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研究回顧(2 / 3)

入閣作為顧鼎臣晚期政治地位達到頂峰的一個標誌,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明代的內閣製相關論著,同樣豐富了作者的知識背景。在這方麵有林延清的《嘉靖帝對內閣的強化、完善與控製》,認為嘉靖帝即位後,為鞏固和加強君主專製,大力整頓和強化內閣;提高其地位和權限,使明代內閣製度進入了其發展的鼎盛期,對明朝曆史的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田澍的《嘉靖前期內閣改革述論》,認為內閣是明代政治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世宗即位之初,隨社會政治的漸進,內閣製度也發生了巨變。

盡管在經筵研究中直接涉及顧鼎臣的論著較少,但通過對明代整個經筵製度的研究,對了解顧鼎臣進講經筵有所幫助。楊業進的《明代經筵製度與內閣》,對經筵的基本情況,尤其是它和明代內閣之間的關係等作了一些初步探索。張英聘的《試論明代的經筵製度》,對帝王的學習教育——經筵製度的形成、基本情況,及其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影響,作了初步探討。對於經筵的個案研究,則有朱子彥的《明萬曆朝經筵製度述論》,論述了萬曆年間經筵製度的儀式、講官人選、待遇和地位、經筵與內閣的關係,認為經筵是否認真執行與明代的治亂興衰是息息相關的。朱鴻林的《高拱與明穆宗的經筵講讀初探》,則通過對高拱經筵的個案考察,指出穆宗之荒於經筵,是因經筵所講的內容不切實際,講官的學術和知識能量不足以勝任等方麵。高拱主張需要先有好的講官,才能改變經筵日久失效的情形。

此外,本書將經筵研究放置於曆史背景之中,以當時的大事件——“大禮議”作為線索,深入探討顧鼎臣講筵的目的、意義。因此,“大禮議”與社會製度的關係,也同樣是筆者關注的焦點。在此方麵有田澍的《大禮議與楊廷和閣權的畸變》,認為在大禮議期間,楊廷和與世宗暫時的對抗不是閣權的擴張,恰恰是其閣權的脆弱和不足。明代閣權的擴張是一個曆史過程,它不可能在與皇帝的對抗中完成,也不可能在政治混亂中僥幸成功。陳超的《明代“大禮議”前後內閣體勢變化》,認為明代內閣至正嘉之際,皇權虛空,事實上形成了以內閣為核心的、強有力的官僚行政係統。這種中樞權力結構體勢由於楊廷和一派在“大禮議”事件中的失敗而未製度化,從而形成議禮後內閣權力相對於皇權的削弱,相對於行政係統的增大,以及閣臣間更頻繁爭鬥的局麵。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胡吉勳的《“大禮議”與明廷人事變局》,從汪佃的學識和交遊圈入手,以翔實的資料,分析了汪佃個人與汪佃事件,指出汪佃事件並非講讀失誤那麼簡單,這使筆者有了進一步研究的空間。

上述關於翰林製度、內閣製度和經筵製度的研究論文與著作,對於顧鼎臣所處的曆史環境與政治關係的了解有相當幫助,有助於加深嘉靖初年顧鼎臣經筵方麵的研究。本書則側重於以顧鼎臣在嘉靖年間兩次重要經筵為重心,以嘉靖初年的政治鬥爭為背景,突出顧鼎臣在此一時期的政治立場與主張。

(三)明代賦役改革的相關研究

顧鼎臣在賦役改革中的表現,已經引起關注。在唐文基先生的《明代賦役製度史》中,有歐陽鐸、王儀賦役製度改革的專門章節。在其中,唐先生列舉了顧鼎臣在改革前多次的上疏,對顧鼎臣對於賦役製度所做的努力給予肯定。唐先生認為,王儀在蘇州進行的改革,是秉承其恩師顧鼎臣此前在奏疏中所提到的“履畝檢踏丈量”之意。在改革開始後,顧鼎臣也通過上疏等方式,對王儀表示支持。同時,唐先生還指出,顧鼎臣對於改革的認識,僅在於清理隱田隱糧方麵,而對於用什麼原則征收田賦,則未有主張。而最終采取的是“計畝均輸”的方法,則主要歸功於歐陽鐸。

唐先生從史料出發,再現了當時的史實,對於顧鼎臣也有詳細而公正的敘述。然而,由於他的重點為賦役製度,顧鼎臣僅僅作為製度中的一小部分,因而隻能在大略上對顧鼎臣進行粗線條的勾勒,而沒能對顧鼎臣所作所為進行全麵的分析,並結合時代考察顧鼎臣言行的用意和效果。但唐先生的研究仍給筆者指出了方向,也為深入研究留出空間。

明代江南賦稅之重,已經成為一致共識,但關於重賦的原因,則遠未達成共識,關於其中的研究,主要有範金民的《江南重賦原因的探討》,其指出江南重賦的原因在於明初由於籍沒和打擊江南富豪方麵,在江南地區出現了大量官田,而官田則是產生重賦的根源所在。樊樹誌的《明代江南官田與重賦之麵麵觀》,指出江南重賦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並非導致民困的理由。這兩種觀點代表了江南重賦原因的主要研究方向,相比較而言,筆者則更傾向於第一種觀點。

研究顧鼎臣關於江南土地弊病,還必須建立在了解賦役製度改革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行。明代賦役製度,一直受到國內外學者的極大關注。早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我國學者就已發表許多論文,主要有梁方仲對一條鞭法等方麵的研究,後被收入《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近年田澍《嘉靖革新研究》也在相關章節談到賦役製度改革問題,並將“大禮議”的政治鬥爭與明代中期的賦役製度改革聯係在一起進行研究,指出張璁、桂萼是主張賦役改革的重要政治力量。

以上著作雖然對顧鼎臣的土地改革的主張和賦役製度改革進行了討論,但是對於賦役製度的具體研究還有很多值得我們去了解,才能對於顧鼎臣進行土地改革的曆史背景有清晰的認識。這方麵的論文主要有,伍丹戈的《明代中葉的賦稅改革和社會矛盾——所謂均田、均糧運動的開始和周忱的平米法》,認為明代的均田、均糧和均役運動,是當時土地製度和服役製度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他們的變化和改革的清楚表現。唐文基在《論歐陽鐸的賦役製度改革》中,論證了歐陽鐸改革有兩方麵的內容,其一,清理稅源,確立“計畝均輸”的原則;其二,整頓地方財政,建立“八事定稅糧”的田賦收支原則。周誌斌的《明代周忱蘇鬆賦役改革述略》則認為,周忱在江南進行的賦役改革,並沒有減少江南的賦役征收水平,隻是對局部賦稅不平衡的情況進行了調整,從而緩解了當時的階級矛盾;並認為這樣的改革是在唐代兩稅法後,清代攤丁入畝前,因而具有承前啟後的曆史意義。近年來,對於賦役製度改革的研究又有新進展,萬明的《白銀貨幣化視角下的明代賦役改革(上、下)》中認為,均平賦役是曆史上數不清的賦役改革的共同特征,統一征銀則是明代賦役改革不同於曆朝曆代改革的主要特征。明代賦役改革呈現出三大不可逆轉的進步趨向:一是實物稅轉為貨幣稅,二是徭役以銀代役,三是人頭稅向財產稅轉化。這三大趨向都與白銀有著緊密聯係。賦役改革以折銀為主要形式,由此白銀貨幣化向全國各地鋪開。黃阿明的《明代賦稅征銀中的負麵問題》中對賦稅的白銀貨幣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認為賦稅征銀存在著諸多負麵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根本上與明代國家的貨幣製度、賦稅製度等國家製度自身存在缺陷有關,而並不是白銀成為製度性貨幣自身的問題。上述研究既有於賦役製度改革的整體研究,也有具體的專案研究,非常有助於理解顧鼎臣土地清丈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