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用技術手段避免被認為傾銷,包括:

及時上調價格。這是因為歐美商業裁判機構每征滿一年反傾銷稅時會重新調查該傾銷商是否仍有傾銷行為,這時及時上調價格,就能被認為不具傾銷行為,從而可使被征的反傾銷稅也立即取消。

調整產品利潤預測,改進企業會計財務核算,以符合國際規範和商業慣例;同時還要密切注意國際外彙市場的浮動狀況。

推動國外進口商組織起來,推動其反貿易保護活動。因為一旦我方產品被征收反傾銷稅,受損失的還有外國進口商。我們可通過加強與當地工商組織的交流,以實際的商業利益為砝碼促使其向政府施加壓力。

[3]避免被裁定為損害進口國產業,包括:

不要迫使進口國廠商采取降價促銷的營銷手段。

全麵搜集有關資料信息情報,有效地獲取進口國市場的商情動態,查證控訴方並未受到損失,以便在應訴中占有有利的主動地位。

就出口地設廠,籌建跨國公司。這樣可以使我方產品免受進口配額等歧視性貿易條款的限製。

以便利的銷售條件、優質的產品、高水平的服務和良好的運輸條件去占取市場,提高單位產品的價值(效用),降低其替代率,從而增強外方消費市場對我方產品的依賴性,獲取穩定的客戶群。

(5)保稅製度的避稅籌劃

保稅製度是對保稅貨物加以監管的一種製度,是關稅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保稅製度可以簡化手續,便利通關,有利於促進對外加工、裝配貿易等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保稅貨物是指經過海關批準,未辦理納稅手續,在境內儲存、加工、裝配後複運出境的貨物。 保稅貨物屬於海關監管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並補繳稅款,不能擅自出售;未經海關許可,也不能擅自開拆、提娶支付、發運、改裝、轉讓或者變更標記。目前,我國的保稅製度包括保稅倉庫、保稅工廠和保稅區等製度。

保稅製度的運行是一個包含眾多環節的過程。假設進口貨物最終將複運出境,那麼基本環節就是進口和出口。在這兩個環節中,公司都必須向海關報關,在該公司填寫的報關表中有單耗計量單位一欄,所謂單耗計量單位,即生產一個單位成品耗費幾個單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幾種形式:一種是度量衡單位,如噸、塊、米、套等;一種是自然單位,如件、套、匹、件等;還有一種是度量衡單位,如噸、立方米等。

例如,某生產出口產品的家具生產公司,2006年5月從加拿大進口一批木材,並向當地海關申請保稅,該公司報關表上填寫的單耗計量單位為:280塊/套,即做成一套家具需耗用280塊木材。在加工過程中,該公司引進先進設備,做成一套家具隻需耗用200塊木材。家具生產出來以後,公司將成品複運出口,完成了一個保稅過程。

假設公司進口木材10萬塊,每塊價格120元,海關關稅稅率為50%,則其節稅成果為:

(6)關稅的稅負轉嫁避稅籌劃

關稅是間接稅,隨著進出口貨物的買賣而轉嫁。關稅的繳納者很少是稅負的真正承擔者。納稅人通過各種方式,將所納稅款轉移給進出口貨物的真正購買者和消費者。

關稅轉嫁分為前轉、後轉和消轉三種形式。關稅由購買者負擔的為前轉,由供給者負擔的為後轉,由進出口商抵進出口成本,而不轉嫁給他人的為消轉。

關稅轉嫁與國家對外貿易關係和采取的貿易政策有關,也與國際市場的影響程度有關。對於經濟發展不高的國家來說,或對一個實行進口限製的國家來說,進口商品的供給彈性十分明顯,在這些國家進口數量與價格水平高低有著十分直接的關係:有利可圖的就進口,無利則不進。進口國對進口商品采取的壓價或不正當提價的行為,都會導致外國供給商將進口產品轉向他國市常因此,此時不管需求彈性如何,進口商品的有關稅收都會由進口目的地企業或消費者承擔、而不會由進口商品的外國供給商承擔。

在國際貿易各國管製逐步取消、自由化程度空前提高的今天,關稅能否實現轉嫁,取決於商品和服務的質量水平和創新速度。對一種技術創新壟斷的商品,即使進口國的關稅稅率比較高,但由於需求旺盛,供給又帶有一定的壟斷,因而也就隻能由商品的購買者承擔關稅稅款。如果不承擔關稅,則有兩個選擇:一是在高關稅造成的高價格前望而卻步,停止交易,最終損害消費者利益;一是取消關稅,自由貿易。讓消費者完全根據自己的意願真正在世界市場上進行選擇。從長遠來看,第二個選擇能逐步達到經濟學上的帕累托最優,符合消費者的根本和長遠利益。我國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的曆史也說明了這一點。

(7)利用納稅時間進行關稅避稅籌劃

對於納稅人來說,在不逾期繳納滯納金的情況下,如何盡可能地延長納稅期限,充分利用有關規定獲取應納稅款最大的時間價值,就是對納稅時間進行籌劃的主題。

關稅的繳納方式主要有三種,即基本納稅方式、放行納稅方式和彙總納稅方式。

其中就基本納稅方式而言,它要求納稅人隨貨物進出口申報時即繳納稅款,這顯然有利於海關加強管理,但卻減少了納稅人占用應納稅款的時間。因而,納稅人應盡可能地采用後兩種方式繳納稅款。

采用放行納稅方式和彙總納稅方式,納稅人一方麵可以使進出口貨物及時通過關境投入市場,避免了貨物在進出境時的倉庫存儲和管理費用支出;另一方麵又延長了對應納稅款的占用時間。因此納稅人應盡可能爭取到采用這兩種納稅方式所應滿足的條件,怎樣在辦理手續時使進出口貨物達到規定的“易腐貨物、急需貨物、通關手續無法立即辦理結關的貨物”,怎樣向海關爭取到彙總納稅的資格是企業需要努力的方向。

除此之外,納稅人還可以利用海關規定的納稅期限進行關稅籌劃,目前我國實行一周兩天休息日,另外還有眾多的節假日,這又為關稅的納稅時間籌劃提供了機會。

5.企業所得稅避稅籌劃方法

企業所得稅的計算較為複雜,收入和扣除項目的規定較多,稅率彈性大,這給納稅籌劃帶來很大的空間。另外,我們應站在企業戰略高度從事納稅籌劃,將所得稅的籌劃貫穿於生產經營活動的始終。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項目後的餘額。因此,我們對計稅依據的納稅籌劃,也應從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兩個方麵考慮。

[1]降低應稅收入總額。為了完成國家的產業政策或其他重要的戰略方針,國家規定了許多優惠政策,這其中包括對某些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這是企業在納稅籌劃中應注意的問題,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量選擇免稅的收入,如在投資中選擇國庫券,進行技術轉讓等等。

[2]擴大準予扣除項目金額。對於扣除項目具體規定的複雜、細致性,是企業所得稅的一大特點。同時,也給企業所得稅籌劃帶來了很大的空間,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的籌劃,是企業所得稅籌劃的重點。

企業在進行避稅籌劃時,有以下可選方案:

(1)企業清算中對納稅依據的避稅籌劃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依法進行清算時,其清算終了後的清算所得,應當依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其計算公式可概括如下:

企業全部清算財產變現損益=存貨變現損益+非存貨變現損益+清算財產盤盈

企業的淨資產或剩餘=企業全部清算財產變現損益-應付未付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等-清算費用-企業拖欠的各項稅金-尚未償付的各項債務-收取債權損失+償還負債的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歸還的任務)

企業的清算所得=企業的淨資產或剩餘財產-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企業稅後提取的各項稅金節餘+企業法定財產估價增值-企業的資本公積金-企業的盈餘公積金+企業接受捐贈的財產價值-企業的注冊資本金

清算所得稅額=企業的清算所得×企業清算當年經營所得適用的稅率

企業在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清算所得稅。

企業可根據上述分析,在清算方案選擇時,注意清算所得的計算,做好避稅籌劃。

(2)稅率的避稅籌劃

由於企業所得稅在實行33%基本稅率的基礎上,還實行18%、27%兩檔優惠稅率,給我們的稅收籌劃又提供了一個思路,我們應在適用稅率的邊緣地帶在合法可能的前提下,降低適用稅率。

例如,某企業在12月20日概算一年的所得情況,發現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1萬元,企業便作出決定,將原計劃第二年購買的微機及軟件,改於本年度購買,支付費用1.5萬元,這樣,便使本年的應納所得稅額由原來的3.63萬元(11×33%)降低為2.565萬元,節稅1.065萬元。

(3)稅收優惠政策的應用

稅收作為最重要的經濟杠杆之一,體現著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稅收政策,國家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來實現調節經濟的目的,而這也是企業納稅籌劃的最重要的方麵。

(4)選擇有利的行業進行避稅籌劃

我國現行的稅製對不同的行業有著不同的稅收政策傾向,在設立企業時要充分利用好這些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如為了支持和鼓勵第三產業,可按產業政策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為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對於在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產業,除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外,對於新辦的企業(指從無到有建立起來的。原有企業一分為幾、改組、擴建、搬遷、轉產、合並後繼續經營,或者吸收新成員、改變領導關係、改變企業名稱的,都不能視為新辦企業。下同)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二年。

(5)選擇有利的注冊地進行避稅

為了實現國家不同的戰略布局,我國製定了不同地區稅負差別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設立時,應充分利用這些優惠政策,選擇有利的注冊地點,不僅為企業節省稅金支出,而且響應了國家號召,對實現國家生產力的戰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如國家對沿海開放城市的政策,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政策,對扶持貧困地區發展的政策,對保稅區的特殊優惠政策等等。目前,我國正推行中西部大開發戰略,對西部的企業有很多的稅收優惠,是進行納稅籌劃的良好機遇。

(6)利用優惠政策擴大可扣除資金

稅收優惠政策許多都是以扣除項目或可抵減應稅所得製定的,準確掌握這些政策,是做好納稅籌劃的關鍵,這裏僅就利用好“技改抵免所得”政策作一說明: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布的《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以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這是自實施新稅製以來國家製定的最大的一項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應當及時抓住這一機遇,進行必要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增強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

(7)選擇投資地區

由於國家稅收政策在不同區域內有不同的優惠規定,因此企業在擴大經營對外投資時,可根據不同的稅收政策,相應選擇低稅負地區進行投資。

例如,我國為了加快老(根據地)、少(少數民族地區)、邊(邊疆地區)、窮(窮困地區)地區的開發,稅法也相應作出規定,若在老、少、邊、窮地區新辦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後,減征或免征所得稅3年。企業可利用這一特別稅收優惠規定,選擇在上述地區進行投資,並充分利用上述地區的資源條件。

(8)選擇材料計價方法

材料是企業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材料價格又是生產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那麼,材料價格波動必然影響產品成本變動。因此,企業材料費用如何計入成本,將直接影響當期成本值的大小,並且通過成本影響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的大校目前,按我國財務製度規定,企業材料費用計入成本的計價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等。而不同的計價方法對企業成本、利潤及納稅影響甚大。因此,采用何種計算方法既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步驟,也是納稅籌劃的重要內容。

例如,如果企業正處所得稅的免稅期,也就意味著企業獲得的利潤越多,其得到的免稅額就越多,這樣,企業就可以通過選擇先進先出法計算材料費用,以減少材料費用的當期攤入,擴大當期利潤。

不過,應注意到會計製度和稅法相關規定,企業一旦選定了某一種計價方法,在一定時期內不得隨意變更。

(9)選擇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

企業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核算是企業成本分攤的過程,即將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按合理而係統的方法,在它的估計有效使用期間內進行攤配。

從企業稅負來看,在累進稅率的情況下,采用直線攤銷法使企業承擔的稅負最輕。而快速折舊法較差,這是因為直線攤銷法使折舊平均攤入成本,有效地遏製某一年內利潤過於集中,適用較高稅率,而別的年份利潤又驟減。相反,加速折舊法把利潤集中在後幾年,必然導致後幾年承擔較高稅率的稅負。但在比例稅率的情況下,采用加速折舊法,對企業更為有利。因為加速折舊法可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期限內加快得到補償,企業前期利潤少,納稅少;後期利潤多,納稅較多,從而起到延期納稅的作用。但是,在具體選擇折舊計算方法時應首先遵守稅法和財務製度的有關規定。

(10)選擇費用分攤方法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主要費用包括財務費用、管理費用和產品銷售費用。這些費用的多少將會直接影響成本的大校

同樣,不同的費用分攤方式也會擴大或縮小企業成本,從而影響企業利潤水平,因此企業可以選擇有利的方法來計算成本。但是,采用何種費用攤銷方法,必須符合稅法和會計製度的有關規定,否則,稅務機關將會對企業的利潤予以調整,並按調整後的利潤計算並征收應納稅額。

(11)選擇就業人員

現行稅法中有一些鼓勵安置待業人員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比如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免征所得稅3年。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減半征收所得稅2年。

因此,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在適當的崗位上安置相應的上列人員,以期達到減免征收所得稅的目的。

(12)利用資產評估增值的避稅籌劃

我國當前對資產評估增值並未征收企業所得稅,隻規定中外合資企業進行股份製改造時對資產評估增值要征收所得稅。固定資產評估增值後,可以增加折舊的提取額,減少當期利潤,相應減少應繳納的所得稅。若是企業虧損,因當年虧損可以用以後5年的稅前利潤彌補,因而對以後年度的所得稅會產生更大的影響。

(13)用壞賬準備的避稅籌劃

企業時常有發生壞賬的情況,發生了壞賬取得稅務機關認可後,可為壞賬損失,衝減應納稅所得額,節約所得稅的上繳。但不是所有壞賬都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因此,避稅者必須搞清楚在什麼條件下的壞賬損失可以列為壞賬損失。

此外,企業已列為壞賬損失的應收款項,在以後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的,應計入收回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14)利用股票投資核算的避稅籌劃

股票投資是指企業利用股票作長期投資,其會計核算方法有兩種:成本法和權益法。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在被投資企業處於低所得稅稅率地區時,對企業的所得稅繳納有不同的影響。這就為企業的避稅籌劃提供了可能。

成本法在其投資收益已實現但未分回投資之前,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並不反映其已實現的投資收益;而權益法無論投資收益是否分回,均在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賬戶反映。這樣,采用成本法的企業就可以將應由被投資企業支付的投資收益長期滯留在被投資企業賬上作為資本積累,也可挪作他用,以長期規避部分投資收益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

即使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投資的企業無心避稅,投資收益實際收回後也會出現滯納國家稅款的現象。因為一般說來,股利發放均滯後於投資收益的實現,企業於實際收到股利的當期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國家稅收應於收益實現當期就相應實現的。所以,無論是規避還是滯納,均能為股票投資企業帶來一定的好處。

(15)利用虧損彌補的避稅籌劃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這一條例適用於不同經濟成分、不同經營組織形式的企業。

例如,本年度結算如發生虧損,則當年無需繳納所得稅,前4年之虧損額加上當年度虧損額的總額,留下年度抵減。這裏所說的年度虧損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核算出來的,而不是利用推算成本和多列工資、招待費、其他支出等手段虛報虧損。

(16)借款及利息支出的避稅籌劃

企業因生產、經營資金不足或自有資金不能滿足某項投資,以及因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等實際需要而發生的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列支。但避稅者應當特別注意和包裝使它符合以下3個條件,才能保證被列支,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

[1]取得借款付息的證明文件。使借款利息不高於按一般商業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取得稅務機關的審核同意。

此外,避稅者還應視借款的用途和使用的情況分別作如下避稅處理:

企業在籌建期間,因自有資金不足而借款投資的,其在籌建期間內支付的利息,應作為資本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原價,通過固定資產折舊或無形資產攤銷的方式列支。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後,需要繼續逐年支付利息的,按當年實際應負擔的數額列支。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借款用於固定資產購置、建造無形資產受讓開發的,在該項資產投入使用前發生的利息,應當計入該項資產的原價;資產投入使用後繼續發生的利息支出,可按當年實際負擔數額作為費用列支。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充作流動資金的借款利息,可以列為當年的費用開支。

(17)交際應酬支出的避稅

交際應酬費的避稅籌劃要注意兩點:一是要取得交際應酬費的確實記錄,或者單據發票;二是指清楚準予作為費用列支的限度。

(18)利用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的避稅籌劃

這些政策主要有:

[1]勞動就業企業安排待業人員可減免所得稅。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生產企業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現行的鼓勵科技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具體要研究各地政府的規定,然後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籌劃。

6.外資企業所得稅避稅方法

(1)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避稅要點

[1]利用轉讓定價利潤。這在於涉外企業避稅這一領域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由於涉外企業與國外聯係廣泛,甚至有的是跨國公司的分支機構,所以,在利用轉讓定價轉移利潤上涉外企業有著明顯的優勢,這也是國際反避稅的一個重要課題。

[2]利用“獲利之年”開始“免二減三”的優惠政策。許多涉外企業往往將它與轉讓定價連用,造成常年虧損,因此常年享受減免稅。即使已經開始盈利或者將要正常納稅時,它又來個假倒閉,然後過一段時期改頭換麵換個招牌,重新設立一個新企業,又開始享受新企業的一切優惠。

[3]利用“再投資”避稅。將涉外企業所得利潤繼續用於投資,從而享受退稅優惠。

[4]利用“特殊行業”優惠避稅。涉外企業千方百計掛靠特殊行業以達到避稅目的。

[5]利用“逆向避稅”。

[6]利用“高勞務避稅”。對於從母公司或關聯機構購買的勞務定以高價,從而利用費用達到避稅目的。

[7]利用“設備避稅”。人為提高投資固定資產的價值,以達到多提折舊,減少利潤的目的來避稅。

[8]利用“高信息避稅”。對關聯機構提供的信息付以高報酬,通過費用,減少利潤。

[9]利用“高專利避稅”。對從關聯機構取得的專利技術付以過高的專利費、特許權使用費,通過費用,減少利潤。

[10]利用“擔 保”避稅。利用關聯機構進行不必要的“擔 保”,以擔 保費形式轉移利潤。

(2)避免成為居民納稅人的避稅籌劃

按現行稅法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的納稅人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外商投資企業,即按照中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法人。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二是外國企業,即非中國企業法人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和雖然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沒有組成企業法人的合作企業的外國合作者。

總的來說,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在我國不是居民納稅人,便是非居民納稅人。

居民納稅人,在我國負無限納稅義務,既要將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申報納稅,又要將來源於國外的收入和所得申報納稅;非居民納稅人,在我國承擔有限納稅義務,隻就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申報納稅。判定居民納稅人的標準,主要是看總部所在地,總決策機構所在地在大陸,即為稅收上的居民納稅人。

避稅籌劃的方法:

[1]盡可能以非居民納稅人身份出現,承擔有限的納稅義務,從而合法地將國外的收入不申報納稅。將總機構設在避稅地或稅負低的地方。盡可能斬斷某些收入與總機構的聯係,以避免重複課稅。

(3)源泉扣繳預繳稅的避稅籌劃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稅率有兩種,一是外商投資企業的所得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置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的所得,按30%繳納所得稅,地方所得稅按3%繳納,合並稅率為33%;二是源泉扣繳預提稅稅率為10%。

源泉扣繳是指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場所;或者雖設有機構、場所,但與該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係而從中國取得的應稅所得,其應納所得稅由支付人代扣代繳,這樣的所得稅又稱為預提稅。預提稅按收入總額依10%比例稅率計算繳納。

避稅籌劃的方法:

[1]將一般所得應納所得稅的項目轉變為繳納預提稅,其做法是:沒在大陸設立機構,對在大陸設立機構、場所的,避免將股息、紅利、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與其機構、場所發生聯係。將股息、紅利、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隱藏於轉讓設備的價款之中,利用設備轉讓的機會,一方麵,提高設備轉讓價格,另一方麵,少要或者不要上述屬於稅法列舉的預提稅項目的收入,這樣就可以少繳甚至不繳預提所得稅。

(4)再投資退稅避稅籌劃

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於該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投資者申請,稅務機關批準,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40%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的,應當繳回已退的稅款。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直接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者先進技術企業,以及外國投資者將從海南經濟特區內的企業獲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海南經濟特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農業開發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可以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全部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5)所得來源地認定的避稅籌劃

國際上都有所得來源地優先征稅的慣例。對所得來源地的納稅籌劃做法是:在所得來源認定上避免被稅負較高地區認定此項所得來源於該地區。由於同一所得在稅負較低地區實現或被認定,稅負相對就較輕。為了做好納稅籌劃,我們必須先弄清所得來源地的認定政策規定,然後再做進一步的籌劃。

(6)利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原則的避稅籌劃

現行稅法規定,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有以下四項原則,正確利用這些稅法規定,有利於納稅人節約稅收成本。

[1]權責發生製原則的避稅策略。稅法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要求企業在會計核算中,以收益的實現和費用的發生為基礎,凡屬本期的發生收入和費用,不論其款項是否收付,均作本期收入和費用處理;不屬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本期收入和費用處理。

避稅籌劃的做法是:盡可能擴大本期費用權責發生額,縮小本期收入的權責發生額,以實現縮小本期應納所得額,少繳所得稅的目的。

[2]財務調整原則的避稅策略。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的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同國務院有關稅收的規定有抵觸的,應當依照國務院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納稅”。這是處理計稅與財務關係的基本規定。一方麵,允許企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製定本企業的財務會計製度、報征管稅務機關備案;另一方麵,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有關稅收的規定有抵觸的,在計算納稅時,應當依照國務院有關的稅收法規計算納稅。也就是說,當企業財務處理辦法稅務部門不認可時,稅務局有權按照稅法的規定對企業財務決算結果進行調整,並按稅務機關調整後的財務結果計算納稅。

避稅籌劃的做法:當企業按正常財務會計處理辦法,進行賬務處理應交納的稅款,比依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應交納的稅款還多時,企業就可以按不被稅務機關認可的財務會計處理辦法進行賬務處理,從而主動引導稅務機關對企業的稅務問題進行調整,以此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

此避稅方案必須具備的條件:

稅務機關對企業的財務成果進行調整對企業有利,尤其是在稅務機關內部有企業的“關係人”的情況下,更是可用此法。

稅務機關不認可的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對企業加強內部控製和進行細分的財務會計核算更有利。

[3]獨立企業原則的避稅策略。外商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都要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實體,單獨設置能夠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會計憑證、賬簿,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其與總機構或其他營業機構之間的業務往來,都必須按照獨立企業與第三方往來同樣進行結算。

避稅籌劃方法:

通過關聯企業的業務往來,將費用分配到高稅負地區,減少計稅所得。

通過關聯企業,采用是“高進低出”或“低進高出”等轉讓定價手法,即高價購進材料、設備,低價賣出產品,或低價購入材料、設備,高價賣出產品的做法,將利潤轉移到低稅負地區,減少實繳所得稅。其做法是:轉讓定價方法。

此避稅方案的前提是:

轉移手法要合法,否則是逃稅而不是積極合法的納稅籌劃。

利潤要轉移到低稅地區,否則將適得其反。

必須在關聯企業之間,否則必然是非法的幕後交易,將有可能對企業產生難以彌補的損失。

[4]所得的純收益原則的避稅籌劃。所得的純收益原則,是指在企業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中,準許扣除為取得所得而發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以扣除成本、費用,損失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避稅籌劃做法是:在納稅年度收入總額一定的情況下,盡可能增大成本、費用、損失,合法地使之最大化;或盡可能減少收入總額,以此來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每減少1000萬元的所得額,就可少交所得稅330萬元。

(7)利用納稅年度規定原則的避稅籌劃

企業的生產、經營是一個延續進行的。為了核算企業的經營成果,會計上一般把一個年度作為一個會計期間,稅法也以一年作為一個納稅年度,即以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但下列情況可作為例外處理:

外國企業依照稅法規定的納稅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有困難的,可以提出申請,報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後,以本企業滿12個月的會計年度為納稅年度。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者由於合並、關閉等原因,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避稅籌劃的做法:

[1]如果一大宗買賣處於年末與年初這兩個納稅年度交叉點時,按權責發生製的會計處理原則,適當推遲交易發生日,使其盡可能發生在下一個納稅年度,或將部分費用提前在本年度體現,而將部分收入在下一個納稅年度才反映出來,使應交納的部分所得稅推遲到下一個年度才繳納,以贏得資金成本。如果推遲應交納稅款100萬元一年,按年利息8%計算,可贏得資金成本8萬元。

[2]如果企業在一年之間有業務空白,可將不足12個月的實際經營期申請為一個納稅年度,而經營中斷期間,從事非經營業務的活動,以避免稅務機關的監控。

(8)免二減三優惠的避稅籌劃策略

稅法規定,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可以從獲利年度開始,享受“免二減三”的稅收優惠政策。獲利年度是指企業開始經營以來第一次出現應納稅所得大於零的年度,它是企業計算“免二減三”的起點年度。

納稅籌劃的做法:

[1]如果是開業當年即盈利的企業,應當盡可能推遲獲利年度,將利潤的實現安排在二年的免稅期裏。

[2]如果是開業當年即盈利的企業,不可能推遲獲利年度,隻要實際經營期不足夠6個月,可向稅務機關申請當年交稅,將免稅期推遲到下一個年度。

[3]在享受“免二減三”五年時間裏,盡可能采用權責發生製的等會計處理原則及其他方法,在二年免稅的期間內做到利潤最大化,即將三年減半征稅應實現的利潤提前在二年享受免稅年度內實現。

7.個人所得稅避稅籌劃方法

(1)利用納稅人身份認定的避稅籌劃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兩種。居民納稅義務人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向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很明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將會承擔較輕的稅負。

居住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海外僑胞和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如果在一個納稅年度裏,一次離境超過30日或多次離境累計超過90日的,簡稱“90天規則”,將不視為全年在中國境內居祝牢牢把握這一尺度盡可能地避免成為個人所得稅的居民納稅義務人,而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利用附加減除費用的避稅籌劃

在一般情況下,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1600元費用後為應納稅所得額。但部分人員在每月工資、薪金所得減除1600元費的基礎上,將再享受減輕3200元的附加減除費用。主要範圍包括: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員。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專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提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財政部確定的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員。

(3)利用分次申報納稅的避稅籌劃

個人所得稅對納稅義務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7項所得,都是明確應該按次計算征稅的。由於扣除費用依據每次應納稅所得額的大小,分別規定了定額和定率兩種標準,從維護納稅義務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看,準確劃分“次”,變得十分重要。

對於隻有一次性收入的勞務報酬,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例如,接受客戶委托從事設計裝潢,完成後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事項連續取得勞務報酬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的所得,應視為另一次稿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且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繳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另一次。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4)利用扣除境外所得的避稅籌劃

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準予其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5)利用捐贈抵減的避稅籌劃

《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金額款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這就是說,個人在捐贈時,必須在捐贈方式、捐贈款投向、捐贈額度上同時符合法規規定,才能使這部分捐贈款免繳個人所得稅。

8.土地增值稅的避稅法

土地增值稅是以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即增值率的大小按照相適用的稅率累進計算繳納的。合理增加扣除項目金額可以降低增值率,使其適用較低的稅率,從而達到降低稅收負擔的目的。實際運用時,一般有以下方法可供選擇。

(1)確定適宜的成本核算對象

[1]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項目進行合理的控製,如加大公共配套設施投入,綠化、美化、亮化,改善住房環境,來調整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金額,進而減輕稅負。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設立一家裝飾裝潢公司,專門為購房戶裝修。具體可與購房戶簽訂兩份合同,一份是房地產初步完工(毛坯房)時簽訂的銷售合同,另一份是與裝飾裝潢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房地產開發企業隻就銷售合同上注明房款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裝修合同上注明的金額屬於勞務收入,繳納營業稅,不繳土地增值稅。這樣分散經營收入,減少稅基,降低稅率,節省稅款。

(2)確定合適的利息扣除方式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利息支出不能單獨計算,而應並入房地產開發成本中一並計算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房地產企業據此可以選擇:如果企業預計利息費用較高,開發房地產項目主要依靠負債籌資,利息費用所占比例較高,則可計算分攤的利息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據實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權益資本籌資,預計利息費用較少,則可不計算應分攤的利息,這樣可以多扣除房地產開發費用。

假設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一個房地產項目開發,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金額3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為500萬元。如果該企業利息費用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了金融機構證明,則其他可扣除項目=利息費用+(300+500)×5%=利息費用+40(萬元)。

如果該企業利息費用無法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或無法提供金融機構證明,則其他可扣除項目=(300+500)×10%=80(萬元)。

對於該企業來說,如果預計利息費用高於40萬元,企業應力爭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並取得有關金融機構證明,以便據實扣除有關利息費用,從而增加扣除項目金額;反之亦然。

(3)確定適當的房地產價格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繳土地增值稅。如果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納稅。同時對納稅人既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又搞其他房地產開發的,應分別核算增值額。不分別核算增值額或不能準確核算增值額的,其建造的普通標準住宅不能適用這一免稅規定。

土地增值稅適用超率累進稅率,價格越高,相同條件下增值額越大,適用稅率越高,但在有些情況下價高未必利大。因此,在確定房地產銷售價格時,要考慮價格提高帶來的收益與不能享受優惠政策而增加稅負兩者間的關係。

(4)靈活運用稅收優惠政策

[1]房地產代建。房地產的代建行為是指房地產開發公司代客戶進行房地產的開發,開發完成後向客戶收取代建收入的行為。對於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言,雖然取得了收入,但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其收入屬於勞務收入性質,繳納營業稅,不繳土地增值稅。房地產開發公司可以利用這種建房方式,在開發之初確定最終用戶,實行定向開發,以減輕稅負。

[2]合作建房。稅法規定,對於一方出地,一方出資金,雙方合作建房,建成後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繳納土地增值稅;建成後轉讓的,應繳納土地增值稅。假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擁有一塊土地,擬與公司合作建造寫字樓,資金由公司提供,建成後按比例分房。對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言,作為辦公用房自用,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將來再做處置時,隻就屬於自己的部分繳納土地增值稅。

[3]以房地產投資聯營。稅法規定,以房地產進行投資、聯營,如果投資、聯營的一方以房地產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的,暫免繳納土地增值稅。投資、聯營企業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應該繳納增值稅。另外,在企業兼並中,對被兼並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並企業中的,也暫免繳土地增值稅。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些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77%77%77%2E%64%7500%2E%63%63/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