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改革社會(2 / 2)

天下事有當強迫者,有不當強迫者,例如,把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有的時候,則當強製執行,任何人不能獨異。至於鄉村中改良事項,則當如上說的辦法,聽其自由。像這樣辦法,就與孫中山所主張“政府強製的力量和人民自由的力量,雙方平衡”的原則相符合了。語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養人民,原是與種植樹木一樣,我們雖甚望樹木長成,亦隻能把土壤弄好,把肥料弄好,等它自家生長,我們是不能替樹木幫忙的,這個道理,柳宗元的《種樹郭橐駝傳》,說得很明白。現在新政繁興,民間大困,當局諸公,每每以福國利民之心,做出禍國害民之事,就是違反了柳宗元的說法。斯密士全部學論,純取放任自由,他說:“人民好利之心,根於天性,政府隻消替他把障礙物除去了,利之所在,人民自然會盡力搜求,一切天然之利,就因而開發出來了。”他這個學說,在歐洲是生了大效的,我們開發鄉村利益的時候,本他這個學說做去,自然會生大效。

前麵的辦法,實行之後,一人之身,可得兩重利益:()鄉村中改善土地,增加生產的利益,每人可得一份;(2)每年由政府按照全國人口發給生活費,這又是一份利益。有了這個原因,全鄉村之事和全國之事,人民就不能不過問了。現在的人,大都是“事不關己不勞心”。革命的人,拚命去爭民權,爭得之後,交給人民,叫他來行使。我恐怕鄉間的老百姓,還會嫌我們多事,妨害他吃飯睡覺的時間,隻好順著他們喜歡發財的天性,把“民權”二字附著在“發財”二字上麵,交與人民,人民接受發財這個東西,順便就把民權那個東西攜帶去了。他們知道官吏是替他們經理銀錢的管事,不得不慎選其人,遇有不好的管事,不得不更換。如此則選舉權、罷免權,他們自然曉得行使了。他們知道一切章程如不定好,就有人舞弊,公款就要受損失,他們將來就要少分點紅利,如此則創製權、否決權也就曉得行使了。所以政府每年必要發給生活費,人民與政府才生得起關係,才能行使民權,人人有切己關係,才不會為少數人所把持,全民政治,乃能實現。

改革社會,千頭萬緒,猶如鍾表一般,中間的機械,隻要有了點小小毛病,全部動作,都會停止。我國土地,有如此之大,各地情形不同,實施的詳細辦法,豈是政府中幾個人能夠坐而揣測的?隻好劃歸各地人民自去斟酌辦理,政府隻消把大政方針與各種進行計劃宣布出來,使人民知道政府的目的是怎麼樣,進行的途徑是怎麼樣,他們自然會朝著那個途徑做去,各鄉各縣,漸漸趨於一致,就可以漸漸聯合起來了。現在世界的大勢,是朝全民政治方麵趨去,故一切事權,當散而給諸人民,才不至與潮流違反。民生主義與民權主義,是一個東西,不可分而為二,一麵又須顧及世界民族的心理,順著大同的軌道做去,三民主義,就成為整個之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