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在當時屬於兒童讀物。這種故事,對於兒童來講,完全是恐怖故事,完全是噩夢。
魯迅先生在《二十四孝圖》這篇文章裏,對郭巨進行了辛辣的諷刺。他說:我看了這個故事以後,就有兩個擔心。第一個,我擔心這郭巨當時挖地的時候,如果沒有挖到這壇金子,那怎麼辦呢?那這小孩兒豈不是就沒命了?第二個擔心,我擔心我爸也去學郭巨做孝子,到時候把我給活埋了,以此來孝順我奶奶。
郭巨埋兒這個故事,在我們今天看來,首先它是違反刑法的,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其次來講,即便從道德倫理方麵來看,這種做法手段極其殘忍,違背了基本的人倫道德,沒有絲毫可取之處。但是就是這樣一個故事,在東漢時期居然得到了當時人的追捧,當時人把郭巨看成是大孝子的一個典型,認為他很了不起。由此可見,東漢末年這樣一種道德文化,已經成了一種變態的文化。正是在這種變態的文化土壤之上,才會滋生出咱們前麵講過的那個所謂的孝子趙宣,在父母的墳墓裏麵住了二十多年,前後生下五個小孩兒,在裏麵尋歡作樂這樣的怪事情來。
那麼東漢末年的這樣一種道德觀念,問題的根源出在哪兒呢?根源在於:道德的形式主義。
咱們說東漢末年的人特別看重道德,請注意,是“看”重道德,你的道德,要能夠讓我們看得見。這樣一來,人們追求的就是道德的外化形式,特別擔心我道德這麼崇高,別人會不會不知道啊?就每天在挖空心思想辦法,怎麼能夠讓我的這些道德表現得更加駭人聽聞一點,更加能夠吸引人一點,更加能夠上報紙的頭版頭條。他們就每天在琢磨著作秀、炒作、嘩眾取寵,那麼這樣產生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通過這種方式來出名的人往往都是裝出來的,都是偽君子,而真正有道德和有才能的人,反而默默無聞。
這種變態的道德觀念,再搭配上東漢時期的選官製度就產生了第二個問題。東漢的選官製度是一種推薦製度,而且往往都是推薦那些名氣大的人,因為道德這個東西本身沒法量化,所以我們隻能看,大家在傳誰的道德特別高尚,那我就去任用那些人。而這樣的人往往都是沒有真才實學的,隻會誇誇其談,名過其實,清談誤國。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些問題積弊已久,曹操卻想要畢其功於一役。
由於道德的形式化,“以德取士”的選官用人製度已經難以挑選出具有真才實學的人。曹操意識到了舊有製度的弊端,於是先後三次發布求賢令,不拘一格地招納天下英雄。那麼曹操這三道求賢令有著怎樣驚世駭俗的用人標準?他的這些用人標準又對當時的舊觀念、舊道德形成了怎樣的挑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