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稅收指標分析。這一類指標包括企業退稅資料審查、出口增長變化幅度分析、出口口岸情況分析、進口貨物價格分析等。
此外,還有稅收管理方麵的分析指標,如工商登記與稅務登記的對比分析、零申報分析等。
選案指標分析項目是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和稅製結構、稅收政策的變化及稅收違法手段變化而經常 變化的。因此,各級稽查機構應該根據經濟的發展以及稅收政策的調整等經常調整和修改指標和參數,以適應選案的需要。
[2]計算機選案參數的生成。計算機選案隻有指標沒有參數也是不行的。如銷售稅金平均負擔率,是選案的重要指標,但是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的參數值比較,這項指標就是不能用的。如果有一個同行業的銷售稅金平均負擔率,那麼,就可以將納稅人的銷售稅金負擔率與同行業的銷售稅金負擔率比較,從而進行選案。所以,計算機選案參數的生成是非常重要的。如何生成參數?可以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麵人手:一是計算機自動生成。絕大部分參數都是可以用計算機自動生存的。隻要把納稅人的申報資料輸入計算機(通常在征收環節就已掌握並輸入計算機),然後通過加權平均等一定的方法,就可以計算出同行業或同等規模納稅人的有關參數了。二是從有關法規庫中提齲因為有的參數是法定的,例如稅前列支標準、固定資產的綜合折舊率、人均工資額等。三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有些選案參數需要根據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程度、經濟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水平等相關因素確定,如企業財務指標與同行業比較,上下浮動多大為異常,長期虧損多長時間為異常等,就要通過人工調查了解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計算機選案條件的選擇。計算機選案的資料、指標、參數準備好後,並不是馬上就可以對納稅人的有關信息進行處理、選案了。在正式選案前,還要選擇一定約束條件,主要是選擇選案的範圍、選案對象的所屬期間等。如從某市2005年全行業納稅人中選案,那麼計算機就可以根據選案資料,預置指標、參數,對某市2005年度的所有納稅人進行選案了。
[4]計算機選案結果的整理。計算機選案初步結果必須通過整理才能確定稽查對象。因為任何單項指標經過分析對比,都可產生一定的與參數值不一致的異常納稅戶。如果都作為稽查對象,那就太多了,計劃人員也會無所適從。所以,我們必須對選案的初步結果進行整理,對各單項指標選出的待查對象進行綜合打分,並按分數高低進行排列,分數高的就作為重點考慮的稽查對象。
(2)隨機抽查
即按照概率規律來抽取稅務稽查對象,其主要方式有簡單隨機抽樣、等距抽樣、分層抽樣、整體抽樣和多層抽樣等。顯著特點:遵守機會均等原則,可以從數量上推斷總體。
[1]簡單隨機抽樣,又稱隨機抽樣,是隨機抽樣的最基本類型。它是對所有納稅人按完全符合隨機原則的特定方法抽取樣本。即抽樣時不進行集體分組、排列,使抽查中的任何一個納稅人都同樣有被抽取的平等機會。它是其他隨機抽樣方法的基矗常用的方法是抽簽法,即將所有納稅人編號填寫在卡片或紙簽上,將卡片或紙簽放在容器中,經攪拌後從中任意抽選所需數量的稽查對象。
[2]等距抽樣,又稱機械抽樣。它是把所有的納稅人按一定標誌或次序予以編號排列,然後按抽樣比例將總體劃分為一定數量相等的間隔,再利用隨機數字表確定一個間隔內的一個單位(納稅人),最後據此按相等的間隔或距離抽取必要的數目。如要在3000戶納稅人中抽取100個稽查對象,每30個納稅人必有一個被選中。先將3000個納稅人依次編碼,再在1~30個數字之間隨機抽取一個數碼,以確定為稽查的第一個對象。假設所抽數碼是4,那麼納稅人名單上的第34、64、124、154等號就成為被抽取的稽查對象,直到達到100個納稅人為止。
等距抽樣一般可以保證抽取的稽查對象在總體中均勻分布,若按照一定的標誌排隊時,還可以縮小各納稅人之間的差異程度,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抽查方法。但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將所有納稅人都依次編號,抽取的對象可能缺乏代表性。 比如:納稅人中的個體工商業戶較多,重點稅源企業較少,等距抽樣時可能很少選中重點稅源企業甚至完全沒有抽中。
[3]分層抽樣,又稱類型抽樣或分類抽樣。它不是從所有納稅人中直接抽取稽查對象,而是將總體的納稅人按經濟類型或經營方式,以一定的分類標準劃分成若幹層次或類型,然後在各層中采用簡單隨機抽樣或等距抽樣的方法選出一定數目的稽查對象,分層抽樣的基本原則是每一個層次類型內部的差異盡量縮小,各層次差異盡量增大。
在劃分層次或類型之後,一般是用分層定比方法來抽取稽查對象。作法是按各層次或類型在總體中所占的比例,在各層內隨機抽取稽查對象。例如,在整個納稅人中,大中型工業企業占10%,大中型商業企業占10%,小型工商企業占30%,個體工商戶占40%,其他類型占10%,分層抽樣所用的被查對象比例應與上述比例相符,這樣才符合隨機的原則。有時當某個層次或類型所含的納稅人在總體中所占的比例太小,為了使該層次或類型也能抽到稽查對象,需要適當加大該層次所占的比例,這種作法叫做分層異比。分層異比必須慎用,因為它是違反隨機原則的。
分層抽樣實質是分類與隨機原則的結合。它適用於對基層單位所管轄納稅人數目較多,經濟類型複雜,納稅數額差異大的情況下使用,是隨機抽樣常用的方法。
(3)舉報、轉辦、交辦、情報交換
[1]舉報,指人民群眾或有關單位通過口頭(含電話)、書麵等形式向稅務機關報告偷稅、騙稅和虛開、偽造、非法提供及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稅收違法行為的一種方式。
舉報是發動全社會力量進行協稅的有效形式,也是稅務機關發現案源最多的一種途徑。各級稅務機關都已在稽查局設立了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專門受理公民舉報,對舉報案件進行及時處理。
[2]轉辦,指同級政府的各個部門接到的反映稅務違法行為的人民來信來訪,或其他部門發現稅務違法行為以信函、電話、口頭等形式反映給稅務機關的各種案源。
[3]交辦,指上級黨政機關或上一級稅務機關交辦查處的各種稅務違法案件。
[4]情報交換,是通過國際間的情報交換得到的偷、逃、騙、避稅的信息。
稽查對象的確定應由專門人員負責,一般在稽查局中設立選案科(股),專門負責選案工作。接到案件信息後,應據《項目分析表》或舉報材料等有關資料《選案呈報》批準後列入《待查納稅人清冊》,及時確定稽查對象,下達《稽查任務通知書》交稽查科(股),並建立《實施台賬》以便跟蹤考核計劃執行情況。
14.4稅務稽查的賬務調整
稅務稽查的賬務調整,是指納稅人在被依法稅務稽查後,根據《稅務處理決定書》或《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存在問題的錯漏賬項進行更正和調整。它是執行稅務檢查處理決定的一項重要內容。
在稅務檢查中,查出來的大量錯漏稅問題,多數情況是因為賬務處理錯誤造成的,一般都反映在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和會計核算資料上,並在查補糾正過程中必然涉及到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和稅金的調整問題。如果檢查後僅僅隻補回稅款,不將納稅人錯漏的賬項糾正調整過來,使錯誤延續下去,隨著時間的推移,勢必會導致新的錯誤,明補暗退或重複征稅的現象必然發生,賬麵資料數據與征收金額不相銜接。因此,查賬後的調整賬務,實質上是查賬工作的繼續。不督促納稅人及時正確地調整賬務,就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也不能防止新的重複錯誤發生,也就沒有實現查賬目的,完成查賬任務。
1.賬務調整的基本要求
稅務稽查的賬務調整要能反映原錯漏的來龍去脈,調賬分錄要正確、分明、嚴格體現國家稅收政策,有利於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其基本要求是:
(1)賬務處理的調整要與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製度相一致,要與稅法的有關會計核算相一致。
(2)賬務處理的調整要與會計原理相符合。調整錯賬,需要作出新的賬務處理來糾正原錯賬。所以新的賬務處理業務必須符合會計原理和核算程序,反映錯賬的來龍去脈,清晰表達調整的思路;還應做到核算準確,數字可靠,正確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生產經營情況,並使會計期間上下期保持連續性和整體性;同時還要堅持平行調整,在調整總賬的同時調整它所屬的明細賬戶。
(3)調整錯賬的方法應從實際出發,簡便易行。既要做到賬實一致,反映查賬的結果,又要堅持從簡賬務調整的原則。在賬務調整方法的運用上,能用補充調整法則不用衝銷調整法,盡量做到從簡適宜。
2.賬務調整的基本原則
稅務檢查後調整賬務時,應堅持恢複事物的本來麵目,錯在哪裏,就在哪裏糾正,從而消除賬麵的虛假數字,真實地反映會計核算情況,使調整賬務後賬麵反映的應納稅額與實際的應納稅額相一致。具體來說,應區別不同年度、不同情況進行不同的處理。
(1)本年度錯漏賬目的調整
本年度發生的錯漏賬目,隻影響本年度的稅收,應按正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會計製度,調整與本年度相關的賬目,以保證本年度應交稅金和財務成果核算真實、正確。
對流轉稅、財產稅和其他各稅檢查的賬務調整,一般不需要計算分攤,凡查補本年度的流轉稅、財產稅和其他稅,隻需按照會計核算程序,調整本年度相關的賬戶即可。但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設立“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專門賬戶核算應補(退)的增值稅。凡檢查後應調減賬麵進項稅額或調增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轉出的數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凡檢查後應調增賬麵進項稅額或調減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轉出的數額,作和上述相反分錄。全部調賬事項入賬後,應結轉出本賬戶的餘額,並對該餘額進行處理。
[1]若餘額在借方,全部視同留抵進項稅額,按其借方餘額數,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本科目。若餘額在貸方,且“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無餘額,按其貸方餘額數,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若本賬戶餘額在貸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有借方餘額且等於或大於這個貸方餘額,按其貸方餘額數,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若本賬戶餘額在貸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賬戶有借方餘額但小於這個貸方餘額,應將這兩個賬戶的餘額衝出,其差額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上述賬務調整應按納稅期逐期進行。
對所得稅檢查的賬務調整,凡查出的會計利潤誤差額,直接通過“本年利潤”科目進行調整,使錯誤問題得以糾正,調整分錄為:
借:有關科目
貸:本年利潤
企業會計錯誤賬項需調減利潤的,則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
貸:有關科目
此外,在所得稅檢查中,由於永久性差異而補繳的查補所得稅款,隻調整“所得稅”和“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對相關項目不作調整。對屬於時間性差異的納稅調整,隻調整“所得稅”、“遞延稅款”和“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即:
借:所得稅
遞延稅款(或貸記遞延稅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以前年度錯漏賬目的調整
對屬於以前年度的錯漏問題,因為財務決算已結束,一些過渡性的集合分配賬戶及經營收支性賬戶已結賬軋平無餘額,錯漏賬目的調整,不可能再按正常的核算程序對有關賬戶一一進行調整,一般在當年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盤存類延續性賬目及相關的對應科目進行調整。若檢查期和結算期之間時間間隔較長的。可直接調整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和相關的對應科目,盤存類延續性賬目可不再調整,以不影響當年的營業利潤。對查補(退)的以前年度增值稅,為不致混淆當年度的欠稅和留抵稅額,應直接通過“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進行調整。
【例】年度決算後,稅務稽查人員查獲某酒廠上年10月份銷售糧食白酒10噸,已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計價款10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款1.7萬元,該批產品成本價7萬元,(糧食白酒消費稅稅率為20%)企業記賬為: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商品。
本例不難看出,企業外銷售糧食白酒未作銷售處理,以價稅合計金額直接衝減庫存商品,既漏記了銷售收入、銷項稅額和消費稅,又多衝減了庫存商品成本,影響所得稅的正確計算和繳納。因上述錯漏是在企業年度決算後檢查發現的。由於上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均已結平,就不能再在本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及“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賬戶上反映。故此,應作如下調整:
借: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應交消費稅。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這樣調賬,既跨越了過渡性及經營性收入類賬戶,又調實了延續性賬戶“庫存商品”成本。
3.稅務稽查調賬的基本方法
在一個會計年度結賬前,稅務機關查出納稅人的錯賬或漏賬,可以在當期的有關賬戶直接進行調整。調整方法主要有如下幾種。
(1)紅字衝銷法
就是先用紅字衝銷原錯誤的會計分錄,再用藍字重新編製正確的會計分錄,重新登記賬簿。它適用於會計科目用錯及會計科目正確但核算金額錯誤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在及時發現錯誤,沒有影響後續核算的情況下多使用紅字衝銷法。
【例】稅務稽查人員審查某工業企業的納稅情況發現,該企業將自製產品用於建造固定資產,所用產品的成本為3000元,不含稅銷售價為4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7%,企業賬務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0
企業將自產的應納增值稅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應交增值稅。此筆賬的錯誤在於會計科目的運用雖正確,但多記金額。作賬務調整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1000(紅字)
貸:庫存商品1000(紅字)
(2)補充登記法
通過編製轉賬分錄,直接將調整金額直接入賬,以更正錯賬。它適用於漏計或錯賬所涉及的會計科目正確,但核算金額小於應計金額的情況。
【例】稅務稽查人員審查某企業的納稅情況,發現該企業本月應攤銷待攤費用5400元,實際攤銷4800元,在本年度納稅審查中發現少攤銷600元,企業的賬務處理為:
借:製造費用。
貸:待攤費用。
企業的此筆賬務處理所涉及的會計科目的對應關係沒有錯誤,但核算金額少計600元,用補充登記法作調賬分錄為:
借:製造費用。
貸:待攤費用。
(3)綜合賬務調整法
將紅字衝銷法與補充登記法綜合加以運用,它一般適用於錯用會計科目這種情況,而且主要用於所得稅納稅審查後的賬務調整,如果涉及會計所得,可以直接調整“本年利潤”賬戶。
綜合賬務調整法一般運用於會計分錄借貸方,有一方會計科目用錯,而另一方會計科目沒有錯的情況。正確一方不調整,錯誤一方用錯誤科目轉賬調整,使用正確科目時及時調整。
【例】某企業將專項工程耗用材料列入管理費用6000元。該企業做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
上述會計分錄借方錯用會計科目,按會計準則規定專項工程用料應列入“在建工程”科目。調整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貸:管理費用。
同樣如果以上所舉例的錯賬,是在月後發現,而企業又是按月結算利潤的,則影響到利潤的項目還應通過“本年利潤”科目調整。
如:按上例,設為月度結算後發現。則調整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貸: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本年利潤。
4.計算分攤調整法
審查出的納稅錯誤數額,有的直接表現為實現的利潤,不需進行計算分攤,直接調整利潤賬戶;有的需經過計算分攤,將錯誤的數額分別攤入相應的有關賬戶內,才能確定應調整的利潤數額。後一種情況主要是在材料采購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結轉、生產成本的核算中發生的錯誤,如果尚未完成一個生產周期,其錯誤額會依次轉入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銷售成本及利潤中,導致虛增利潤,使納稅人多繳當期的所得稅。因此,應將錯誤額根據具體情況在期末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本期銷售產品成本之間進行合理分攤。
計算分攤的方法應按產品成本核算過程逐步剔除擠占因素,即將審查出的需分配的錯誤數額,按材料、自製半成品、在產品、產成品、產品銷售成本等核算環節的程序,一步一步地往下分配。將計算出的各環節應分攤的成本數額,分別調整有關賬戶,在期末結賬後,當期銷售產品應分攤的錯誤數額應直接調整利潤數。在實際工作中一般較多地采用“按比例分攤法”。其計算步驟如下。
(1)計算分攤法
分攤率=審查出的錯誤額÷(期末材料結存成本+期末在產品結存成本+期末產成品結存成本+本期銷售產品成本)
上述公式是基本計算公式,具體運用時,應根據錯誤發生的環節,相應地選擇某幾個項目進行計算分攤,不涉及的項目則不參加分攤。
[1]在“生產成本”賬戶貸方、“庫存商品”賬戶借方查出的數額,隻需在期末在產品、本期產品銷售成本之間分攤。
[2]在“材料”賬記貸方、“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賬戶借方查出的錯誤額,即多轉或少轉成本的問題,應在公式中後三個項目之間分攤。
[3]在“材料”賬戶借方查出的問題,即多計或少計材料成本,要在公式中的四個項目之間分攤。
(2)計算分攤額
期末材料應分攤的數額=期末材料成本×分攤率
期末在產品成本應分攤的數額=期末在產品成本×分攤率
期末產成品應分攤的數額=期末產成品成本×分攤率
本期銷售產品應分攤的數額=本期銷售產品成本×分攤率
(3)調整相關賬戶
將計算出的各環節應分攤的成本數額,分別調整有關賬戶,在期末結賬後,當期銷售產品應分攤的錯誤數額應直接調整利潤數。
【例】某稅務稽查局對某企業進行稅務稽查,發現該企業某月份將基建工程領用的生產用原材料3萬元計入生產成本。由於當期期末既有期末在產品,也有生產完工產品,完工產品當月對外銷售一部分,因此。多計入生產成本的3萬元,已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分別進入了生產成本、產成品、產品銷售成本之中。經核實,期末在產品成本為15萬元,產成品成本為15萬元,產品銷售成本為30萬元。則可按以下步驟計算分攤各環節的錯誤數額,並作相應調賬處理。
第一步,計算分攤率:
分攤率=多記生產成本數額÷(期末在產品結存成本+期末產成品結存成本+本期銷售產品成本)
第二步,計算各環節的分攤數額:
在產品應分攤數額=150000×0.05=7500(元)
產成品應分攤數額=150000×0.05=7500(元)
本期產品銷售成本應分攤數額=300000×0.05=15000(元)
第三步,調整相關賬戶:
若審查期在當年:
借:在建工程。
貸:生產成本。
庫存商品。
本年利潤。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5100
若審查期在以後年度,則調賬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貸:生產成本。
庫存商品。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5100@!~%77%77%77%2E%64%7500%2E%63%63/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