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洪水災害的應急措施(2)(2 / 3)

洪水災害風險管理的關鍵是建立高效的風險分散與分擔機製。風險控製中的重要對策是風險分散,它一方麵通過增加風險單位的數量,從而使損失經曆更具有可預測性;另一方麵通過各種工程措施,使洪水災害風險在空間和時間上得以轉移或降低。

減輕洪水災害

洪水災害是一種自然現象,它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期望洪水災害不再發生和徹底根治洪水的想法都是不現實的。但人類活動可以改變,可以減小或擴大其危害性及影響範圍,改變洪水災害事件發生的頻率及生命財產的受災損失率,因此減災建設顯得非常重要。

減災建設基本方針

以防災為主,防災、抗災和救災相結合;

以生產自救為主,生產自救、互助互濟和國家救濟扶持相結合;

以群眾為主,群眾、集體和國家力量相結合。

災害管理思想

研究河流的自然規律使其造福於人類;

實現人、水的和諧共存,注重與水為友;

注重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的有機結合和流域區域利益與全局利益相協調。

工程措施減災

工程措施是抵禦洪水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人類與洪水的鬥爭曆史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具體而言,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水庫、河道堤防、蓄滯洪區、分洪工程和河道整治工程等。

河道堤防不光是最早出現防洪工程,還是應用曆史最久的防洪工程。早在春秋時期,我國黃河下遊的堤防工程已經初步形成了,戰國時期,黃河下遊堤防規模已經相當大了;到了明代,堤防工程的施工、管理和防守技術都達到了很高的水平。新中國成立以來,黃河大堤工程在修、防、管方麵都取得了很大進展,科學技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目前,黃河下遊各類堤防總長2291千米,其中臨黃堤長1371.227千米。

長江中遊的江漢平原地區也有十分重要而且曆史悠久的荊江大堤。荊江大堤身負重任,是江漢平原防洪安全的屏障,保護著800萬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53萬平方千米的耕地。它的建設最早可追溯到公元東晉永和元年(公元345),至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從堆金台至拖茅埠長124千米的堤段連成整體,在當時稱為萬城大堤。乾隆五十三年(1788)大潰後,乾隆調12縣知縣,撥庫銀200萬兩修築荊江大堤,堤身得到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大力加固荊江大堤。

水庫也是防洪的主要工程措施之一。水庫不僅具有供水、發電、蓄水灌溉等作用,還具有防洪的功能。水庫的防洪作用主要表現在兩方麵:

(1)通過攔蓄洪水,減少下遊地區的洪峰流量。

(2)直接或間接為幹流洪水錯峰或削峰,優化整體防洪調度。

一般情況下,水庫庫容越大,在抗禦洪水中的防洪效益就越明顯。我國最著名的水利水電工程三峽大壩,不但具有年均5000萬噸的航運能力以及849億千瓦時的發電能力,而且其221.5億立方米的防洪庫容,也在長江防洪體係中發揮巨大的作用:

荊江河段防洪標準從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

荊江兩岸的1500萬人口和154萬公頃耕地更加安全;

武漢地區的防洪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