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碧微:雙城紀(5)(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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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素珊在高雄港務局工作的姐夫得到機會,轉職到澳大利亞東部的法屬新卡利多利亞島工作,素珊便同行去了卡島,一住就是10年。素珊的移居,在蔣碧微看來,是因為素珊的母親舍得不外孫女,素珊便也想同行。但不難揣測,素珊的離去,多少有點眼不見為淨的意思,她得不到丈夫的心,何苦還癡留台島!

1954年,張道藩當選台灣“立法院院長”,風光無限,蔣碧微和她的愛人過了幾年神仙眷侶般的生活。可戀人們一旦走入夫妻生活,即便是身處如畫妙境,相處久了,便也稀鬆平常。紅玫瑰轉白玫瑰,愛情在時光的流水中,漸漸打磨得沒了棱角。愛情到了頭,剩下的往往就是責任了。責任靠什麼來保證?靠婚姻嗎?至少張道藩是需要婚姻約束的人。

從一座圍城,跳入另外一座圍城,難免苦多樂少。更何況,張道藩的圍城裏,已經有了坐鎮的夫人。雖然這夫人退避三舍,拱手讓出城池,徒然頂著個名分,但她在等待時間的裁決。而懂得了婚姻的不可靠之後,蔣碧微也不急於入城(也有人說張蔣約定60歲時成婚),她隻是站在城牆上眺望,牽之招之,等待張道藩來共同鑄造童話。可同時,她為自己準備好了出城和進城的台階,第一次離婚,她要物質的保障,第二次戀愛如果失敗,她則要贏得漂亮——即便是結束,也應該是由她來宣布。她討厭受製於人,麵對相處幾十年的戀人,在最後關頭,她需要保持一個優雅的姿勢。

1958年底,張道藩想去新卡利多利亞,探望素珊、麗蓮,蔣碧微未加阻攔,反倒主動促成。麵對張道藩的猶豫和軟弱,她決定給自己的愛情一個漂亮結局,她為自己策劃了一次南洋之旅,回來時,他們的愛情宣告結束——張道藩已於三天前搬出了他們的愛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