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營業稅的基本規定
1.營業稅的納稅人
(1)營業稅納稅人的基本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
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所提供的應稅勞務發生在境內。在境內運載旅客或貨物出境。在境內組織遊客出境旅遊。所轉讓的無形資產在境內使用。所銷售的不動產在境內。境內保險機構提供的除出口貨物以外的保險勞務。境外保險機構以境內的保險物品為標的提供的保險勞務。
所謂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稅範圍的勞務。
上述單位是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製企業、其他企業和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及其他單位。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是指發生應稅行為並向對方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包括獨立核算的單位和不獨立核算的單位。
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業戶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個人,包括在境內有經營行為的外籍人員。
(2)營業稅納稅人的特殊規定
[1]企業租賃或承包給他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為納稅義務人。中央鐵路運輸業的納稅人為鐵道部;合資鐵路運輸業務的納稅人為合資鐵路公司;地方鐵路運輸業務的納稅人為地方鐵路管理機構;基建臨管線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基建臨管線管理機構。從事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和其他陸路運輸業務並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從事運輸業務並計算盈虧的單位。
所謂計算盈虧的單位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利用運輸工具、從事運輸業務、取得運輸收入。
在銀行設有結算賬戶。
在財務上結算營業收入、營業支出、經營利潤。
(3)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
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是指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主要包括:
[1]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以受托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如果金融機構將委托方的資金轉給經辦機構,由經辦機構將資金貸給使用單位和個人,以經辦機構為扣繳義務人。建築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具體包括: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代理者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者或者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為扣繳義務人;演出經紀人為個人的,其辦理演出業務的應納稅款以售票者為扣繳義務人。
個人轉讓除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無形資產,以受讓者為扣繳義務人。
2.營業稅的征稅範圍
(1)交通運輸業
交通運輸業,是指使用運輸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或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征收範圍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凡與運營業務有關的各項勞務活動,均屬本稅目的征稅範圍。
(2)建築業
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征收範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3)金融保險業
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金融、保險。
(4)郵電通信業
郵電通信業,是指專門辦理信息傳遞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郵政、電信。
(5)文化體育業
文化體育業,是指經營文化、體育活動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文化業、體育業。
(6)娛樂業
娛樂業,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歌舞廳、音樂茶座、台球、高爾夫球、保齡球嚐遊藝場等娛樂場所,以及娛樂場所為顧客進行娛樂活動提供服務的業務。
(7)服務業
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征收範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
(8)轉讓無形資產
轉讓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征收範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9)銷售不動產
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征收範圍包括: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
[1]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是指有償轉讓建築物或構築物的所有權的行為。以轉讓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方式銷售建築物,視同銷售建築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有償轉讓其他土地附著物的所有權的行為。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建築物或構築物以外的其他附著於土地的不動產。
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在投資後轉讓該項股權,也不征營業稅。
不動產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3.營業稅稅率
營業稅按行業實行有差別的比例稅率,具體設3檔稅率:
(1)對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建築業(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郵電通信業和文化體育業等基礎產業和鼓勵發展的行業適用較低的3%稅率。
(2)服務業(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及其他服務業)、金融保險業、轉讓無形資產(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和銷售不動產(包括銷售建築物及其他土地附著物)適用較高的5%的稅率。
(3)娛樂業(包括歌廳、舞廳、卡拉歌舞廳、音樂茶座、高爾夫球、遊藝)稅率為20%。
為了解決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目應稅行為不分別核算,稅率高低不同不好計算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目應稅行為的,應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提供營業額的,從高確定稅率。
4.2營業稅的計算
1.營業稅的計稅依據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營業額,即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所謂的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代墊款項及其他性質的價外費用。凡價外費用,不論會計製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並入營業額計算應納稅款。
(1)營業稅計稅依據的特殊規定
[1]運輸企業從事聯運業務的營業額為其實際取得的營業額。運輸企業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旅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在中國境內旅遊的,以收取的旅遊費減去為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費、門費和其他代付費用後的餘額為營業額。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改由其他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該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旅遊業務的營業額是以全部收費減去為旅遊者付給其他單位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後的餘額。納稅人從事建築、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核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建築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餘額為營業額。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其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轉貸業務是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後的餘額為營業額。轉貸業務是指將借入的資金貸給他人使用的業務。將吸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存款或者自有資本金貸與他人使用的業務,不屬於轉貸業務。單位或個人進行演出,以全部票價收入或者包場收入減去付給提供演出場所的單位、演出公司或者經紀人的費用後的餘額為營業額。娛樂業的營業額為經營娛樂業向顧客收取的各項費用,包括:門票收費、台位費、點歌費、煙酒和飲料收費及經營娛樂業的各項收費。 保險業實行分保險的,對初保人按其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收入全額(即不扣除分保費支出)征稅,對分保人取得的分保費收入不再征收營業稅。外彙、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買入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外彙、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是指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外彙、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彙、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征收營業稅。期貨是指非貨物期貨,貨物期貨不征收營業稅。廣告代理業,以及廣告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支付給其它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金融企業從事受托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費、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托人的價款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員批準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並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2)營業稅計稅依據的其他規定
[1]為了加強征收管理,堵塞漏洞,稅法還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又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下列順序核定其營業額:
按納稅人當月提供應稅勞務或者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按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按下列公式核定計稅價格:
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屬的稅務機關確定。
[2]自建行業的營業額、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送給他人的營業額的確定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2.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營業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按人民幣計算。納稅人按外彙結算營業收入的,其營業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營業額發生的當天或當月1日的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彙率。
金融保險業以外彙結算營業額的,金融業按其收到的外彙的當天或當季季末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彙價折合營業額,保險業按其收到的外彙的當天或當月月末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彙價折合營業額,並計算營業稅。
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選擇采用何種折合率,確定後一年內不得變更。
【例】某歌舞廳6月份的門票收入為20萬元,點歌費為10萬元,飲食業收入為50萬元,其娛樂業適用稅率為20%,飲食業營業稅稅率為5%。歌舞廳應納營業稅為:
應納營業稅=(20+10)×20%+50×5%=8.5(萬元)
【例】某銀行2006年7月1日以6%的年利率借入資金1000萬元轉貸某工礦企業,貸款年利率為8%,其適用稅率為5%。則該銀行這筆轉貸業務2006年應納營業稅為:
應納營業稅=(1000×8%-1000×6%)×5%=1(萬元)
4.3營業稅免稅政策
1.營業稅的起征點
為了保障納稅人的基本生活收入,營業稅規定有起征點,營業收入在起征點以下的不征稅。現行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按月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2)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