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持企業的持續經營或應有的利潤水平,企業將不得不增大現金投入。這樣,企業資本利潤率就會大大降低。
3,在企業財務狀況良好的情況下,企業通過其利潤積累足夠的現金,在債務到期時可以如期償還。
但是,如果企業由於經營不善無法取得利潤或者雖然有大量利潤但是無法順利轉化為現金,從而沒有足夠的現金以償還其債務時,企業便陷入了財務危機。如果企業當時無法規避財務危機,就自然進入了破產狀態。這種破產,有可能是資不抵債時發生的實際上的破產,也可能是指債務人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而被法院依法宣告破產。此時債務人資產可能低於負債,也可能等於或超過負債。
企業破產的主要也是最常見的原因,是企業資不抵債。但是有許多企業賬麵並未出現資不抵債的現象,甚至賬麵上還有大量利潤。因此,在一定意義上說,企業是否破產,要看企業是否有清償債務的足夠現金,而不單純取決於企業利潤。
因此,如果企業的利潤不能順利轉化為現金,使得企業利潤與現金的差異對企業的持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由此造成的風險積累必將吞噬企業。在這方麵的解釋,巨人集團是很好的例證。
利潤淩駕於現金流之上。
即使公司盈利,它的現金也許還是不能滿足投資需求;即使公司處於盈利狀態也並不能保證其現金流量能夠應付債務的還本付息。
發達國家的統計資料表明,將近4/5的破產企業是獲利企業,他們的倒閉並不是因為虧損,而恰恰是因為現金不足。
企業常常過多關注利潤,來自於幾個方麵的考慮:
1,以利潤的增加衡量企業的獲利能力。
認為隻要淨利潤增加了,企業的獲利能力也就增強了,相反,淨利潤降低,則認定企業的獲利能力減弱。可是,利潤有時候無法反映真相。比如企業想通過擴大銷售量來增加利潤,就有可能采取了以下措施:延長顧客的付款期限或增加存貨。這樣,銷售額和利潤的上升是以增加應收賬款和存貨為代價的,而這些增加額也意味著營業占用了更多的有代價的資本。這時候,較高的利潤額反而對企業經營不利。
另外,如果是因為借款使利息費用上升,從而導致利潤下降,也不能斷定由此就削弱了企業的獲利能力。因為隻要適度,借款是有益於企業發展的。
2,認為利潤指標是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最好指標之一,因為利潤等於收入減去成本費用,一目了然,簡單易懂。
可是,我們所遇到的情況往往呈現出多樣性,應該區別對待,而不是一概論之。假設收入發生了120元,成本費用總計為60元,則利潤為60元。如果上述收入是現金性收入,成本費用也都是付現性項目,則利潤60元與現金淨流量60元是等值的。在這種情況下,利潤即代表著企業所擁有的價值增值,代表著財富的增加,能夠說明企業的經營狀況。但是,如果上述收入並不全部是現金收入,而隻有50%是現金收入,即當時入賬的隻有60元,其餘的50%,即還有60元則表現為應收賬款,盡管應收賬款表現為企業對客戶收取現金的權利,有收回的預期,但是如果應收賬款在以後收回而企業現在非常需要現金投入,或者這筆賬款根本就收不回來,企業的可利用現金資源就是0。因為付現成本和費用60元是馬上要支出的,而現金性收入也為60元,二者之差為0,即現金流為0。但是,此時的賬麵利潤卻為60元。
正是基於以上幾方麵的片麵認識,才使得包括巨人、秦池在內的許多曾經輝煌過的企業過於關注利潤,而使之淩駕於現金流之上。
現代財務理論認為現金流量是衡量公司價值的最為主要的指標,這是財務學家們通過大量的研究得出的結論。在財務學家們看來,利潤是通過會計法則、製度規範由財務或會計人員計算出來的,如果排除這些人被指使或其他人為操縱利潤的因素,它僅僅隻是一個賬麵的結果。但是,現金淨流量卻是通過實實在在的現金流入與流出量表現出來的,它不單單表現在賬麵上,而且還實實在在地表現在企業的銀行賬戶中,是企業經理人員可以隨時動用的企業資源。這兩者類似於你投放在股市上被套牢的資金和你目前就可以自由支配的現金。前者一時無法兌現以作急用,而後者卻可解燃眉之急。
現金和利潤都是企業必須的。但如果隻能有惟一的選擇,“魚和熊掌”不可兼而有之的話,現金淨流量應該作為首選,因為,一個企業的經營是在運作資源,而不是在運作賬簿。
有了資源,就有了一切。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米,再高明的師傅也無法施展本領。
要維持企業的長期生存,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持有充足的現金或者能夠生成足夠的現金。創造利潤自然有利於生成現金,但應該關注的是,隻有那些能迅速實現的利潤才是真正有意義的。
現金“至尊”,現金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