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曹嵩之死,到底是仇殺還是劫財呢?應該來講劫財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理由有兩點:
第一,陶謙沒理由殺曹嵩。
根據《三國誌集解》的作者盧弼的考證,曹嵩死的時候,並沒有像一般人所說的那樣,說曹操和陶謙已經打起來了,沒有。他們倆當時還是和睦相處的。事實上是曹嵩死了以後曹操才發兵攻打陶謙,因此曹嵩之死是曹操打陶謙的導火索,而非結果,不能夠倒因為果。所以說,陶謙殺曹嵩的犯罪動機是不成立的。
第二,陶謙沒必要殺曹嵩。
《曹操傳》的作者張作耀先生認為,當時曹操在中原地區發展的勢頭很迅猛,那麼陶謙作為一個相對來講還比較弱小的軍閥,他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去主動地招惹曹操。況且,如果陶謙鐵了心了要主動招惹曹操,我非要摸這老虎屁股,那麼他事先肯定做好了戰爭準備。但是從後麵戰事發展的情況來看,陶謙可以說是兵敗如山倒、一敗塗地,完全是被動挨打、驚慌失措。那麼從這裏反推陶謙當時主動去招惹曹操,主動去殺死曹嵩的可能性不大。
所以綜合以上兩點來看,陶謙的部下臨時起意,劫財的可能性更大一點。不管怎麼說,無論是出於仇殺也好,還是劫財也罷,有一點是沒有疑問的,那就是殺人凶手非常明確,就是你陶謙的手下。因此,作為這些殺人凶手的主人,陶謙不管是知情也好,還是無意也罷,他都是難辭其咎的。
曹嵩的死訊傳到了曹操的耳朵裏麵,曹操當即就化悲痛為力量,率領三軍將士進攻徐州,討伐陶謙。這次戰役無論從戰事規模,還是從本身的精彩程度,抑或對後世的影響來看,都比不上後來的一些大戰,像赤壁之戰、官渡之戰,但是徐州之戰經常被人們提起來作為反對曹操、批評曹操的一大罪狀。甚而至於我們可以這樣說,曹操在徐州之戰犯下了他一生中最嚴重的一起罪行。那麼曹操在徐州之戰中間犯下了什麼樣的罪行呢?咱們來看一段《後漢書》的記載。
《後漢書》說曹操剛剛發動戰爭的時候,勢如破竹,一舉攻克了十幾個城市。後來打到郯城這個地方的時候,陶謙嚴防死守,終於勉強抵抗住了曹操的進攻。曹操看一時半會兒也打不下來,那就班師吧。就在班師的途中,曹操指揮他的軍隊,展開了一場慘無人道的大屠殺。史書記載:“凡殺男女數十萬人,雞犬無餘,泗水為之不流。”——一共殺了幾十萬手無寸鐵的老百姓,雞犬不留,屍體堆積如山,把今天山東境內的一條大河泗水都給完全堵住了。
曹操的軍隊一向軍紀嚴明,曹操本人也並不是董卓那樣殺人不眨眼的魔頭,他為什麼會突然之間失去理性,殘殺這麼多老百姓,給自己的人生留下一個永遠無法洗掉的汙點呢?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殺害曹操家人的是陶謙的部下,曹操卻喪心病狂地遷怒於徐州的百姓,從而給他的人生留下一個永遠都洗不掉的汙點。曹操的軍隊一向以軍紀嚴明而著稱,曹操本人也並非殺人不眨眼的魔頭,那他為什麼會突然之間喪失理性?在他瘋狂殺戮的背後到底有著哪些不為人知的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