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向海關遞交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時,應當交驗載明貨物真實價格、運費、保險費和其他費用的發票、包裝清單和其他有關單證(必要時,海關還可以檢查買賣雙方的有關合同、賬冊、單據和文件,或者作其他調查);否則,應當按照海關估定的完稅價格納稅;事後補交單證的,稅款也不作調整。
3.關稅稅款的計算方法
(1)從價稅率計算方法
從價稅是按進出口貨物的價格為標準計征關稅。這裏的價格不是指成交價格,而是指進出口商品的完稅價格。因此,按從價稅計算關稅,首先要確定貨物的完稅價格。從價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2)從量稅的商品計算方法
從量稅是依據商品的數量、重量、容量、長度和麵積等計量單位為標準來征收關稅的。它的特點是不因商品價格的漲落而改變稅額,計算比較簡單。從量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3)複合稅的計算方法
複合稅亦稱混合稅。它是對進口商品既征從量稅又征從價稅的一種辦法。一般以從量為主,再加征從價稅。混合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4)滑準稅的計算方法
滑準稅是指關稅的稅率隨著進口商品價格的變動而反方向變動的一種稅率形式,即價格越高,稅率越低,稅率為比例稅率。因此,實行滑準稅率,進口商品應納關稅稅額的計算方法,與從價稅的計算方法相同。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關稅稅額=T1、2×P×彙率
(5)特別關稅的計算方法。特別關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特別關稅=關稅完稅價格×特別關稅稅率
進口環節消費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完稅價格×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
進口環節消費稅完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特別關稅)÷(1-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完稅價格×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完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特別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
4.應納稅額的計算舉例
(1)進口關稅
對於工業企業來說,進口業務可分為自營進口和代理進口兩種情況。
[1]自營進口。所謂自營進口是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工業企業直接從國外進口其所需的設備、材料等。
【例】某公司具有進出口經營權,5月1日報關進口材料一批,離岸價為37萬美元,支付國外運費2.25萬美元,保險費7500美元,國家規定進口關稅稅率為30%。進口報關當日人民銀行公布的市場彙價為1美元=8.3元人民幣。按照規定,進口貨物應當以進口貨物的到岸價格作為完稅價格,而到岸價格應為離岸價格加上國外運費、保險費等。則報關時應納關稅為:
應納進口關稅=(離岸價格+國外運費+保險費)×彙率×稅率
996000(元)
該公司按規定開出支票向銀行繳納進口關稅99.6萬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根據實際支付的關稅稅額做會計分錄如下:
借:物資采購。
貸:銀行存款。
【例】某鋼鐵公司從美國進口設備一套,到岸價格為20萬美元,報關當日人民銀行公布的市場彙價為1美元=8.3元人民幣,進口關稅稅率為10%,則應納稅額為:
166000(元)
公司按規定開出支票,繳納進口關稅166000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企業應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2]代理進口。所謂代理進口業務是指有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工業企業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的從國外代理進口設備、材料等。代理進口業務發生的進口關稅,先由代理進口企業代繳,然後向委托單位收齲
【例】甲進出口公司接受乙工業公司(中外合資企業)委托,代理進口材料一批,乙工業公司先付定金480萬元。該批材料實際支付離岸價為48萬美元,海外運輸費、保險費共計2萬美元(支付日市場彙價為1美元=8.3元人民幣),進口報關當日人民銀行公布的市場彙價為1美元=8.3元,進口關稅稅率為20%,增值稅稅率為17%。
在這項業務中,甲公司作為代理商,在貨物進口報關時按規定支付進口關稅。進口報關時應納進口關稅稅額為:
830000(元)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先由委托方支付進口貨物的定金,等貨物進口後再根據外貿企業報來的賬單支付其餘款項。
乙公司於代理進口合同簽訂後按合同規定預付定金480萬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乙公司應當按預付定金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甲公司。
貸:銀行存款。
貨物進口後,甲公司向乙公司報出賬單,實際應收556.266萬元,其中包括貨物的離岸價48萬美元,國外運費、包裝費和保險費2萬美元,進口貨物的關稅83萬元,增值稅84.66萬元,應向甲公司支付的代理手續58.266萬元。
乙公司在收到賬單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46600
貸:預付賬款。
乙公司開出轉賬支票一張,補付其餘款項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甲公司。
貸:銀行存款。
(2)出口關稅
[1]自營出口。自營出口是指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工業企業直接向國外銷售貨物。
【例】某工業企業直接對外出口產品一批,合同規定的離岸價為200萬元,從當地到出口口岸支付運費為6000元。出口關稅稅率為15%。
按照規定,出口貨物應以離岸價格扣除關稅後作為完稅價格。離岸價格應按照出口貨物運離出境前最後一個口岸的離岸價格計算。如果該貨物是從內地起運的,則將貨物從內地運至出境口岸所支付的運費可以扣除。則該批出口貨物應納出口關稅額為:
該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開出支票,到指定銀行繳納出口關稅260086.96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根據報關單確定的應納稅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60086.96
貸:銀行存款260086.96
[2]代理出口。所謂代理出口是指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工業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商品。
【例】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出口商品一批,離岸價為100萬元,出口關稅稅率為30%。
在這項業務中,離岸價格為100萬元,稅率為30%,則應納稅額為:
完稅價格=1000000÷(1+30%)
應納出口關稅=769230.77×30%
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報來的賬單時,按合同規定應收取出口貨物的價款為100萬元,扣除由乙公司代繳納的出口關稅230769.23元和出口手續費10萬元,則實際應向乙公司收回款項669230.77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處理時,甲公司應當根據乙公司報來的賬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669230.77
營業費用。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30769.23
貸:主營業務收入。
(3)易貨貿易業務
易貨貿易即以貨易貨,將出口和進口結合起來進行交易,比如,某企業用其生產的產品換取國外某公司的某種材料或者設備。易貨貿易業務,既涉及到進口關稅,又涉及到出口關稅。在易貨貿易情況下,進口材料、設備應當繳納進口關稅,構成進口商品的成本;出口產品按照規定應當繳納出口關稅,它構成企業的營業稅金。
【例】某工業公司按易貨協議以其產品一批換取美國某公司生產的某種設備一台。協議商定該設備折合人民幣100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進口關稅稅率為20%;同時企業出口產品的協議價格也為100萬元,生產成本為60萬元,出口關稅稅率為10%。
對於企業采用易貨方式出口的貨物,應當按規定繳納出口關稅。按規定,出口貨物應按離岸價格計算完稅價格。沒有離岸價格的,由海關確定完稅價格。假定,海關確定的完稅價格為909090.91元,則報關出口時,海關按規定征收出口關稅額為:
應納出口關稅=909090.91×10%
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開出支票,支付出口關稅90909.09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根據實際繳納的出口關稅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90909.09
貸:銀行存款90909.09
對於企業采用易貨方式進口的貨物,應當按規定繳納進口關稅。按規定,進口貨物應按到岸價格作為完稅價格。沒有到岸價格的,由海關以該項進口貨物同一出口國或者地區購進的相同或者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等確定完稅價格。假定,海關確定的完稅價格為110萬元,則報關進口時,海關按規定征收進口關稅額為:
應納進口關稅=1100000×20%
220000(元)
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開出支票,支付進口關稅220000元。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根據實際繳納的進口關稅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某設備。
貸: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貸:銀行存款。
5.3減稅、免稅和保稅製度
1.關稅的起征點
關稅起征點是海關法規定的開始征收關稅的金額界限。根據作為界限的標準不同分為關稅起征價額和關稅起征稅額。
以課稅對象的價值(或價格)作為開始征收關稅的界限的稱為關稅起征價額。當海關確定的課稅對象的完稅價格未達到海關法規定的金額時,海關免征關稅;達到或超過這一規定的金額時,海關按課稅對象的完稅價格全額征稅。例如,稅法規定,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免征關稅;達到或超過人民幣50元的,按應稅稅額全額征稅。
以課稅對象的應稅稅額作為開始征收關稅的界限的稱為關稅免征稅額。課稅對象的應稅稅額不足海關法規定的金額的免征關稅,達到或超過規定金額的,按應稅稅額全額征稅。例如,稅法規定,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免征關稅;達到或超過人民幣50元的,按應稅稅額全額征稅。
關稅製度中規定關稅起征點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為小額稅款而履行繁雜的征納稅手續,同時也是對納稅義務人的一種關稅優惠。
2.關稅免征額
關稅免征額又稱為關稅免稅額,是指海關準予在進出境課稅對象的價值(或價格)總額或其關稅稅額中免予征收關稅的數額。可分為免征價額和免征稅額。
按規定的標準在確定課稅對象的完稅價格時,先減除一部分金額,以其餘額作為實際完稅價格計征關稅,這個減除額即稱為免征價額。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貨樣、廣告品監管辦法》中規定,進口貨樣或廣告品每次進口總值在人民幣400元以下的,準予免征關稅、增值稅和/或消費稅,每次總值在人民幣400元以上的,征收超出部分的關稅、增值稅和/或消費稅。
按規定的標準從計算出的應稅貨品的關稅稅額中減除部分稅額,僅征收其餘額,這一減除額即稱為免征稅額。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寄自或寄往香港、澳門的個人郵遞物品監管辦法》中規定,個人郵遞物品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予以免稅放行,超過的僅征收超過部分稅額。
關稅免征額是國家對納稅義務人的一種關稅優惠。但由於免征價額是從應稅貨品的完稅價格中扣除一定金額,因此,稅率較高的貨品實際享受的優惠多,稅率較低的貨品實際享受優惠少,相對地鼓勵稅率較高的貨品進口,與國家的關稅政策相左。而免征稅額是對應稅稅額的減除,稅率較高與較低的貨品享受相同的關稅優惠,較好地體現了國家關稅政策。
3.進口關稅的減免
按照現行規定,進口關稅的減免規定主要包括:
(1)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稅
按照規定,國家規定的科研機構和學校,在合理數量範圍之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科研和教學用品,直接用於科研或者教學的,免征進口稅收。這裏所說的科研機構和學校是指:
[1]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和盛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屬專門從事科研開發的機構。國家教委承認學曆的大專以上全日製高等院校,包括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並經國家教委承認其學曆的職工大學,各盛市、自治區電視大學及其分校,中央黨校及盛市級黨校。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科研開發機構和學校。
(2)進口設備免征進口關稅
為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設備,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技術進步,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國務院規定,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的進口設備,在規定範圍內,免征增值稅和關稅。具體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