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0月,紅軍開始長征,潘隨隊出發,次年1月,黨中央又秘密派他去莫斯科,和陳雲一道同共產國際聯係。1936年,潘漢年奉命回國,與陳立夫、陳果夫洽談國共合作事宜。西安事變後,國共關係出現新的轉機,潘漢年成為不可缺少的牽線人。
在複雜的革命鬥爭中,他與毛澤東、周恩來建立了很深的交情。周恩來與他曾多年朝夕相處,親密自不待言;毛澤東自長征開始,行軍宿營時常常與他交談,也像特科時同誌們那樣地叫他“小開”。1945年,潘漢年和妻子、戰友董慧來到延安,在楊家嶺他們見到了毛澤東。毛澤東非常高興,毛澤東和江青還專門宴請了他倆。毛澤東一見到董慧就親切地說:“我記起來了,你就是當年和江青同學的董慧,那時,我表揚你說:董慧同誌是我黨情報戰線上最優秀的女戰士,還記得吧?”
當年也有過一件事情,饒漱石抓住潘漢年“違反紀律”不放,還是毛澤東親自指示劉少奇和康生給饒漱石發了電報,平息了那場糾紛。
全國解放之初,毛澤東、周恩來電召潘漢年進京。毛澤東派他去熟悉的上海工作,臨行前,周恩來特別交代:“上海即將解放,中央決定派陳毅去當市長,你要當好陳毅的助手,做好各方麵的工作。”
人們知道,潘與高、饒的關係並不好,包括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楊帆,他是潘漢年的老戰友,他與饒漱石在新四軍軍部工作時也產生過矛盾和鬥爭。按照這樣的邏輯,他們應該為高、饒的敗露而高興。可出乎他們意料的是,1955年的元旦剛過,楊帆去北京開會時,被逮捕關押;這年4月,潘漢年也在北京參加全國人代會時,由公安部長羅瑞卿親至北京飯店秘密逮捕了。這就是毛澤東親自定的“共和國第一大案”,即駭人聽聞的“潘楊案”。
事情怎麼會發展到如此地步呢?
在“高、饒事件”開始被揭露的時候,因上海在留用原特務人員方麵有過失誤,此事又是經饒之手批準的,楊帆被停職檢討;在黨代會上,毛澤東說過,凡是受高、饒影響以及有某些牽連的人,都應當主動把問題向中央說清楚。會上還沒有來得及講的,或是不想在會上講的,會後還可以再想一想,寫成材料。現在把問題講清楚,我們一律采取歡迎態度。潘漢年在參加會議期間,心情一直不大好。一方麵,會議印發的有關饒漱石、楊帆在上海公安工作中的問題,已經被當作了他們罪狀的一部分。他既是上海公安工作的重要參與者和領導者之一,就已在事實上和饒漱石、楊帆的問題有所牽連了。另一方麵,他自己1943年被國民黨特務李士群、胡均鶴強拉去會見汪精衛一事,由於種種原因,至今還一直沒有向中央說清楚。多年來這是積壓在他胸中的一塊心病。現在胡均鶴已因上海公安工作中出了問題被逮捕審查,會見汪精衛一事再也不能拖延不向中央做出交代了。會議結束的第二天,他向擔任上海代表團團長的陳毅詳細談了自己12年前在李、胡挾持下會見汪精衛的經過,並說明這麼長時間沒向組織上說清楚的原因。同時將自己所寫的一份事情經過和檢討材料交給陳毅。陳毅也覺此事重要,答應馬上向中央彙報,勸他思想不要緊張。4月2日,陳毅親赴中南海,直接向毛澤東報告了潘漢年昨天向他所談的一切,並將潘漢年的那份材料交給毛澤東。
正是在當天,毛澤東做出了立即逮捕潘漢年的決定。
後來雖經李克農明確提出5條反證材料,對案件加以質疑,可惜未能引起決策者的應有注意。其實毛澤東並沒有忘記潘漢年,但是錯誤地認為他“罪行極為嚴重,論罪當殺”,隻是做了寬大處理。他在七千人大會上專門講到:“有個潘漢年,此人當過上海市副市長,過去秘密投降了國民黨,是一個CC派人物,現在關在班房裏頭,但是我們沒有殺他。像潘漢年這樣的人,隻要殺一個,殺戒一開,類似的人都得殺。”根據毛澤東的指示,最高人民法院於1962年1月9日開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潘漢年有期徒刑十五年,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服刑期滿後,交由公安機關管製。”
27年後,還是從李克農所提供的反證材料入手,才最終糾正了這一錯案。
這時,潘漢年及其夫人董慧早已分別於1977年和1979年相繼離世,潘漢年的骨灰裝在一隻瓦罐裏埋葬在長沙火葬場……“潘、楊事件”發生後,與高、饒有過較多工作接觸的同誌不免有些緊張。
周恩來還是盡量多做工作。全國黨代會後,他去哈爾濱,發現當地幹部都有一些恐慌。他就耐心地說服:“你們不要心有餘悸,你們跟高崗是工作關係嘛!放下包袱,輕裝上陣……”有空的時候,他就找幹部談話,穩定他們的思想情緒。
而這一年,周恩來開始更多地走向國際,走向世界談判桌,擔負起毛澤東托付的重要外交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