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中鄭莉
2004年,我國從公平稅負和協調地區發展的角度出發,頒發了財稅[2004]156號文件《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若幹問題的規定》。從納稅籌劃的角度理解,該項政策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這項稅收優惠政策僅限定在東北地區的黑龍江盛吉林盛遼寧省和大連市的裝備製造業、石油化工業、冶金業、船舶製造業,汽車製造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生產為主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這些產品年銷售額要占全部銷售額的50%以上。這樣一來便把我國其他地區的這些行業外購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抵扣權排除在該政策適用範圍之外,僅適用於原有的生產型增值稅稅收政策。這種稅收歧視便給東北地區以外的企業利用固定資產租賃或通過設立獨立的子公司的方式進行避稅帶來新的契機,下麵筆者便結合實際案例對這種避稅方式進行具體介紹分析。
案例
海南省有一家大型製藥公司,是一家集藥品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集團公司,下屬有獨立的藥品生產企業、研發企業、附屬醫院等11家子公司,其研製開發的藥品在海南省省內銷售情況較好,年利潤超過千萬元。由於其藥品銷售情況較好,現有的藥品生產能力滿足不了市場需求,從而在2004年初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準備擴大現有藥品的生產能力,但是新上一條藥品生產線估計需要花費將近2000萬元人民幣,進項稅額為340(2000×17%)萬元。根據經驗數據,這條生產線預計使用年限達20年,該條生產線可以進口替代也可以由國內廠商提供。如果進口該套生產設備,由於該藥品生產企業不是外資企業,並不能享受到投資總額內進口環節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因而經董事會決定從國內購買一條新的藥品生產線。
假定新購的這套設備不保留殘值、預計使用年限20年、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為33%、年利率為10%(複利)。
籌劃前:
從東北地區以外的非增值稅試點地區購買該套設備,那麼340萬元的進項稅額進入固定資產成本,增加該套設備的固定資產折舊提取的基數,從而帶來折舊增加衝減企業所得稅的好處。
增加的年折舊額340×1/20=17(萬元)
每年度節約所得稅額17×33%=5.61(萬元),在以後的19個年度內,該企業每年都能取得相同的折舊衝減所得稅上的好處,那麼20年下來衝減所得稅所得到的全部好處折現為5.61×8.5136=47.76(萬元)。(其中8.5136為年金現值係數)。
籌劃後:
總體思路是通過恰當的手段實現340萬元的進項稅額當年全部抵扣。具體可供操作途徑有二:其一,與東北試點地區相關的製藥廠協調,進行經營性租賃;其二,兼並或收購相關的製藥廠或者海南製藥廠在東北試點地區直接設立的獨立子公司,通過該子公司購買該套設備,再進行經營性租賃。那麼籌劃後當年實現的稅上經濟利益為340萬元。籌劃前後相比,籌劃後所實現的稅上經濟收益為292.54萬元(340-47.46)。
案例剖析
這兩種可供選擇的途徑都要考慮到公司的現金淨流出的影響、資金的安全性以及是否與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相一致。
第一種可供選擇途徑可以緩解海南總公司的資金壓力,通過與東北地區的相關藥廠協調進行經營性租賃,隻要不損害對方的經濟利益,同時對方在購買海南藥廠所需的生產線時自己的資金比較寬裕,如果資金上不寬裕時,還需要海南藥廠對東北這家相關的公司提供資金上的借貸。這些做法一方麵可能增加協調成本;另一方麵涉及到資金的安全性。但是,海南的製藥廠在資金方麵是不存在問題的,隻有在經濟上讓東北地區的公司覺得有足夠的合作經濟上動力,這個方案才能得以順利實施。
第二種可供選擇途徑具有較大現實可能性。但是這種方案要與本企業的戰略規劃相一致,由於海南這家製藥廠的產品本身的市場反應較好,在東北地區還沒有實現分銷或直銷,那麼通過自己兼並或設立獨立的子公司來實現這套生產線的引入就有多方麵的好處:其一,擴大市場影響力,容易取得開拓東北市場所取得利益;其二,由於委托購買這套設備是自己能控製的被兼並企業或新設立的子公司,資金安全性有一定的保障;其三,購買這條生產線所能帶來的進項稅額抵扣的好處給總公司直接帶來稅上收益。
(作者單位:中央財經大學)
摘自《會計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