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孿生盜(2 / 2)

雅賊初入獄中,終日不言不語,每見獄吏從牢門前經過,必眼巴巴地望著他流淚抽泣,一副飽受委屈的可憐樣子。

獄吏憐憫雅賊年少可憐,因而不像對其他犯人那樣惡語相向,偶爾還好言好語地開導他。

一日深夜,雅賊見四下無人,忽然悄悄對獄吏說道:“我視大伯為好人,便實話告訴你,我確為盜賊,但不是什麼盜者鷹。今日自知無脫身之理,望大伯好好待我,我有賊銀若幹藏在青羊宮某神龕,你可潛往取之,算小侄報答大伯待我之恩。”

獄吏聽雅賊言之鑿鑿,心裏暗自想道:青羊宮乃人來人往之地,他說的必然是假話。便搖頭表示不相信。

雅賊見獄吏雖然搖頭表示懷疑,但心已被金錢所動,便輕言細語地說道:“大伯不用懷疑小侄所說的話,盡管前往宮中,裝作燒香的香客,在那尊神像前虔誠跪拜,待天黑後必取之可得。”

獄吏聽他說得誠懇,心想就算他是誑語,去看看又有何妨?便依其所言,第二日扮成香客進入青羊宮中,果然得金無數。

獄吏大喜,認為盜乃可信之人,便心存好感。當日午夜入獄內,秘密帶上好酒好菜,給盜飲食。

逾十日,盜又悄悄地告訴獄吏說:“我有器物一甕,藏在灌縣青城山栗子坡朱長富家中,大伯可前往取之。如若主人不許,你將此玉佩送於主人,必得重金相酬。”言畢,將貼身玉佩雙手交與獄吏。

獄吏自那日得了好處,對盜所言之事深信不疑,遂對上司說自己家中有事,要請假數日回去料理。獄吏曆來恪盡職守,以前從未請過事假,上司不疑,便準了他的長假。

獄吏懷揣玉佩,徑直來到青城山栗子坡朱長富家中,他看見數間茅屋破敗不堪,不像有金銀珠寶的樣子。正在他疑惑猶豫的時候,茅屋裏顫巍巍地走出一位老媼來。獄吏心想既然來了,問問又有什麼關係?便走上前去,將盜者所言之事,向老媼作了詳細的陳述。

老媼駭了一跳,她望了望眼前的陌生人,一時驚得啞然無聲。近年來,自己的家裏每每有不白之金出現,老兩口常常膽戰心驚,以為不祥。

因此,從不敢對外人言及此事,但不知道此人如何得以知曉?便見老媼不言不語,便把盜者所給玉佩拿出給她看。

老媼一見玉佩,幾乎驚呼出聲,她看看四周確定無人後,便把獄吏引入茅屋中,取出百金贈送給他。

獄吏懷揣重金,歡天喜地而去。

傍晚時分,朱長富從山中打獵歸家。老媼出示玉佩,二人相視歎息——朱大娃肯定出事了。

三日後,朱二娃依照十年前兄弟二人的約定,匆匆從遂州回到家裏,聽父母說及此事,心中甚是焦慮。他獨自一人潛往成都,重金賄賂獄吏,得以探視兄長。

二人隔牢相見,朱二娃始知轟動全川的盜者鷹案,竟然是親哥哥朱大娃所為。朱二娃不敢多言,目視兄長良久,朱大娃點頭表示明白朱二娃之意。朱二娃才起身告別兄長,默默而退。

當天夜裏,成都西門上數家大戶被盜,損失十分慘重。盜賊無一例外地在粉壁上,用木炭書寫著“盜者鷹”三個大字。

馮作禮聞聽報告後,對手下人得意地說道:“若非本官謹慎,幾誤斷此案矣!”

眾官唯唯諾諾,無不稱頌馮大人英明,乃“當世狄公”。

馮作禮遂將朱大娃當做一般毛賊,杖三十而釋,逐之出城。

成化間,馮作禮任成都府十年,盜者鷹作案數百起,無一案偵破,朝廷震怒。直到馮作禮丟官罷職,盜者鷹才銷聲匿跡。

此後,馮作禮窮困潦倒,不得已將老家華陽的馮家大宅拋售,被一位不知姓名的灌縣富商購得,擴建修繕後改名“朱宅”。直到清雍正年間,朱宅仍是華陽縣境內第一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