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彬攻金陵,……及克金陵,城中皆安堵如故。曹翰克江川,忿其久不下,屠戮無遺。彬之子孫貴盛,至今不絕;翰卒未三十年,子孫有乞於海上者矣。
曹彬、曹翰兩人的行為造成不同的後果,甚至禍福及至子孫,此種對於富貴利達的態度顯然將命運和特殊的地位、財富聯係在了一起。因官僚集團處於神聖獨特的地位,受到命運的庇護和祖宗的恩惠,民間對科舉迷信、對取得仕途神秘化也就不奇怪了。在這種通過等級倫序維係的帝國秩序中,個人的一切都是脆弱的,時刻都可能遭受打擊,除了想方設法提高自己的等級倫序外,別無他途。即使處於相對優勢的等級地位,也要受其上者的控製,但他卻能在對上的奴才地位和對下的主子身份中獲得平衡。
明清時代此類記載傳說尤多,如取一典型敘述為例:
明萬曆甲辰科,山陰朱大學士賡主會試,題“不知命”一章。入闈時,朱與同仁約,此題必三段平做,不失題貌方可,掄元若違式即佳卷亦難前列。同人皆以為然,既揭曉,則元卷殊不然。有人乘間問之,公遴選榜首,何以竟違初意。朱驚,趣取卷閱之,歎曰:我翻閱時,竟不覺也,由此觀之,可知功名有定數,體物而不可遺者,鬼神也。為主司者欲定一文章體式而不能自主,況取舍高下之間乎。予屢司衡文之柄闈中,情事往往如此,蓋信朱公之事不謬也。
這種神話的色彩,足以說明科舉士子的能力與運氣同樣重要,同時在傳統話語中,一登龍門的榮耀,隻有這樣的神秘解釋才是足夠的理由。
數千年的帝國傳統,依據慣例、道德等級倫序維係著帝國的秩序,其法律的核心也就在此。帝國的法律僅僅停留在懲罰性的水平上,從法的角度看,占有權和所有權隻是相對的、暫時的。這種占有權和所有權與帝國的等級倫序息息相關,占有和所有權與其說是一種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權利,倒不如說是一種權力關係,是權力配置的機製,是處於等級優勢者對劣勢者的恩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