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3)

【例6-5】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月銷售商品不含稅售價為100000元,增值稅率為17%,符合收入確認條件,但貨款尚未收到。銷售時甲公司編製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例6-6】甲公司本月以原材料對乙公司進行長期股權投資,雙方協議按成本作價。該批原材料的成本為180000元,計稅價格為200000元,該材料的增值稅率為17%。

此項業務甲公司編製的會計分錄為: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貸: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0

一般納稅企業在購進材料物資時,除支付所購物資的價款外,還需支付所購物資的稅款,即發生增值稅進項稅。企業購貨所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的確認必須具備相應的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等。另外,企業購進免稅農產品或收購廢舊物資也準予抵扣進項稅額(按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一般納稅人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也準予抵扣部分進項稅額(按運費單據的金額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如果企業在購進貨物時,沒有取得相應憑證或滿足稅法的有關規定,其支付的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隻能將其計入購入貨物或接受勞務的成本。

如果購進的貨物已經確認了增值稅進項稅,但其後發生了用途改變,用於生產非應交增值稅項目,由於用途的改變使得該貨物在將來無法產生增值稅銷項稅,已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也不允許抵扣,應將其從進項稅賬戶中轉出,計入該業務行為的成本。

【例6-7】甲公司本月購入材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材料價款為300000元,增值稅額為51000元,支付的運輸費為6000元,取得運費憑證,貨款及運費已經支付,材料驗收入庫。稅法規定進貨運費可扣除7%作為增值稅進項稅。此項業務甲公司編製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1420

貸:銀行存款。

【例6-8】甲公司購入的上述材料,由於工程建設需要,發生用途改變,將其用於工程建設,並且材料已經發出。對此項改變甲公司所做的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51420

[2]小規模納稅企業的會計處理。

小規模納稅企業是指在年銷售額或其他指標方麵沒有達到稅法規定的條件,不能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小規模企業繳納增值稅的特點是:銷售時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隻能開具普通發票;小規模企業的增值稅征收率較低,一般為6%或4%;實行合並定價,即在進貨時價稅合一,在銷貨時需價稅分計。如果銷貨時是價稅合計,則需將其分離,以不含稅售價確認為收入。

【例6-9】某企業被核定為小規模納稅企業,本月從一般納稅企業購入材料50000元,支付增值稅8500元,取得普通發票,貨款已經支付。 本月銷售商品,售價總額為212000元(含稅),該企業的增值稅征收率為6%,符合收入確認條件,貨款尚未收到。根據上述業務,該企業所做的會計分錄為:

購料時: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銷貨時:

不含稅售價=212000÷(1+6%)=200000(元)

應交增值稅=200000×6%=12000(元)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2)消費稅

消費稅是對我國境內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我國現行消費稅共選擇了11類產品作為消費稅的征收範圍。這些消費品大致可分為四類:一是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二是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妝品、貴重首飾、珠寶玉石等;三是高耗能及高檔消費品,如小汽車、摩托車等;四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消費稅的稅率從3%~45%不等,氣缸容量小的小汽車稅率為3%,甲類卷煙的稅率為40%。消費稅的征收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混合計算三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從價定率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稅率

從量定額應納稅額=計稅數量×單位稅額

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混合應納稅額=應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應納銷售額×比例稅率

[1]消費稅核算設置的賬戶。

企業按規定應繳的消費稅,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置“應交消費稅”明細賬戶。該賬戶的借方發生額反映企業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和待扣的消費稅,貸方登記按規定應繳納的消費稅,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繳納的消費稅,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多繳或待扣的消費稅。

[2]產品銷售應納消費稅的會計處理。

與增值稅不同,消費稅是價內稅。由於此項稅金含在產品售價中,會計上為了正確實施配比原則,對價內稅核算設置一個會計賬戶,即“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該賬戶為費用類賬戶,設置目的就是為了與“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相配比。一般說來,凡是銷售產品,含在售價內的稅金,都應作為一項費用,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需要說明的是,如果企業既符合增值稅的納稅條件,又符合消費稅的納稅條件,則兩個稅種都要繳納。

【例6-10】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本月銷售摩托車20輛,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售價為100000元,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10%,該批產品的成本為70000元,款項已經收到。甲公司為上述業務所編製的會計分錄為:

銷售商品取得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計算確定應繳消費稅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結轉銷售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視同銷售行為應納消費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用應稅消費品對外投資,或用於在建工程等,會計上按成本轉賬,稅法上則視同銷售應繳納消費稅,並將所納稅款計入相應行為的成本。

【例6-11】甲公司將應稅消費品用於對外股權投資,產品的成本160000元,計稅價格為200000元,產品的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10%,此項業務甲公司編製的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0

——應交消費稅。

[4]委托加工物資應納消費稅的會計處理。

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資符合消費稅納稅條件,則委托方應將所納稅款交給受托方,由受托方代收代繳。對於委托方所支付的消費稅,其會計處理原則是:如果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加工完成收回後,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則此項稅款可記入“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賬戶的借方,待產品產成銷售時,從應繳消費稅中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加工完成收回後,不再加工,而是直接將其出售,則此項稅款直接計入加工成本,即記入“委托加工物資”賬戶,售出的物資也不需要再繳納消費稅。

【例6-12】甲公司委托外單位加工一批材料,加工前材料的成本為200000元,支付的加工費為30000元,支付的增值稅為51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15000元,委托加工材料已加工完成且收回入庫,各項費用也已支付。委托方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繼續用於生產應稅消費品。對此項業務甲公司所做的會計分錄為:

發出材料委托加工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支付加工費及各項稅金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100

——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收回完工材料,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如果甲公司收回的材料直接用於出售,則上述支付加工費及各項稅金的處理將改成: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100

貸:銀行存款。

上述收回完工材料,驗收入庫的處理將改成: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5]進口物資應納消費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從國外進口物資應納消費稅,應將所納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原材料”等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

(3)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對於提供應稅勞務活動的單位來說,營業稅是一種價內稅。其計算方法是:

應納營業稅額=營業額×營業稅率

這裏的營業額是指企業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1]營業稅核算設置的賬戶。

企業按規定應繳的營業稅,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置“應交營業稅”明細賬戶,該明細賬的貸方登記應繳的營業稅,借方登記已繳的營業稅,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繳納的營業稅,借方餘額反映多繳的營業稅。

[2]提供應稅勞務企業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由於營業稅是價內稅,對企業營業收入是起抵減作用的,因此,這些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

【例6-13】甲公司是一家從事運輸業務的公司,本月營業收入500000元,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3%,本月計算的應交營業稅為15000元,為此所做的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3]工商企業發生營業稅義務的會計處理。

工商企業的主營活動不屬於營業稅的納稅範疇,因此,其營業稅義務的形成主要是發生了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或者發生了稅法所規定的應稅勞務。如果是因為轉讓無形資產發生的營業稅,則需根據轉讓的性質決定所記入的會計賬戶。若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應將其應繳營業稅記人“其他業務支出”賬戶;若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應將其應繳的營業稅通過“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賬戶核算。企業銷售不動產,應繳的營業稅通過“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核算;企業提供其他應稅勞務,應繳的營業稅通過“其他業務支出”核算。

(4)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和印花稅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依據房產價格或房產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人或經營人征收的一種稅。土地使用稅是國家為了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而開征的一種稅。車船使用稅是由擁有並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一種稅。這三種稅的計算方法是: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餘額計算交納;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麵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征收。車船使用稅根據運輸能力和適用稅額計算。

為了詳細反映這三種稅金的形成和繳納情況,在“應交稅金”總賬下,按稅種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核算。企業在月末計算出這三項稅金時,借記“管理費用”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賬戶。

印花稅是對書立、領受購銷合同等憑證行為征收的稅款。它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以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方法繳納。企業繳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額,因此,企業繳納的印花稅不需要通過“應交稅金”賬戶核算,在購買印花稅票時,可將付款額直接借記“管理費用”賬戶,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賬戶。如果一次付款金額較大,可將付款額記入“待攤費用”賬戶,然後再分期攤銷。

(5)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國家為了維護城市建設資金需要而開征的一種稅。其計算方法是根據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按照一定的比例計算征收。為了核算企業應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應在“應交稅金”總賬下設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明細賬戶。企業按規定計算出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等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賬戶。

(6)所得稅

所得稅是指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計稅對象,經調整後依稅法規定稅率計算的一種稅金。為核算企業應繳的所得稅,應在“應交稅金”總賬下設置“應交所得稅”明細賬戶。從會計的角度看,所得稅是企業的一項費用,應計人當期損益。因此,企業按照一定方法計算出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賬戶。

6.5應付工資及福利費核算實務

1.應付工資核算

企業應設置“應付工資”會計科目對應付工資進行核算與賬務處理。

“應付工資”科目核算企業應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各工資、獎金、津貼等,不論是否在當月支付,都應當通過“應付工資”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發給職工的款項,如醫藥費,福利補助、退休費等,不在“應付工資”科目核算。

企業應按照勞動工資製度的規定,根據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產量記錄、工資標準、工資等級等,編製“工資單”(亦稱工資結算單、工資表、工資計算表等),計算各種工資。“工資單”的格式和內容,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財務會計部門應將“工資單”進行彙總,編製“工資彙總表”,按規定手續向銀行提取現金,借記“現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資時,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現金”科目。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如代墊的房租、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職工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發放的單位及時交回財務會計部門,借記“現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