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情與政(18)(1 / 1)

五十八回,因宮中一位老太妃死去,賈母、邢、王、尤,諸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榮寧兩處主人“不暇”,執事人等,“各各忙亂”“兩處下人無了正經頭緒,也都偷安,或乘隙結黨,與權暫執事者竊弄威福……或賺騙無節,或呈告無據,或舉薦無因,種種不善,在在生事……”五十九回平兒說:“……這三四日工夫,一共出來了大小八九件(事件)了,你這裏是極小的……還有大的可氣可笑之事……”這些描寫說明,當上層主子們的統治一旦削弱,秩序就會瓦解,“邪氣”就會上升,各種矛盾就會公開化尖銳化,呈現出一種全麵混亂的景象。

首先是“秩序”本身所具有的自相矛盾之點。探春搞了“承包”,把大觀園的植物、水域資源包給婆子們經營。這種承包的基礎是“利”,因為除完成種種上繳任務外結餘歸己,受到人們的歡迎,叫作“家人歡聲鼎沸”。但這種赤裸裸的利害關係與封建家庭的情麵關係、尊卑長幼不可平等的階級(輩分)服從關係及超經濟的特權觀念是相矛盾的。要搞好“承包”就得重合同、輕情麵,重製度、輕特權。這在賈府如何行得通?作者的同情顯然也不在探春倡導的承包製方麵。探春太冷靜,太一絲不苟地維護秩序而缺少浪漫氣息與人情味。而封建秩序又重“人治”,一牽扯到活人就會有各種彈性、各種隨機性乃至或浪漫溫情或專橫殘酷的色彩。溫情與殘暴其實都是對秩序的破壞,都是將意誌置於秩序之上。五十九回“柳葉渚邊嗔鶯吒燕”,鶯兒雨後“伸手挽翠披金,采了許多嫩(柳)條,隨路見花便采一二枝,編出一個玲瓏過梁的籃子”,連黛玉也誇讚鶯兒手巧,“這頑意兒卻也別致”。孤立地看,這是何等詩意,何等可人!但她這樣毀壞柳條,卻損害了承包者的利益。而承包的婆子,如春燕所說:“一得了這地方,比得了永遠基業還厲害,每日起早晚睡……生恐有人糟踏……老姑嫂兩個照顧得謹謹慎慎,一根草也不許人動……”。這種關於“承包”後的積極性的描寫,既真實又感人。“比永遠基業還厲害”,那是因為擁有“永遠基業”者活得太容易,又要撐麵子講人情,不像毫無“基業”而好不容易包上一塊“地方”的人那樣認真管理。果然,春燕娘、春燕姑媽與鶯兒、春燕之間爆發了一場大衝突,連寶玉、平兒、襲人等也卷入了。到六十一回,柳家的也參加抨擊“承包”製,說“承包”後“……把這些東西分給了眾奶奶了。一個個的不像抓破了臉似的,人打樹底下一過,兩眼就像那黧雞似的……”這段描寫使人想起當代張煒的小說《一潭清水》。承包製毀壞了小孩子“瓜魔”與老瓜匠的友誼。小說與經濟學,顯然也可以各有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