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一、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

組織會計核算工作,需要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即在組織核算工作之前,首先要解決與確定核算主題有關的一係列重要問題。這是全部會計工作的的基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會計基本前提定義需要注意的地方

會計主體是會計核算服務的對象或者說是會計人員進行核算采取的立場及空間活動範圍界定。

這裏應該指出的是,會計主體與經濟上的法人不是一個概念。作為一個法人,其經濟上必然是獨立的,因而法人一般應該是會計主體,但是構成會計主體的並不一定都是法人。

比如,從法律上看,獨資及合夥企業所有的財產和債務,在法律上應視為所有者個人財產延伸的一部分,獨資及合夥企業在業務上的種種行為仍視其為個人行為,企業的利益與行為和個人的利益與行為是一致的,獨資與合夥企業都因此而不具備法人資格。但是,獨資、合夥企業都是經濟實體、會計主體,在會計處理上都要把企業的財務活動與所有者個人的財務活動截然分開。例如,企業在經營中得到的收入不應計為其所有者的收入,發生的支出和損失,也不應計為其所有者的支出和損失,隻有按照規定的賬務處理程序轉到所有者名下,才能計算其收益或損失。

持續經營是指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企業將會按當前的規模和狀態繼續經營下去,不會停業,也不會大規模削減業務。

企業是否持續經營對於會計政策的選擇,影響很大,隻有設定企業是持續經營的,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會計處理。

比如,采用曆史成本計價,是設定企業在正常的情況下運用它所擁有的各種經濟資源和依照原來的償還條件償付其所負擔的各種債務。否則,就不能繼續采用曆史成本計價,隻能采用可變現淨值法進行計價。由於持續經營是根據企業發展的一般情況所作的設定,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縮減經營規模乃至停業的可能性總是存在的。為此,往往要求定期對企業持續經營這一前提做出分析和判斷。一旦判定企業不符合持續經營前提,就應當改變會計核算的方法。

會計分期是指將一個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

成連續、相等的期間,又稱會計期間。

會計分期的目的是,將持續經營的生產活動劃分為連續、相等的期間,據以結算盈虧,按期編報財務報告,從而及時地向各方麵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信息。最常見的會計期間是一年,以一年確定的會計期間稱為會計年度,按年度編製的財務會計報表也稱為年報。在我國,會計年度自公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為滿足人們對會計信息的需要,也要求企業按短於一年的期間編製財務報告,如要求股份有限公司每半年提供中期報告。

貨幣計量是指采用貨幣作為計量單位,記錄和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在我國,要求采用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是對貨幣計量這一會計前提的具體化。考慮到一些企業的經營活動更多地涉及外幣,因此規定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當然,提供給境內的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二、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我國頒布的會計準則中的一般性原則可以劃分為三個層次。

謹慎性原則

指會計核算應當多考慮企業經營的風險,低估企業資產與收益,對可能發生的損失與費用要算足。

例如企業的應收賬款,在相當長的時間尚未收回,這種資產便成為企業的不良資產,從謹慎性原則出發,要充分考慮風險,就要低估該部分資產價值,因此就產生了計提壞賬損失的辦法。也就是對該部分應收賬款按一定比例計提壞賬損失記入費用科目,從而降低企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