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應該在夢鄉,做著幸福的夢。希望你永遠開心。
6月4日。這二天很安定。和慧慧沒通電話,也沒發短信。有空時忍不住還給她發短信寫信。
慧慧:中午她燒了一條魚非常好吃。家裏最大一個盆子都幾乎裝不下。五天的培訓都把我餓瘦了。我問她是什麼魚,她說是多寶魚。他們請我在那些大飯店裏吃飯,一桌菜四五千元七八千元,也沒吃到這麼好吃的魚。她看我狼吞虎咽,我看得出她非常高興。她吃得不多,小孩怕胖也不多吃,我讓小孩多吃點,說中午多吃沒關係,她還是不肯多吃。我便把魚全幹掉了。真舒服。我一坐下打東西,她又把櫻桃塞到我嘴裏。她是個善良的人,她對她的部屬都非常和善。今天覺得寫得挺累的,停下來,就喂她吃櫻桃,她臉上猛地出現驚訝,然後吃了。
我身邊隻有1700元現錢。星期一或二我快件給你,原本想去香港時在那兒給你選一樣東西,聽說又不一定去了。你自己買樣東西(但願不會像上次那樣讓你產生討厭的情緒),做個紀念。別嫌少,我現在也隻有這點能力。你對我的判斷很準確:“不是個有錢的主”。我對錢一直不太當回事,有就用,沒有就不用。她對我很寬鬆,自己的工資自己用,家裏也不用管。下周發工資了準備請朋友吃飯(上次周五沒吃成)。以前請她吃飯都是我妻把菜點好我們再去的。每次吃飯她總是要我讓妻子一起來,可妻忙得很。最多來敬杯酒。
本來想有機會和你一起逛一次商店,看看有什麼你喜歡的,一起買。但你是不能出來的。隻能這麼辦了。林平那時卻常讓我陪她逛商店,有一次,我們在淮海路看到一個鑽石掛件非常漂亮,三千八百多元,我看她看了半天,我便讓營業員拿出來,要買,她堅決不讓,我一定要,最後她發火了,當著營業員說:“你要買,我就和你離婚(我有些驚訝她這麼說)。”她說完自己走出商店。我追出去問她為什麼這樣,她說,你已經買了一根項鏈了,這根項鏈很漂亮(她一直說我不會買東西,就這根項鏈買得漂亮),我很喜歡。我說,這個掛件不漂亮,鑽太小了。所以我才想換一個。她說,這個掛件她喜歡,不用換。我知道她是在為我省錢。想想那時真幸福。那時,她說,她一走在淮海路,就能感受到我的氣息,她說,她要讓淮海路上每一寸路麵都印滿我們的腳印。
另外再快件給你幾本學生作文書,其中《我的第一次單獨旅行》中有我小孩的幾篇作文(《我的第一次單獨旅行》家裏已經找不到了,這是最後一本),都是八九歲時寫的,發之前我替她改了錯別字及明顯的錯誤。我想你小孩或許用得著。
《恐龍》寫得不暢,沒辦法。慢慢寫吧。祝你開心快樂健康。
慧慧回信:
不要快遞錢和東西給我,沒必要。書可以,謝謝。
說你“不是有錢的主”,是因為上次你把我比做妓女,我氣死了,妓女與客人不是錢與肉的交易嗎?
看完了《火焰》,本來不想說的,我看都看了很長時間,寫的人一定很辛苦,但還是提一點意見吧,一家之言。
小玉的邏輯思維有點混亂,隻要有個人說愛她,小玉就願意以身相許,而且不是玩玩的,還要投入感情,而且一而再,再而三。我覺得不可信。如果那個副市長了解小玉的性格,第二天早上就不應該走,而應該抱著她,對她說愛了她很久,如果為了煽情再加上幾滴眼淚,小玉一定會也愛上他的,太滑稽了,簡直不可思議。
上次看《活著生活總會好起來》也有點奇怪,被強奸後,林的第一個反應是問門外的那個人為什麼不一起來強奸自己,好像那個人不肯,她就哭著跑出去了,不客氣地說,她腦子是不是進水了?
《火焰》還有些筆誤。
《恐龍》有我的影子嗎?最好不要太明顯吧。《冬之旅》我不喜歡,覺得有點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