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盈餘公積的概念和內容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它是企業來源於生產經營活動的那部分積累,屬於具有特定用途的留存收益。為了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企業實現的淨利潤必須有一部分留存在企業,這樣,一方麵可以滿足企業維持或擴大再生產經營資金的需要,保持或提高企業的獲利能力;另一方麵可以保證企業有足夠的資金彌補以後年度可能出現的虧損,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企業的淨利潤按規定首先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等,然後才能在出資者之間進行分配,這是公司製企業的一個顯著特征。

盈餘公積的內容包括:

(1)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是指公司按照規定的比例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應按照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計提的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齲對於非公司製企業而言,也可以按照超過淨利潤10%的比例提齲

(2)任意盈餘公積。

任意盈餘公積是指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規定的比例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它與法定盈餘公積的區別在於其提取比例由企業自行決定,而法定盈餘公積的比例則在國家有關法律中規定。

2.盈餘公積的用途

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的用途:

(1)彌補虧損。

根據《企業會計製度》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發生虧損,可以用發生虧損後5年內實現的稅前利潤來彌補,當發生的虧損在5年內仍不足彌補的,應使用隨後所實現的所得稅後利潤彌補。通常,當企業發生的虧損用所得稅後利潤仍不足彌補的,可以用所提取的盈餘公積來加以彌補,但是,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應當由董事會提議,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

(2)轉增資本(股本)。

當提取的盈餘公積累積比較多時,企業可以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股本),但是必須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而且用盈餘公積轉增資本(股本)後,留存的盈餘公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

(3)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在特殊情況下,當企業累積的盈餘公積比較多,而未分配利潤比較少時,為了維護企業形象,給投資者以合理的回報,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餘公積分派現金利潤或股利。

3.盈餘公積會計政策的選擇

有關法規和《企業會計製度》規定了法定盈餘公積的計提比例。但並不意味著盈餘公積的計提金額是不可以選擇的。其選擇空間:一是看計提的法定盈餘公積是否累計達到了注冊資本的50%。若達到了50%,法定盈餘公積的計提不再進行;若沒有達到50%,應繼續計提法定盈餘公積。二是計提任意盈餘公積。因為按照規定,任意盈餘公積的計提比例企業可以自行決定。

那麼,就任意盈餘公積而言,是否計提,計提多少,如何決定呢?我們認為,關鍵要看財務上對其用途的設計。目前看來,用盈餘公積補虧的情況並不多見,凡稅前利潤可以彌補虧損的一般不會動用從淨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盈餘公積轉增資本的情況比較普遍,它不僅可以改變企業投入資本結構,體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潛在能力,而且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會增加投資者持有的股份,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資本的流動規模。由於盈餘公積從本質上講,是由收益形成的,屬於資本增值部分,因此,當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少於當初承諾的分配利潤時或企業為維護形象,希望給投資者以較高回報時,應當根據企業的財務分配政策,動用任意盈餘公積分派股利。

當然,用盈餘公積派發股利是有明確的比例規定的。在我國,企業可動用盈餘公積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股票麵值(注冊資本或實收資本)的6%,而且派發股利後剩餘的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另外,由於債權人和所有者在企業中的利益是既統一又矛盾的,當企業給投資者的回報超過債權人的利息收入水平時,債權人有時會以所有者權益減少、信貸風險加劇等為由,減少借款項目或金額。所以,作為經理人員,在做出一項選擇之前,應權衡可能出現的利弊得失,綜合考慮集團的利益。

4.盈餘公積的賬務處理

為了核算反映盈餘公積的形成及使用情況,企業應設置“盈餘公積”科目。企業提取盈餘公積時,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盈餘公積”科目。

【例】甲公司以前年度累計未彌補虧損350000元,按照規定已超過了以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期間。 本年公司董事會決議並經股東大會的批準,以盈餘公積全額彌補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該公司進行賬務處理時,應當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盈餘公積350000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350000

企業用提取的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應當按照批準的轉增資本的數額,借記“盈餘公積”科目,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例】甲公司經批準同意,在本期將盈餘公積400000元用於轉增資本。此時甲公司應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400000

貸:股本400000

6.4剩下還沒有分配的利潤如何處理

1.未分配利潤概述

利潤是企業的經營成果,利潤分配關係到企業投資者、債權人、經營者及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同時也會影響企業未來的可持續增長能力。因此,選擇適當的利潤分配政策,是經理人員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我國《企業會計製度》規定,企業的淨利潤必須按照利潤分配表上規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未分配利潤指截至本年度累計未分配的利潤,包括企業以前累計的尚未分配的利潤和本年分配的利潤數。未分配利潤體現了企業在完成利潤分配後的剩餘利潤,可以由企業任意支配。

由此可知,企業的“未分配利潤”金額的確定直接受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影響。對於股份有限公司來說,在按規定提取了法定盈餘公積後,就要根據公司的剩餘收益選擇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並考慮是否提取任意盈餘公積。一個企業的股利政策不僅影響企業的股票價值,而且直接影響投資者的利益。在資本市場中企業是否增加了股東的財富,股利分配是一個重要反映,所以股利政策的合理與否一直是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

2.未分配利潤的賬務處理

未分配利潤是通過“利潤分配”科目之下“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進行核算的。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收入和發生的成本費用,最終通過“本年利潤”科目進行歸集,計算出當年盈利,然後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進行分配,科目的貸方餘額為未分配利潤;如為借方餘額,則為未彌補虧損。

【例】企業2005年度實現淨利潤300000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餘公積300000元,提取任意盈餘公積800000元,支付普通股股利600000元。應作賬務處理如下: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300000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300000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800000

貸: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800000

分配股利:

借: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600000

貸:應付股利600000

支付股利:

借:應付股利600000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600000

結轉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3000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3000000

結平利潤分配明細科目: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700000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300000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800000

——應付普通股股利600000

依據上述賬務處理的結果,“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貸方餘額為1300000元(本年實現的淨利潤300000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300000-任意盈餘公積800000-支付普通股股利600000),該數額即為企業本年年末未分配利潤,如果年初有餘額,需要將年初數加計。

6.5公司要發行股票,你知道如何操作嗎

股份公司的股本是通過發行股票,並由投資者購買股票而取得的,股票的發行應在核定的股份總額範圍內進行。

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一次全部發行,也可以分期分批發行,已發行的股份可能已全部收到股款,也可能隻收到部分股款。顯然,股份公司隻能對已收到的股本進行賬務處理。

股份公司應設置“股本”賬戶,用以核算股東投入的資本,該賬戶的貸方登記公司收到的股款。

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按麵值發行,也可以偏離麵值溢價發行。這主要取決於投資者對公司未來獲利能力的判斷。不論股票是以何種價格發行,均應按照股票的麵值記入“股本”賬戶。如發行價格偏離麵值,兩者之間的差額應計入“資本公積”賬戶,而不能列作股本。

以下舉例說明股票發行的賬務處理。

1.按麵值發行

【例】假定甲公司委托某證券公司代理發行普通股票1000000股,每股麵值100元,按麵值發行。證券公司按發行收入的1%收取手續費,自收入中扣除。

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而支付的手續費,溢價發行的,從溢價中抵銷;沒有溢價的,則記入“長期待攤費用”賬戶。

當股票發行完畢,收到證券公司交來的現金已存入銀行,共99000000元[1000000×100×(1-1%)]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99000000

遞延資產1000000

貸:股本100000000

2.超麵值發行——溢價發行

【例】依前例,假定某公司股票按每股150元發行,當發行完畢,收到證券公司交來現金148500000元[1000000×150×(1-1%)]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148500000

貸:股本100000000

資本公積48500000

48500000元等於溢價收入50000000元扣除發行手續費1500000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