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 / 1)

有時候。她想起與白遲再遇見。

原本不再遇見也不會有什麼。因為自以為早就忘記,完全沒打算遇見這個人。事實上相互都沒打算遇到對方,在遇到對方那個時候,確實早不會去以為有那麼一個需要認為的人。彼時還兩無幹係,把被忘掉的人忘得一幹二淨幹幹脆脆完全不存在。結果又迎頭撞上。想也不想起的人想起來又是影子樣的人,本來早無足輕重,然而一旦再見,還是能認出來。

不曉得是哪個人心底裏有真心牽掛隻常不提醒自己,或者記性真是又太好。

然而在此之前,卻也不知道是不是誰積攢下來這功德,竟叫她同白遲那時遇見。

偶爾想想那如同風鈴的存在。她也同樣還沒有想明白。究竟是為的什麼事。

假如原本不怎麼樣也不會就怎麼樣,那麼又何必再這樣或者那樣。結果那六年一場,因為白遲出現不是她做過的打算。

雖然他們遇見,上同一個學校。也不是沒有道理。盡管地方很大,學校那麼多。但如果驚異於這緣分,這緣分也不過是經過人力各方積極安排促成。就算殊途,隻要結果走上同一條大道,聚集在一個方向。他們都會要進這個學校。這個學校有很好的名聲,得家長社會的信賴。它本身像一種美好前程的證明。為求身份或者容納身份。你來,我也來,便自然在一處,白遲來不是等她,季溥雲安排她進這裏插了班,也不專早知道白遲。隻不過這樣選擇很容易。就因為這樣程度的一種輕率,即是如此快速幹脆的馬上就遇見。

話雖如此,你也知道這其中見著事出有因。第一個早上,她以社會人的身份露麵就直接與白遲關照。說不是有意安排夾道相迎也讓人疑心這機緣深意。原本可以慢慢再見,比如學校裏遇見好多回,麵熟好麵熟又全不在意,到最後番然醒悟早時的緣分卻已經消磨掉耐性熱情來不及。要有什麼樣的結果,要你以為如何,在什麼時間才是你以為的對的時間遇見的對的人。

為何是那一天那早上。白遲為何記得她。她完全對這個人無意識,卻又深刻記得這樣的記憶本身。見到就知道他叫小白,叫的小白仿佛是時常掛嘴邊。模樣依然覺得陌生,叫著小白看著遠遠的那個人,凝目一看越像完全的陌生人。沒有一處可以為熟悉的地方。當認為合理的事不發生偏偏事實超現實無據可依,她那時甚至在這個時空覺得好一陣恍惚。

她沒有問白遲,是不是也同她一樣的感覺。感覺如同突然不認識自己寫的字,那個字似乎原不應該這樣寫。自己寫的字,怎麼看怎麼不像那一個字。

如果那天沒有遇見白遲。她也安排好自己的合理的生活。人過生活,有什麼或者沒有什麼,多了一樣的生活是照常生活,少什麼的生活也少不得作照常的生活。這些樣自然是幾乎所有人的狀態。除了自己有過一再得二作比較,但這並不可能,時間沒有回路,選擇隻做一次,得時失,取時舍,隻走、隻走過一條路。除此之外不與上下不一的旁的人比較。沒有什麼必不可少的東西。

就好像她曉得,任何人都天生有各自一種品質,在時事裏造英雄,或者世逢稱奸雄。然而人人都又做了世俗凡人,所有精力付於瑣碎,也隻是機遇不時。機遇不止時間,內裏有人應運的一種造勢。英雄奸惡實際上作瘋作傻人嫌鬼棄。事情與幹係,發生的發生,沒有的不會發生。如同,母體受精,結果是你,便是你。其它的不會有辦法。

不管是怎麼發生,不過隻是總是要持續下去的事情。

而這也並不是至關重要的事情。所以她才沒問。