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輝芳在湖南和廣州當地找了一圈都無收獲,功夫不負有心人,最後她還是在北京部隊找到一名年青軍醫,覺得很滿意,便親自打電話布置人政審,並把材料送到林家大院。
此事本來就是違背林豆豆意願的,而且她本人已在空軍有一個男朋友,對葉群的選婿毫無興趣。無奈吳法憲奉葉群之命,將她的男朋友發配外地。現在,由項輝芳以選保健醫生為名,將這位青年軍醫送到了毛家灣。
就在這一年,項輝芳又幫助“老虎”相親。在廣州,她憑著黃永勝的地位,動員了廣州軍區的大批力量,在湖南、廣州、汕頭各設一個“找人班子”,分頭行動,展開競賽。其中汕頭一地,幾乎把廣州軍區文工團、歌舞隊的人都投入了,“找人”的激戰之中。她自己則坐鎮廣州指揮,彙總三路人馬的情況,真可謂興師動眾,有色有勢,真像是開展了一場神秘的政治運動。然而,天公不作美,給了廣州大地獨特的風土,這裏出生的人多半是高顴骨、黑皮膚、深眼窩,這與葉群選媳的條件相去甚遠。喜事雖然沒有辦成,黃、林兩家的關係卻更加密切了。
然而正當項輝芳全心投入政治鬥爭之際,沒想到後院起火了。她既把葉群當作她的知心人,就把黃永勝喜新厭舊的事寫信給葉群,想讓她替她“做主”,好好教訓教訓黃永勝。她哪裏知道,這也成了葉群控製黃永勝最有力的武器,她真是暗自高興都來不及了。不久,黃永勝的秘書李必達揭發黃永勝等人問題的信落入葉群、黃永勝的手中。這下項輝芳感到大事不好,萬一黃要是倒了,自己豈不雞飛蛋打?於是,不久前還與黃永勝大動幹戈的項輝芳又回過頭來,加入了幫助丈夫過關和挽救敗局的活動中。據項輝芳後來交代:“葉賊4月29日把我叫到京西賓館一樓會議室時,黃、吳、葉、邱都在(不記得李作鵬在場)。我到後,葉賊即說:她收到一封信,是溫玉成交來的……當時,反革命集團對我有三條指示:一、快把人找到;二、在黨支部宣布李必達偷聽電話、竊密、造謠、挑撥關係等罪名,但要絕對保密;三、搜查李的所有東西,凡是犯罪證據,誰搜出來的誰簽名,支部書記要簽名(指我)。”
1969年4月30日,在解押李必達到廣州的飛機上,李必達在《毛主席語錄》最後一頁紙上寫了“因為我揭發反革命集團罪行,所以被害,要求革命同誌幫助我向毛主席報告”。機組人員在飛機上拾到語錄本,交給吳法憲。吳法憲交給葉群。葉群又把黃永勝和項輝芳叫到毛家灣研究對策。
項輝芳受葉群指使,向黃、吳、葉、李、邱寫報告,給李必達羅列盜竊機密、企圖謀害總長、散布流言蜚語、行動詭秘的罪名。5月下旬,項又專程到廣州了解對李的審查情況,指使看守人員並親自給看守人員講話:“這個案件很重要,是當前最大的政治案件,辦事組首長親自抓。”此後,加緊了對李的看管和審訊。
黃永勝被捕後,項輝芳也於1971年12月由中央專案組審查。1978年6月,由中央專案組定林彪死黨,敵我矛盾,開除黨籍軍籍,送到安徽省白湖農場監督勞動。同其他被告們的家屬一樣,中紀委於1979年9月宣布對她進行重新審查。
後來黃永勝判決後,項輝芳同他離了婚。
項輝芳,1937年10月從河北定縣出來參加革命。同她的同齡人一樣,她走出家門時也是滿腔熱情,而且過了一段像樣的日子。她怎麼也不會想到,她後半生竟然是如此的悲劇。諸多的人生感慨隻有在夜色和淚水中咀嚼了。(見肖思科:《知情者說》之三:《灰色女性》)
誣陷迫害成了一種職業病
黃永勝登上林彪賊船,除了主動靠攏和葉群引誘,最根本還是其政治路線的一致性。
1967年4月份,“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極“左”思潮一浪高過一浪。不僅地方上亂作一團,軍隊許多團體也在蠢蠢欲動,希望在亂中奪取權力。特別是“二月逆流”之後,軍隊中一小撮人開始反對老革命家,謀取軍權。地處南邊的廣州軍區司令員黃永勝一開始也看不清形勢,不知該往哪兒轉。在他舉棋不定之時,他想起他的老領導林彪,對,應該向軍隊的最高領導國防部長請教,以免走錯路。
一到毛家灣,林彪熱心接待他的老部下。啟發性地問道:“對於當前部隊和地方某些群眾組織的關係比較緊張,你看應如何處理?”
黃永勝不假思索:“我看就是重申八軍,貫徹八條。支持八條中的不準以任何借口衝擊軍事機關,不準隨意揪鬥軍隊領導幹部。”
林彪臉上掠過一絲不意覺察的微笑,說道:“隻靠八條是不解決問題的,現在需要有新的東西,向全國發出一份新命令,規定幾條。”
黃永勝連聲附和道:“對對,應該規定幾條。”
林彪說:“好,那就再搞上幾條。”
黃永勝又是一陣附和。
很快,林彪炮製的“十條”出籠了。幾天之內發到全國各地。“十條”的發布等於是給衝擊部隊的群眾組織火上澆油,這正好適合林彪唯恐軍隊不亂的意圖。亂就可以讓群眾衝擊那些與他對頭的“老家夥”,可以自下而上地揭開所謂“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