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嚴嵩的忠勤,皇上給予了特殊的寵信和優待。這時他雖然還隻是一名尚書,但召見議事及諸般賞賜皆與外戚勳臣、內閣首輔相同,大大超出其他尚書之上。嘉靖十八年二月初五,皇上察視奉天殿陳設,賜嚴嵩銀五十兩,紵絲四表裏。二月十三日,皇上召見於文華殿,將其父睿宗獻皇帝的手書“天光雲影,八音克諧”大字橫匾賜予嚴嵩。二月十六日,駕發京師,賜嚴嵩大紅羅五彩飛魚服一件,彩織方袋、銀瓢、刀箸各一。
嘉靖十八年二月十六日,聖駕自京師啟行,由陸路向南進發。禦駕所至,大小官員迎接不暇,親王宗藩出城候駕,跪迎道旁。趙王迎於磁州(今河北磁縣),汝王迎於衛輝(今河南汲縣),周王府世孫迎於鄭州,鄭王迎於新鄭(今屬河南),徽王迎於禹州(今河南禹縣),唐王迎於南陽(今屬河南),“朝宗王會之盛極矣”。沿途地方官員因供辦物品“違誤”而逮入行在詔獄、拷訊為民者甚眾。如北直隸順天府,自府尹、密雲副使、天津副使以下七十二名官員皆被逮擬罪。
途中行宮多次火災,尤以衛輝為烈。夜四更,衛輝行殿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太監、宮婢多被燒死,法物、寶玉盡化灰燼,嘉靖皇帝“遑遽莫知所避”,險些葬身火海。幸有錦衣衛署指揮使陸炳衝入他的臥室,將其從火焰中背出。皇帝盛怒不已,下令逮捕督理兵部右侍郎張衍慶、河南布政使姚文清等多名官員下行在鎮撫司獄,削官為民。又令衛輝府官員,除留一人守護本府官印外,其餘全部加戴刑具,押縛駕前示眾,然後廷杖,戍邊為民。
人各有誌。嚴嵩以六十高齡,不畏鞍馬顛簸,一路小心謹慎,隨時應召奏對,“觸口縱筆,占肆成牘”,並不時賦詩,以頌“千春稀事”。態度不同,待遇各異。在眾官員紛紛罹罪之時,嚴嵩卻屢受獎賞。在安肅行宮賜壓袋銀錢,鐫文“嘉靖年造”;在真定行宮賜銀鍍金酒杯、沙金漆盤;在滎澤賜禦筆詩;在鈞州行宮賜梅蘇丸、解勞湯、鬆竹梅鸞帶;在襄城行宮賜畫麵扇並象牙雕刻壽仙綴子;在承天賜金廂寶石、瓷器、馬匹等;沿途屢賜白銀二百餘兩,銀錠鐫識“禦齎(齎,賞賜)銀”及“嘉靖年製”七字。
經過一個月的長途跋涉,終於到了藏龍之地承天。嘉靖皇帝經過察視陵脈地形,決定其父之陵不再北遷。為了使南巡盛舉“貽於永世”,嚴嵩特著詩文紀之。
該年四月中旬,回鑾還京。入宣武門,群臣失迎者一千一百四十二人,皆被罰俸。該月底,嘉靖皇帝再至京郊天壽山,察看其母陵地,嚴嵩扈從前往視。視察完畢,決定“慈宮南祔”。五月,皇太後靈柩由京師發往承天,“顯陵合葬之議”結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