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不僅選官用人堅持“唯才是舉”,而且還把這一理念貫徹到了選擇接班人的問題上。他在幾個兒子之間,挑起了一場別開生麵的比賽,讓他們競爭上位。那麼曹操在選擇接班人的時候,都考慮了哪些因素?曹操有哪幾個兒子,各自的競爭力又如何呢?
前麵我們講到,曹操在短短八年間連續下發了三道“求才令”,提出了“唯才是舉”的用人理念,以此去摧破當時社會上的舊觀念。他本人,就是這一理念的身體力行者,甚至於把“唯才是舉”貫徹到了選擇接班人的問題上。
要想理解曹操在選擇接班人的問題上有哪些與眾不同之處,我們有必要先了解一下中國古代的“繼承法”。中國早在西周時期,就已經確立了“嫡長子繼承”的基本原則。什麼叫“嫡長子繼承”呢?
所謂“嫡子”,就是正妻生的兒子。妾的兒子,叫“庶子”。有人說中國古代的婚姻製度是“一夫多妻製”,這個說法是不準確的。準確來講,應該是“一夫一妻多妾製”。那有人說了,這有什麼區別呢?不都是一個男人可以娶好幾個女人嗎?當然有區別,區別體現在法律上。
中國古代,一名男性,隻能娶一名正妻,你要是立兩個正妻,那是違法犯罪行為,相當於今天犯了重婚罪。比如《唐律疏議?戶婚律》規定:“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你有太太了,再娶一個的,判處一年有期徒刑。那你說我就娶一個妻子,沒關係,我多娶幾個妾,完了我對小妾特別寵愛,我對小妾好像對妻子一樣,我對妻子呢,就冷落她,當她是小妾,行不行呢?同樣是犯罪。《唐律疏議?戶婚律》也有規定:“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二年。”判得更重,兩年有期徒刑。
(賈充,曹魏名臣賈逵之子,在曹魏後期堅定站在司馬氏一邊,多次參與鎮壓了反對司馬氏的叛亂,策劃殺害了天子曹髦。司馬炎建立晉朝後,賈充成為開國元勳,由他領銜製定的《晉律》,是中國法製史上的一座裏程碑。)
當然也不是沒有例外。西晉的開國元勳賈充,先娶了一個姓李的太太,後來李太太因為她爹犯罪受牽連,流放邊境,賈充就又娶了一個郭太太。後來李太太刑滿釋放了,回來了,這就有倆太太了,怎麼辦呢?晉武帝司馬炎特地下了一道詔書,特許你賈充有左右二夫人,這是曆史上的特例。
一般來講,一個男人隻能有一個正妻,這個正妻生的兒子呢,就是嫡子。這個正妻生了一堆嫡子,那麼誰有最高繼承權呢?嫡子裏麵的老大,最年長的那個,也就是“嫡長子”,由他來繼承父親政治方麵的遺產和權利。其他小孩呢,隻能分點經濟上的財產。按照中國古代的繼承法,除非嫡長子有惡病,比如有嚴重的殘疾,或者先天性癡呆,或者精神不正常,否則繼承人隻能是嫡長子。這個嫡長子是不是幾個兒子裏麵最優秀的一個,這是無所謂的。
這就是中國古代繼承法的基本原則:“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
有人說,這個繼承法不合理呀。如果嫡長子資質平庸,老二老三腦子比較靈光,你讓嫡長子繼承你的王位,將來禍害老百姓怎麼辦?
其實,嫡長子繼承製,不是某個人想出來的辦法,而是在幾千年血與火的考驗中,用無數血淋淋的教訓總結出來的寶貴經驗。如果我們把《春秋公羊傳》那句話反過來,“立嫡以賢,不以長”,選最優秀的兒子而非長子當繼承人,那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這樣一來,每個兒子都會有機會,那麼他們就會不遺餘力地競爭上崗。競爭的辦法,一方麵是偽裝自己,把自己扮成大賢人,另一方麵就是中傷對手,甚至迫害對手。而一個君主手下的文武大臣,為了風險投資,我現在扶植一個太子,將來我就是從龍之士,我就有擁戴之功啊,那麼也會分成好幾派,幫助各個皇子,打擊其他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