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統一中國的夢想在赤壁之戰的熊熊大火中化為灰燼,這一年,曹操五十四歲。兵敗後的曹操開始致力於鞏固自己在北方的勢力。然而治理國家並不比行軍打仗輕鬆,漢朝末年立法龐雜、司法隨意、行政失靈等諸多弊端成為曹操首先需要解決的難題。那麼針對這些弊端,曹操進行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改革?他的一係列舉措又對後世產生了怎樣深遠的影響呢?
上一講我們講到,赤壁之戰曹操慘敗而歸,統一天下的夢想就此破滅。從表麵上看,赤壁之戰可以看作是曹操人生中的一個拐點。赤壁之戰以前,曹操走的是上坡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赤壁之戰開始,曹操就在走下坡路了。打劉備,咱們說了,火燒赤壁,幾十萬大軍被燒得灰飛煙滅;打張魯,漢中得而複失,徒留下一個“雞肋”的笑柄;打孫權,不但無功而返,完了還要誇人家:“生子當如孫仲謀!”我怎麼就生不出這麼好的兒子!滿腔的羨慕嫉妒恨。
那麼赤壁之戰以後的曹操,是不是就真的一無可取了呢?答案並不是這麼簡單。赤壁之戰以後,作為軍事家的曹操逐漸淡出,但是作為政治家、作為法律人物的曹操慢慢凸顯出來。赤壁之戰給曹操潑了一盆冷水,讓他的頭腦冷靜下來,認識到統一天下基本沒戲了,留給子孫去做吧。我能夠為後世子孫、為曆史作出的貢獻,就是把我現在已經占據的大半個中國治理好。所以,曹操針對漢朝末年的弊端,大刀闊斧地展開了一係列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那麼漢朝末年政治、法律領域有哪些弊端呢?曹操又進行了哪些有針對性的改革呢?咱們下麵就分立法、司法、行政三個領域來講。
漢朝的第一個問題,立法龐雜。
(《鹽鐵論》,西漢昭帝時期,曾經召開一次“鹽鐵會議”,由朝廷重臣與郡國推舉上來的賢良文學,就是否要實行鹽鐵專賣等問題進行辯論。《鹽鐵論》即是西漢桓寬根據“鹽鐵會議”的發言記錄整理而成的書。)
關於秦朝的法律,《鹽鐵論》裏麵有這麼一句話,叫作“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秦朝的法律比漫山遍野的野花野草還要多,秦朝的法網比凝固起來的脂肪還要密,滴水不漏。老百姓不堪其苦,所以起來滅了秦朝。
(《九章律》,漢朝初年,由相國蕭何在秦律的基礎上適應新形勢製定的一部法典,包括盜、賊、囚、捕、雜、具、戶、興、廄九篇,故稱《九章律》。《九章律》是漢以後曆代法典的藍本,在中國法製史上有著突出的地位。)
漢朝初年吸取秦朝的教訓,法律比較簡明扼要。根據傳世文獻的說法,劉邦“約法三章”,殺人,要判處死刑;故意傷害和盜竊,也要判處相應的刑罰(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就這麼三條法律,叫作“約法三章”。漢朝建國以後呢,由相國蕭何起草了一套《九章律》,顧名思義,漢朝的基本法律隻有九章。
但是時間一長就不行了,國家機器運行的時間太長,就好像咱們的電腦用久了一樣,產生了很多的垃圾文件,漢朝的法律越來越多,走上了秦朝的老路。那麼漢朝到底有多少法律呢?根據《漢書?刑法誌》的統計,僅僅截止到漢武帝為止,“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比《九章律》翻了整整四十倍,“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就是關於適用死刑的,判案的時候有指導意義的這種司法判例,一萬三千四百七十二個。“文書盈於幾閣,典者不能遍睹”,法律文件堆得到處都是,桌上都擺不下,檔案館裏麵書架上也塞不下,連專門負責司法的官員都看不完。那麼我們知道,法律多到沒人能看得完,那有法律和沒法律也就沒有什麼區別了,反正沒人能看完,也就沒人知道有哪些法律。我想為你開罪,那我就找一條輕法;我想弄死你,那我就找一條重法。法律文件這麼多,總有一款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