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選擇本縣(區)表明戶籍為本縣區的本縣區病例數,其值等於現住址填寫為本縣(區)所有病例與其他縣(區)報告至的本縣(區)的所有病例之和(不包括港澳台和境外病例)。
②選擇本市其他縣(區)表明戶籍為本市其他縣區的本縣區病例數,其值等於現住址填寫為本縣(區),病例屬地類別為本市其他縣區的所有病例(不包括港澳台和境外病例)。
③選擇本省其他地(市)表明戶籍為本省其他地(市)的本縣區病例數,其值等於現住址填寫為本縣(區),病例屬地類別為本省其他地(市)的所有病例(不包括港澳台和境外病例)。
④選擇其他省表明戶籍為外省(市)的本縣區病例數,其值等於現住址填寫為本縣(區),病例屬地類別為外省(市)的所有病例(不包括港澳台和境外病例)。
⑤選擇港澳台表明本縣區填報港澳台病例數,其值等於現住址填寫為本縣(區),病例屬地類別為港澳台的所有病例。
⑥選擇外籍表明本縣區填報境外病例數,其值等於現住址填寫為本縣(區),病例屬地類別為外籍的所有病例。
(3)統計描述規則:為了體現國家對傳染病管理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在以縣為單位填報和統計中,如以報告單位所在地進行統計描述,必將會產生除戶籍為本縣(區)以外的流動病例無法歸屬,而不能全麵地對疾病流行地區進行描述。因此,網絡直報係統是以病例的現住址為統計描述的條件,即隻要該病例的現住地址在這個縣(區),不論病例由誰報告,戶籍在哪,都被統計到該縣(區)。網絡直報係統中對“病人屬於”的選擇,原則上取係統默認選項(不包括港澳台和境外病例)。
流動人口的統計在按病例現住地址統計的原則下,需要對本縣區的流動人口進行統計和分析。直報係統提供的統計查詢功能就能夠幫助我們有效地了解流動人口情況。按照本縣區、本市其他縣(區)、本省其他地(市)、其他省、港澳台以及外籍等6個篩選條件任意組合進行統計分析。
(4)統計報表的類別:常規疫情按旬、月、年時段統計報表,必要時增加周、季統計報表;旬、月報表按審核日期統計,年報表按發病日期統計。按行政區劃、按性別分年齡組、職業、按旬或月分別統計傳染病發病、死亡數據。
2.疫情資料檔案化管理
按照有關技術檔案管理規定要求,對疫情報表、彙編、分析圖表、文字材料和電子文件等載體資料進行歸類、編目、集中保管。
《傳染病報告卡》、傳染病疫情登記簿、旬報表和傳染病漏報調查的原始資料要歸類整理,保存3年。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其《傳染病報告卡》由收卡單位保存,原報告單位必須進行登記備案。法定傳染病月報表及其電子報表,保存5年。《傳染病報告卡》的電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學重要意義的原始調查資料,傳染病年報表,月、年疫情動態分析,定期趨勢分析,疫情管理文件(包括技術方案和傳染病漏報調查結果通報等,及其電子文件),應永久保存。
各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對本轄區的疫情資料,每5年進行一次彙編,有條件的可每年進行,並永久保存。
3.信息安全管理
各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負責轄區內信息報告係統用戶權限的維護,製訂相應的製度,加強對信息報告係統的賬戶安全管理。信息報告係統使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轉讓或泄露信息報告係統操作賬號和密碼。發現賬號、密碼已泄露或被盜用時,應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碼,同時向上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報告。
各地應建立健全傳染病疫情信息查詢、使用製度。未經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不得擴大係統使用的範圍和權限,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查詢傳染病疫情信息資料,應經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除國家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依法發布傳染病監測信息外,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以及傳染病防治相關人員無權向社會和無關人員透露,不得泄露傳染病患者個人隱私。
疫情資料的查詢必須遵循保密原則,衛生係統外的有關部門查詢疫情資料,應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係統內其他單位查詢疫情資料,應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本單位有關科室查詢和利用疫情資料,應經單位領導或疫情管理所在科室領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