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清園五個公交站的地方,我讓代駕停了下來。
下車時,是我和代駕一起把利文弄下來的。
“你住這裏嗎?”肖彤指著眼前的一片高矮不齊,已經有一些年頭,又老又舊的城中村房,“你一個人能行嗎?”
“就我這身板怎麼可能連他都弄不回去?”
雖然有些吃力,但也總比暴露自己住的地方好。
肖彤看了看周圍,也不強求,“行吧,今天謝謝你,如果有什麼需要我的地方盡管跟我說。”
我點頭。
沒有什麼需要她的地方。
我不想欠她太多人情。
等她車走遠後,我才拖著沉得似頭牛的利文又攔了輛出租車。
好不容易把利文拖進了房間,打開手機,就跳出了蘇杉的信息。
一條是提醒我盡快搬出去的信息。
緊跟著,就是發起的一筆轉賬。
明明白白的金額,30000塊。
最後一條這樣寫著,“我知道你也難,我也不會從你欠我錢裏麵扣,一碼歸一碼。”
這意思是,她還挺善解人意?
錢不少,我應該感到高興。
但此時的我,隻有一種有種被人踐踏的感覺。
就像一個男人和一個富家女在一起,她的父母給一筆錢讓你離開,而那些錢很囂張的打在他臉上。
可他無能為力,反抗不了。
不過,如果是這樣也許我心裏還好受一點。
但實際上是,富家女怕我糾纏,甩錢讓我離開。
比起被老一輩瞧不起,被女人看不上更傷男人自尊吧。
我沒有收她的錢,隻回了她一個字“好”。
我在沙發上想明天到底能去哪裏。
但出於硬氣以及對蘇牧生的敬畏,我還是認為搬得越遠越好。
至少要離清園幾十裏之外的地方。
而且,越偏僻越好。
次日一早,我睜開眼時,利文已經站在我麵前了。
他今天的打扮很不一般。
說是豪華打扮也不為過。
高領羊毛衫,黑色大衣。
休閑西褲。
皮鞋在他手裏被擦得鋥亮。
我正準備說搬家的事,卻被他搶先一步道:“今天陪我去參加薑莎的婚禮吧,再怎麼相識一場,她邀請了我,我也要給點麵子不是。”
我睜著還未睡醒的眼睛睨著他,心想,你他媽這僅僅是相識一場麼?
說起薑莎我就來了氣,要不是他們毫無忌憚的做那事,我也不會被蘇牧生誤會。
並且這誤會還有可能要了我的命。
但細細想來,能住進這房子本身就是托利文的福。
如今,也不過是回到了原點罷了。
“我惹了房東,她已經勒令我趕緊搬出這裏了。”
“我們付了房租,在未到期之前,她都沒權利要求我們搬走。”利文不以為意。
“那她要是賠錢了呢?”
利文吹了一口本就亮得發光的皮鞋:“你可以不收啊,不收就可以不搬。”
利文油鹽不進。
我沒理他,心裏煩躁,正準備在茶幾上拿煙抽上,利文直接從我手裏搶過香煙盒。
“行了,趕緊的,把衣服穿上,跟我一起去參加婚禮,吃幾個喜糖。”
沙發那頭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放了一套衣服,利文順手甩過來。
我拿起來一看,如果說現在利文的打扮是豪華版的公子哥,那他給我的衣服打扮本來就是一個他身邊的保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