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喜慢悠悠吃著餛飩,一邊聽他給人看相。黎叔這天可能心情不好,口氣特別衝:“朋友哎,當你又有錢又好看,會發現男人女人和人妖都紛至遝來,哭著嚷著要談個觸及靈魂的戀愛;可你要還保持現在這德性,想在茫茫大森林裏找一棵能吊死自己的樹都免談。”
有女孩子打開手機裏男朋友的照片來看姻緣,他咂摸幾下嘴,指著相片上的人直皺眉:“蛇行雀步,家財終散。這男人頭重腳輕根底淺,魯莽行其力所不及之事,大言欺世……”
女孩子罵一聲“赤佬!”氣得擰身就走,他也沒所謂,手指頭沾一沾唾沫,照舊翻他的破書。
給錢也不說好聽的,當然不符合一個算卦的專業素養,所以他經常賺不到錢,吃飯都成問題。
天漸黑,餛飩攤亮起了燈。歡喜胃口很好,又要了半份小籠湯包。剛要下筷子,餘光瞥見黎叔目不轉睛盯著桌上熱騰騰的蒸籠,看樣子是餓了。
她便笑著招手:“過來一起吃吧,我請客。”轉頭多加兩屜糯米燒麥,大方道:“不夠再添。”
黎叔也不客氣,道了謝,坐在對麵掰開木筷,叫服務員端一小碟薑醋汁。他吃東西很講究,細嚼慢咽,湯汁半點不灑。
吃飽喝足了,黎叔剔著牙感慨:“人呐,好聽的就信,不好聽的半句也進不到耳朵裏。”
歡喜表示同意。“好端端的人”送進醫院就沒了,本就是個悖論。沒病沒災用不著上醫院,好端端的感情,也不至於病急亂投醫去求神問卜。到了這一步,說明早該放手,隻是不甘心。
黎叔放下牙簽,從碩大的布兜裏掏出個舊簽筒,遞到歡喜麵前:“來,搖一支。”
她很意外,笑著擺手道:“不了,我沒什麼想算的。”
“那不行。”黎叔是個有原則的人,隻算卦不乞討:“哪能白吃你的燒麥嘛,就當個消遣。這支卦不收錢,信不信的也隨你。”
百般推辭不過,歡喜隻得隨手搖出一支。細長竹簽棍啪嗒掉在地上,她彎腰撿起來,上麵的字太細小,磨損得看不清。
黎叔接到手裏,認出是第七十二中簽,寫著:“東邊月上正嬋娟,頃刻雲遮亦暗存。或有圓時還有缺,更言非者亦閑言。”
“這一卦……”他用小指搔了搔亂糟糟的頭發,說:“算不上好,也沒那麼糟啦。月被雲遮,主凡事昏迷未定,前途杳杳無期。不過麼——”黎叔眯著眼笑笑,“卻也是石中剖玉之相。風吹雲動,月不移。浮雲遮月不必疑惑,坐待雲散,自然明白。”
歡喜苦笑:“我讀書少,真聽不明白。”
後來有天晚上,她路過三岔路口,遠遠看見他蜷在道旁,身體縮小了一圈,動也不動,像睡著了。風吹起他灰藍襯衣的下擺,翻飛如鳥翼。
此後歡喜再也沒見過黎叔和他的卦攤。但她記得他吃小籠湯包的樣子,黑黑瘦瘦的臉,笑起來皺紋都舒展開,像個天真的小孩。有人說他走了,享福去了,再也用不著受這份罪。在這裏,“走了”的意思,就是“死了”。
生命原本沒那麼多奇跡。
石中剖玉,不琢不能成器。想成為一件寶貝,必須接受一刀一斧的削砍,經曆痛楚的淩遲,才能閃耀光芒。
暮春已逝,長夏將至。
最後的期限到來之前,歡喜按時帶著作品參加第三場比賽。
河神伊西斯的複出,助力不容小覷。場內外早早圍滿了他的粉絲,在明唐的宣傳造勢下,呼聲不斷水漲船高。
這是壓軸的最末一場,勝負在此見分曉。
鏡頭機位繞場齊備,江知白身著緙絲漢服緩步登上展示台,腰間束皮革蹀躞,手執卷帛。那是件藤花色唐製圓領袍,隻在胸前和袖口點綴小片唐草紋緙絲。為了不喧賓奪主,他這次的造型很素淨,沒有華麗的金鉤銀紋,衣料采用的是紗羅、宋錦、繒和帛。綾襪雪白,挪步間下擺婉轉飛揚,俊雅如畫中人。
舞台距離太遠,巨大的背景屏幕卻能把所有細節都放大無數倍,任何瑕疵都會無比明顯。但河神從來是無可挑剔的,光照亮他的臉,目光很溫煦,眼波流轉欲滴。一張深邃麵孔,顧盼間卻有菩薩低眉的悲憫溫柔。
這樣出色的表現,無疑更為華服增光添彩。他的表演,被譽為“一首冷峻又熾熱的真實的詩。”
沈妙吉冷眼看著,又氣又傷心,這男人把許諾當成兒戲,竟當眾欺騙了自己。
然而這不是模特大賽,評審環節剛開始,評委們的意見就出現嚴重分歧。
歡喜的上一件作品雪山童子給大眾留下了極深刻的印象,期望值被拉得太高,這件漢服顯然並不是那麼令人震撼。從服飾設計的角度考慮,意境雖稱得上空靈飄逸,工藝卻沒有本質提升,連緙絲麵料元素都少了很多,根本比不過沈妙吉精心製作的孔雀翎華袍。
就在所有人都以為桂冠之屬必定花落手望時,江知白才踱步到C位站定,直言身上穿著的圓領袍,不是參賽作品,或者說,不是其中最精髓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