逐步推廣至全國。由於海關管理權的喪失,中國的門戶訇然洞開,西方列強以海關為據點,控製中國財政,幹涉內政外交,攫奪經濟文化諸多超越海關管轄範圍的特權,從而加速了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進程。

盡管列強先後奪取了中國的關稅自主權和海關管理權,但清政府尚存一張底牌以維護其海關管理方麵最後的自尊,那就是海關稅款收支保管權。

在辛亥革命以前,洋人稅務司並沒有直接管理和收支關稅的權力,那時稅款的收支、保管都由清政府的各地海關監督辦理,總稅務司隻是督促各關稅務司呈報稅收數字和審核納稅收據而已。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中華民國,但革命的勝利果實被袁世凱竊取,中國陷入軍閥割據的混亂局麵。這一時期的海關,由承襲赫德衣缽的英人安格聯繼任總稅務司,除了在人事業務製度方麵做了一些微調外,基本上延續了赫德所建立的製度。安格聯成為各列強債權國在華的代理人。他借清王朝土崩瓦解的亂局,攫奪了海關的稅款收支權,使西方列強對中國政府的影響和控製由外交領域轉入財政、金融渠道,從而達到繼續控製中國政局的目的。此後整個民國年間,海關外籍稅務司製度不僅被保留,而且滲透到了民國社會的方方麵麵。

事實上,進入20世紀初年,反對海關外籍稅務司製度的力量開始勃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