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弦第一次接到念清衍電話,邀她去雜誌社洽談稿子的問題,她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幽夢影》中說,“美人之姿態,無可名狀,無可執著,真足以攝召魂夢,顛倒情思?”聽到他聲音,和弦便篤定,這丫的一定是個美人,事實證明,果不其然。
念先生,可是靠著美貌,在談判桌上迷倒了多少公司女高層,簽成了一筆又一筆數額巨大的合同,因此之後,凡是有念清衍出席的談判,對方公司都會預先打聽好,再派出同一色年輕的男性高層,有壓力,才會有動力。
至少,因為比不得念清衍的長相,才能激起談判的鬥誌,可是結果證明,他們還是想錯了。念先生可是來自全美MBA第一的大學,年年拿獎學金到手軟。
和弦此後一直堅信,在一開始,接到念清衍電話那刻,她已經深陷了整顆少女心,在還沒學會如何去愛的年紀,便已經將自己的感情托付給了這樣一個,值得托付的人。
後來念先生聽見和弦的說法,也隻是笑而不語,伸手輕輕拍了拍她的額頭。
這個傻姑娘,人前那麼裝老成持重,但卻連個筆名都誠實得來用自己的真名。要不是之前在她們班外,聽見過她老師叫她的名字,他還真不知道,那個驕傲飛揚的女孩子,此後被自己當作珍寶,小心翼翼嗬護的女孩子,到底叫什麼。
她的名字太好記,以至於他隻輕輕瞥了一眼副主編手中的初稿,便看到她,如她本人性情一樣,瀟灑恣意的名字。
隻用一眼,他便確定是她。
以致到了兩人熟識以後,她愛軟著嗓子,一聲又一聲地叫他念先生,直到他放下手中的文件,轉過頭看向她,她才微微調侃他道:“你怎麼知道那是我啊?”眼睛彎彎笑成月牙,語氣中不無得意。
他看了她一眼,歪著頭,笑了,拿過身邊的一個本子,“來,把你的名字寫給我看。”
遞給了她一支鋼筆,是她喜歡用的那種。
“你怎麼知道我喜歡用鋼筆?而且是這個牌子?”她又樂了,衝著他笑得更歡。
念清衍拍拍她的手臂,輕揚下巴,示意她寫名字。
看見他執意叫自己寫名字,和弦也笑著抿起嘴,揮手而就,龍飛鳳舞的字便赫然出現在紙上。
她從小練書法,最喜歡的便是王右軍的行書,家裏厚厚一遝宣紙,全是臨摹的《蘭亭序》,筆走龍蛇間,倒有自己的風骨。
念清衍端詳了一會兒她的字,神情柔軟,眉目間不無驚歎。他拉過她,讓本站著的她坐在自己身邊,又取來一張紙,放在她麵前。
“重新寫一次。”他淡淡地說道。
“為什麼?”她不解,扭頭望向他的臉。
他垂著眼瞼,溫和著語氣,“因為剛才你是站著寫的字,而我覺得,女孩子寫字,尤其是寫名字,最好是要坐著寫認真下筆,才能真實地反映出這個名字中,所包含的韻味。”
說得一本正經,鄭重其事。他打開筆蓋,將鋼筆遞給她。
感覺好像是那麼回事。和弦聽話的接過他遞來的筆,在他的注視下,心猿意馬地,不敢不認真地,重新寫了一遍。
念清衍拿起紙,淡淡地看了一眼。墨跡還沒幹,撇捺間還有水光。
“或許你看不出來,但是,被造就的一撇一捺起承轉合是與書寫者當時的心境狀態有關,換一種說法,即你是在書寫自己的本性。”
他頓了頓,擔心自己講得太書麵化,望了她一眼,卻發現和弦饒有興致地在聽。
隻要是他說的,他講的,她都很用心,很上心。
他笑了,繼續說:“所以,我能看見你的名字便知道是你,那是因為,你寫的名字,傳達給我的一種情感,和我第一次看見你,你所直接給我的感覺是一樣的。所以,我知道,那就是你。”
淡淡的話,沒有太多繁複的抒情,便告訴她,我一開始,就是對你用了心、
因此,就算隻見過一次,隻模糊地聽到過你的名字,我也能夠知道,那就是你。
世間上,最深情的便是,盡管你無言,可我能感受到,你是用了心。
和弦抿緊了嘴,鼻尖紅了。他隨意的三兩句話,就能把她感動到不行。
看見她不說話,念清衍笑了,說道:“你每次交稿上來都是手寫稿,便知道你愛用鋼筆。:他在回答她一開始的問題。
習慣於用鋼筆後寫出的字跡,和一時興起需要用鋼筆寫出的字,是大有不同的。
就像她,明明是那樣驕傲的一個人,以優異的成績和不服管教令老師頭疼,卻在遇到他之後,收斂起了所有的鋒芒,小心翼翼地,捧作珍寶似的,對他好。
她的心思,那些女孩子隻敢埋在心中的小心思,他能感受到。
因而,學會如何去嗬護她,成為了念先生,二十四歲後的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