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孔融之死之以理殺人,殺人的最高境界(1 / 1)

曹操殺孔融,在當時來看僅僅是一個刑事案件,但是咱們今天從法律思想史的角度來看,可以發現兩個很有意思的悖論。

第一個悖論:曹操明明傾向於法家,為什麼反而會堅持用一個儒家的罪名來殺死孔融呢?難道曹操突然間皈依儒家了嗎?

當然不是。曹操用儒家的道德來殺孔融,其實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你孔融不是以孔聖人的後代自居嗎?你不是滿口標榜儒家的忠孝仁義嗎?好,我現在就用儒家的道德來治你的罪!用刀殺人,是最愚蠢的做法;用法殺人,拿法律來給你羅織罪名,弄死你,老百姓也會敢怒不敢言。那麼殺人的最高境界是什麼呢?就是以理殺人。現在的社會崇奉儒家道德,那我就用儒家道德殺死你,以理殺人,殺人誅心,這樣才是最高明、最不露痕跡的做法,才能夠讓你孔融死了以後也永世不得翻身。所以說曹操並不是真的相信什麼儒家道德,他本人對於這些道德也是比較抵觸、比較反感的。他隻是拿這些道德來作為他殺人的一個借口而已。

那麼第二個悖論:孔融作為孔子的後裔,作為當時儒家士大夫的一個領袖人物,為什麼反而會發表不孝的言論呢?難道他反對自己所堅持的那些信仰嗎?

當然也不是。孔融反對的儒家道德,是被當時的統治者所利用的那種儒家道德,是一種偽儒家、偽道德。比如東漢末年舉孝廉,按理舉的要是孝、是廉,這都是符合儒家道德的。但是實際上推舉上來的都是不肖子孫、貪官汙吏,這種儒家道德還是不是真儒家、真道德?再比如現在曹操要殺死孔融,找不到別的借口,就拿所謂的不孝罪,拿儒家道德來殺死孔融。那麼這樣一種儒家道德,它的是非衡量標準還是否正確?

《莊子》裏麵有一句話說得好:“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 就是說你小偷小摸的,那就當成盜竊犯槍斃了;你如果是一個竊國大盜,像曹操這樣的,盜取了國家政權,盜取了法律,盜取了正義、善惡、是非的衡量標準,他說什麼就是什麼,怎麼說怎麼對,那麼作為孔融來講,他能采取的鬥爭策略,應該不是說在學術上咱們來好好界定一下,到底什麼叫儒家,我是真儒家還是你是真儒家,這個沒有效果。

他所能做的,就是索性把儒家道德全盤否定。所以他才公開發表不孝的言論,從根基上來動搖曹操統治的合法性基礎。而他內心深處其實是知道什麼是真儒家的,所以才能夠反對這種偽儒家、偽道德。

魯迅先生說過一句話:“魏晉時代,崇奉禮教的看來似乎很不錯,而實在是毀壞禮教、不信禮教的。表麵上毀壞禮教者,實則倒是承認禮教,太相信禮教。”(《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這句話,對於曹操殺孔融這樣一個悖論,是一個非常好的詮釋。

讀曆史,正是要讀破表麵上的悖論,讀到紙麵之下的一以貫之。

這就是孔融之死,案發時間是公元208年八月。就在曹操殺死孔融之後不久,也就是這一年的十二月份,中國曆史上又一例以少勝多的戰役在曹操與劉備、孫權之間爆發,孫、劉聯軍在赤壁大破曹軍。曹操統一天下的夢想在赤壁之戰的熊熊大火中化為灰燼,從此他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從軍事領域轉移到了政治法律領域,開始了一係列大刀闊斧的改革,那麼曹操進行了哪些方麵的改革?他的這些改革對後世又產生了怎樣深遠的影響呢?請看下一講:《名法之治》。

曹操統一中國的夢想在赤壁之戰的熊熊大火中化為灰燼,這一年,曹操五十四歲。兵敗後的曹操開始致力於鞏固自己在北方的勢力。然而治理國家並不比行軍打仗輕鬆,漢朝末年立法龐雜、司法隨意、行政失靈等諸多弊端成為曹操首先需要解決的難題。那麼針對這些弊端,曹操進行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改革?他的一係列舉措又對後世產生了怎樣深遠的影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