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在此調查情況的汝其,不無憤慨地感歎道:“這是一座人間地獄。不知道他們在鬥爭中使用了哪些殘酷的刑訊逼供的手段,才逼得這兩位自殺者采取如此殘忍而壯烈的手段來結束自己的生命的。”(《支左日記》)
“三查”中大量此類的個案,日後當然不會收進地方誌。
但“三查”中大量這些決非“細節”的毛骨悚然的“細節”,當時是否得到了程世清的默許呢?
如果沒有得到他的默許,他是否清楚呢?
坊間曾流傳程世清說過這樣一句話:“殺死一個階級敵人,就節省了我們一顆子彈”,因為一直沒有找到出處,也因為他不是從彌漫著酒肉氣與血腥氣的水泊梁山上下來,不是來自叫嚷著要趕盡殺絕洋人、洋教、教民的“義和團”,不是來自阿富汗熱風撲麵的沙漠裏“基地”組織的原教旨主義者,而是來自一支被稱作是有著強大的政治工作和優良革命傳統的人民軍隊,並長期擔任野戰軍的政委,這讓人們難以想象默許一說。
筆者猜測,對此,程世清有些是不清楚的。遠離戰場的血腥,將軍仍然可以戴上潔白的手套。雖然這隻能稱是沒有雙方對陣、隻有一方剿殺的戰場,但在一個很容易欺上瞞下的體製中,文明史前血腥的殘忍,常常表述為一種奮勇追窮寇的革命精神。
有的,程世清應該是清楚的,看來他也有製止事態擴大的舉動——
上麵提到的那個工程局,派有一個工程隊去剛果(布)援建一個水電站。該工程隊不少技術人員和工人,最近到我國駐剛果(布)大使館反映,他們紛紛收到國內家屬來信,稱在“三查”運動中,他們被革命群眾揭發有嚴重問題,或是曆史汙跡,或是現行罪行,家屬們催他們趕快申請回國,在運動中接受審查,說清楚問題,否則,後果難以設想。我使館即向外交部報告,並分析剛果(布)與剛果(金)(即現在的紮伊爾共和國)隻相隔一條剛果河,會遊泳的人就能劃過去,而剛果(金)與台灣建立了外交關係。如果此事處理不當,矛盾進一步激化,當事人隨時可能跳下剛果河,到東部的剛果(金)申請避難。
外交部將情況報告了周總理。周總理指示由江西省革委會立即派人調查處理。程世清隨即交辦省保衛部,汝其等二人趕去了駐南城縣的該工程局。措施有二:一,為了徹底揭開這個單位的蓋子,經省裏決定,將該局革委會的全體成員,集中到南昌辦學習班。二,由縣人武部對工程局那名整起人來猶如剖瓜切菜一樣隨意的保衛組長實行拘留。三天後,外交部派人來南城,在了解情況後,他們對江西方麵的迅速行動表示滿意。
還有一個典型的案子,是聞名全省的“4.21”專案。此案除莫須有地將南昌二中、師院附中不少學生打成“地下反共救國軍”的大小頭目、聯絡員外,又大抓起後麵站著的“長了胡子的人”,最後案情在刑訊逼供下越滾越大,省級機關中就有200餘人被卷入此案,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文革”前的廳局長,原財政廳長徐光遠被整死,最後鬧到要將原任省委黨校校長、現任我國駐突尼斯大使侯野峰揪回來查案的地步。
此案搞起來時,可謂鬼出電人,海沸石裂,是卜明副部長在好幾個報告中向台下扔出的重磅炸彈——亦是外與帝修反相勾結,內與不久前暴露出來的王力、關鋒、戚本禹有聯係,深夜台灣派飛機來丟下武器,某日要衝人電台發動暴動……讓聽眾如聽傳奇一般燭影斧聲,驚鳥啼月。卜明同誌沒有成為一個傳奇作家,可能是他這輩子個人資源的最大浪費。這個傳奇終驚動了北京,頓作退潮之水,大約是一年後,以“地下反共救國軍”子虛烏有、“4·21”專案純為一個假案而結束。
有些情勢,可能是程世清清楚了卻無力回天。他忙於去撲滅一座燃燒的橋梁上最凶猛的火勢,可迅速在化成焦碳的橋,仍是會在衝天的濃煙裏轟地一聲塌毀!
968年9月25日星期三
接待組向我報告一個重要情況。瑞金縣一個幹部來反映:二十二日縣裏召開了各公社專案組長會議,強調深入開展“三查”,大反右傾,學習廣東一些地方的經驗,權力下放,搞“民辦槍斃”。敵人很猖狂,他們要殺我們,我們怎麼辦?要拿出成績向國慶節獻禮。會議結束後,二十三日上午,律陽公社就殺了七個人。他說,這個殺戒一開,不得了。公社、大隊幹部可以隨便殺人,他們想殺誰就殺誰,不要立案,不要證據,不要審批。這樣下去,後果不堪設想。現在各公社集中了“三查”對象五千多人,如不立即製止,幾天之內,可能全部殺光。
我立即把這個情況報告了保衛部領導。
1968年9月26日星期四
瑞金縣今天繼續來人反映該縣搞“民辦槍斃”、亂殺多人的問題。據不完全統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兩天之內,全縣各公社、大隊大約殺了一百二十多人。大多是以組織“反革命集團”、“暗殺團”的名義,(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殺害的。殺人的方法除了槍斃外,還有用石頭砸、木棒打、刀子捅的。有的把人殺死後,推到懸崖下,連屍體都找不到。真是駭人聽聞!
難道這就是階級鬥爭嗎?
1968年10月22日星期二
群眾專政組組長慶賀一行三人,去瑞金縣調查“民辦槍斃”、亂殺人的問題,共去了10天,昨晚歸來。
他說,瑞金縣各公社九月二十三日起至十月七日,共殺了177人,年齡最大的70歲,最小的隻有11歲。有40多人是地富子弟,50多人是貧下中農出身,其他都是四類分子o都是以現行反革命或組織反革命集團的名義,(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殺害的。
九月二十三日,殺34人;二十四日,殺90人;二十四日晚,縣革委會徐主任發現這個情況後,立即召集各公社幹部開會,叫堅決製止,但沒有製止住。又連續殺了三天。二十五日殺15人,二十六日殺16人,二十七日殺19人。到二十八日才基本刹住車。
瑞金縣這次搞“民辦槍斃”的,共有八個公社一個鎮。其中殺得最多的是律陽公社,共殺了89人,占全縣殺人總數的一半。這個公社從解放到現在才槍斃34人。這次殺人相當於過去的兩倍半還要多。
——(汝其《支左日記》)
此外,汝其沒有提及的是,受瑞金“民辦槍斃”風潮的波及,同屬贛州地區的興國、於都兩縣,也各殺了以“五類分子”及其子女為主的270餘人和500餘人。
研究極權主義的德國當代著名政治幸斤學家漢娜·阿倫特,提出過一個“惡的庸常性”的概念。她認為,很多納粹罪犯並非天生的歹徒惡棍,如果生活在正常的社會裏,他們都會是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人。幾年前,美國學者丹尼爾·喬納·哥德哈根,也寫了《希特勒的誌願行刑者》一書。書中通過對大量的史實材料、幸存者的回憶和追述等資料的分析,作者得出的結論是——當年納粹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罪行,是借助於千千萬萬的普通德國人之手進行的,而這些德國人是自覺自願地參與了對猶太人的迫害和屠殺。大屠殺是德國反猶主義發展的必然結果。
據此,有中國學者問:在文革中發生的一係列暴行,難道不是千千萬萬的普通人(當然不是全體)參與、而且是自覺自願地參與的嗎?
曆史讓我們這樣看到,從而一定會引起後人深深玩味的是——
“文革”中,越是瑞金、興國、於都這樣的昔日“蘇區”,殺人的事件越是蔓延難止,越是暴戾成風,表現為一種群體性的走火人魔,民間性的血色狂歡。在贛南的許多地方,恍如回到上世紀30年代紅軍被迫北上,國民黨打回中央蘇區的日子,不同的隻是那時被稱為“白色恐怖”,而現在的恐怖,則是“紅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