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於外彙管理體製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企業應按下述原則處理外幣業務。
1,企業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及外幣結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貨款等)和債務(如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股利、預收貨款等)。不允許開立現彙賬戶的企業,應設置除外幣現金和外幣銀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貨幣賬戶用以核算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
2,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賬。
3,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均采用業務發生時的市場彙率作為彙率,也可以采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市場彙率作為折合彙率,由企業自行規定。
4,企業因向銀行結售或購入外彙而產生的買入、賣出價與市場彙價之間的差額,記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5,月份(或季度)終了,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期末餘額,應按照期末市場彙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金額。按照期末市場彙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原賬麵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彙總損益,記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6,經營多種貨幣信貸或者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采用分幣記賬製。
7,投入的資本如需折合為記賬本位幣,有關資產的賬戶按收到出資額的當日市場彙率折合。“實收資本”賬戶按合同的約定彙率折合。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彙率,按下列原則處理:
(1)登記注冊的貨幣與記賬本位幣一致時,按收到時的市場彙率折合;
(2)登記注冊的貨幣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按企業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市場彙價折合(投資人分期出資,各期出資均應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市場彙率折合)由於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所采用的折合彙率不同而產生的記賬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核算。
外幣業務的類型。
企業涉及到外幣的經濟業務類型主要有五種:
1,外幣兌換業務。
即一種貨幣兌換為另一種貨幣的業務。如:企業銷售商品獲得的外幣收入、從銀行購入外彙等。
2,外幣借貸業務。
即從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取得外幣借款以及歸還外幣借款的業務。
3,外幣交易業務。
以外幣進行款項支付,往來結算的會計業務。如企業進口材料,發生外幣的應付賬款,結算時用外幣支付貨款等。
4,投入外幣資本業務。
投資人以外幣作為資本投入企業。
5,外幣折算業務。
把外幣的金額重新表述為另一種貨幣。如將美元表述的資產負債表重新表述為人民幣的報表。進行外幣折算,並不是實際發生了兌換和交易等外幣經濟業務,而僅僅是改變其計量單位。
外幣核算賬戶設置。
企業進行外幣業務核算時,除了設置“銀行存款”總分類賬,按幣種、開戶銀行或賬戶設置各有關外幣存款的明細分類賬外,還應設置“彙兌損益”賬戶,用來核算企業的外幣存款。
外幣現金和以外幣結算的各種債權,債務發生的彙兌損益。借方登記彙兌損失的發生數,貸方登記彙兌收益的發生數,該賬戶的期末餘額應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後無餘額。如果企業發生的彙兌損益較小,可不單獨設“彙兌損益”賬戶,發生的彙兌損益應在“財務費用”賬戶內核算。
外幣業務逐筆折算法。
企業的外幣業務核算有許多種處理方法,主要有逐筆折算法、月終折算法、原幣記賬法等。這些方法的主要區別點在於對賬麵彙率的確定和彙兌損益的處理上,目前企業主要使用的是逐筆折算法和月末調整法兩種。
逐筆折算法也稱彙率平時折算法。這種方法對外幣業務的收支應逐筆按企業確定的記賬彙率與賬麵彙率,折合成記賬本位幣記賬,如果發生彙兌損益則逐筆結轉。逐筆結算法的記賬彙率可以采用當日彙率或當月初彙率,賬麵彙率可采用先進先出法確定的彙率或采用加權平均及移動平均法確定的彙率,往來賬項的結算可以采用原入賬彙率作為賬麵彙率。
這種方法由於發生的彙兌損益逐筆結轉,所以反映出的彙兌損益最接近實際。但其賬務處理比較繁瑣。一般運用於外彙業務較少的企業或用於接受投資兌換外幣等業務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